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辦公廳 發布時間:2015-02-09
[本報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編制。本報告主要包括:概述、國資監管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其他情況、2015年工作措施等五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國資委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國辦發﹝2014﹞12號,以下簡稱12號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斷規范工作程序,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國資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二、積極推動國資監管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情況
(一)完善工作制度。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強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要求,促進國務院國資委依法行權履職,增強國資監管工作的透明度,制定了加強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的有關制度,對加強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例行新聞發布機制、健全輿情收集分析報告和回應機制、政策宣讀解讀機制、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機制和溝通協調機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時,進一步明確了信息公開內容,完善信息公開發布流程,做好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工作。
(二)充分發揮門戶網站作用。2014年我委網站編發信息10173條,其中委內信息810條,央企信息6753條,地方國資信息1310條,各類專題信息1300余條。做好專題信息發布工作,在國資委網站制作專題120個,包括“改革發展2014國企系列報道”4期,“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國資監管”、“國資委2013年度部門決算”、“走進央企”“中央企業校園招聘”系列專題38個,“最美一線工人”系列報道68個,“圖說新國企”系列圖文10期等。
(三)采取多種形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召開新聞發布會1次,就中央企業“四項改革”試點工作進行情況通報;組織專題新聞通氣會2次,請國務院國資委廳局主要負責人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等社會普遍關心的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問題與媒體進行深入交流。積極利用微博、微信和新聞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發布信息。
(四)做好國務院國資委發布的規章規范性文件主動公開和配套政策解讀工作。2014年,國務院國資委通過門戶網站發布《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以經濟增加值為核心加強中央企業價值管理的指導意見》、《中央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實施細則》等文件,并配發相應的政策解讀文章。出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4期,并贈閱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國家圖書館、首都圖書館、中央檔案館等。
(五)繼續做好國務院國資委預決算及“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及財政部關于部門預算、決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國務院國資委公開了2014年部門預算(含“三公”經費預算)、2013年度部門決算和“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六)穩步推進中央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發布中央企業、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2013年度總體運行情況,按季度公開中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中央企業改革重組、重要人事變動、年度中央企業業績考核A級企業名單等信息。
(七)研究推進國有企業財務相關信息公開工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探索推進國有企業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的重要精神以及《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關于“穩步推進中央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研究中央企業財務信息公開方案,明確穩妥起步、分步推進、分類實施的基本原則,按照“先指標、再報表”、“先年度、再季度”、“先決算、再預算”的步驟逐步推進中央企業財務信息公開工作。
三、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2014年,國務院國資委共受理依申請信息公開申請88件,已辦結87件,1件正在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應訴國資監管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案件3件。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件。
四、其他情況
2014年,國務院國資委沒有收取任何關于國資監管信息公開方面的費用。
五、2015年工作措施
2015年,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有關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國資監管和國有企業信息公開。一是研究制訂國有企業財務信息公開指導意見。二是指導推進中央企業信息公開工作。三是依法規范做好依申請信息公開工作。四是繼續做好“三公”經費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