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應對疫情要求國企減免小微企業房租
浙江應對疫情要求國企減免小微企業房租

文章來源:浙江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0-02-11
浙江省國資委于近日印發《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落實國有企業減免小微企業房租措施有關事項的通知》,就全省國有企業做好減免房租工作明確了具體措施,幫助支持小微企業降成本、渡難關。
通知要求,浙江省省屬企業要嚴格落實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要求,對承租省屬企業經營用房的小微企業,自當地實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個月房租免收,第2、第3個月房租減半。同時鼓勵省屬企業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其他經營主體,視情延長減免時間或適當減免房租。本次房租減免如對企業經營業績產生較大影響,經浙江省國資委核準后可在經營業績考核中納入特殊事項管理。
通知要求,浙江省省屬企業本級要落實房租減免工作主體責任,抓緊梳理匯總小微企業承租經營用房情況,研究制定房租減免工作流程,加強對各級子企業房租減免工作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減免工作依法依規、程序到位、內控嚴格、及時高效。各市國資委要指導督促市縣國企,嚴格落實浙江省和當地關于應對疫情減免小微企業房租的要求,合力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通知印發后,浙江省省國有企業第一時間響應,以實際行動彰顯國企責任擔當。據初步統計,按照《意見》規定“第1個月房租免收,第2、第3個月房租減半”口徑,全省各級國資監管企業可減免小微企業房租約21.02億元。其中,省屬企業減免房租約1.92億元,涉及經營用房包括市場攤位、商場鋪位、高速服務區鋪位、堆場、酒店出租的營業用房等;市縣國企減免房租約19.10億元,涉及經營用房包括產業園區、廠房、辦公用房、商場商鋪、攤位等。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