2011年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87,576.4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35.51萬元、項目支出73,140.96萬元。按照財政部制定的《201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劃分,分別為:
1.“一般公共服務—檔案事務”支出754.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6.00萬元、項目支出518.25萬元,用于所屬檔案館經費支出。
2.“外交—國際組織”支出478.47萬元,全部為項目支出,用于按國際組織規定繳納的會費支出。
3.“科學技術—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264.57萬元,全部為項目支出,用于所屬單位技術研究與開發等方面的支出。
4.“文化體育與傳媒—新聞出版”支出1,258.36萬元,全部為基本支出,用于所屬出版社、報社等單位相關經費支出。
5.“文化體育與傳媒—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6.00萬元,全部為項目支出,用于所屬出版社、報社等單位相關經費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66,576.16萬元,全部為基本支出,用于所屬各離退休干部局(辦)管理機構、行政離退休干部,以及所屬各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51,846.13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8,678.67萬元、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支出6,051.36萬元。
7.“醫療衛生—醫療保障—行政單位醫療”支出3,652.00萬元,全部為基本支出,用于所屬11個離退休干部局(辦)管理的離退休干部醫療費支出。
8.“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國有資產監管”支出82,095.82萬元,用于國務院國資委機關(含監事會)及直屬直管單位履行職能、開展業務等相關經費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124.70萬元,項目支出47,971.12萬元。
9.“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59.23萬元,全部為項目支出,用于所屬單位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研究支出。
1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其他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158.29萬元,全部為項目支出,用于其他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
11.“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國土資源事務”支出23,635.03萬元,全部為項目支出,用于所屬地勘單位地質礦產資源、國外礦產資源風險勘查等方面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8,644.29萬元,全部為基本支出,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安排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支出,其中住房公積金5,574.35萬元、提租補貼1,751.79萬元、購房補貼1,318.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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