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鹽集團全面自查整改 建立長效機制 持續加強參股經營投資管理
中鹽集團全面自查整改 建立長效機制 持續加強參股經營投資管理

文章來源:國企改革 發布時間:2021-06-03
2020年3月,國資委印發《關于做好中央企業參股經營投資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后,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鹽集團)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組織相關部門認真學習研究文件精神,深入貫徹國資委決策部署,在全面落實參股經營投資自查整改專項工作要求的同時,建立起參股經營投資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取得積極成效。
系統謀劃,為全面落實提供有力抓手。
一是定標準。對國資委參股投資經營相關要求進行系統化梳理,結合企業實際,逐項轉換成可衡量的風險隱患排查與評價指標,形成包括政策風險、股東權益風險、財務風險、聲譽風險、法律風險、其他風險6個風險大類18個風險要素,并將各風險要素按影響程度和可能性明確I類(紅色)、II類(黃色)、III類(綠色)三個風險等級具體評價標準。二是分類管。根據風險要素評價等級標準,對存在風險隱患的參股經營投資項目確定分類管理措施。對風險程度最高的I類風險(紅色)項目,要求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在按月推進整改的同時密切排查新的風險;對II類風險(黃色)項目,要求分析原因并制訂風險預測和應對方案,每季度上報風險變化與應對情況;對暫未發現問題的III類風險(綠色)項目,每半年對照各項風險要素進行一次自查。三是建機構。為切實保證此項工作層層落實,在集團層面和所屬各層次投資主體分別建立由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任組長、投資管理部門和風控部門等共同參與的投資風險管理工作機構,通過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專項工作機構,層層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壓實責任,專項整改取得明顯成效。
2020年7月,中鹽集團38家參股投資企業共自查出93項I類(紅色)和II類(黃色)風險問題與隱患,根據風險定級標準,確定20家I類(紅色)風險企業和7家II類(黃色)風險企業。在集團公司投資風險管理工作機構的指導和督促下,所有風險要素明確整改措施和責任人,按計劃持續推進落實整改。截至2021年4月底,20家I類(紅色)風險企業中有18家經過整改已下調風險等級,除2家I類(紅色)風險企業因法律程序暫時未完全解決外,無其他符合I類(紅色)風險等級的企業。7家II類(黃色)風險企業已制訂清退計劃,積極開展清退,其中2家已完成退出。對于自查中較為普遍的國有產權登記不規范、企業黨建工作不健全等問題,通過組織開展專項整改行動,已全部完成整改。
抓長抓實,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
加強制度建設,根據國資委相關規定,修訂完善集團公司參股投資管理辦法,從制度上預防問題與風險發生。實施動態管理,各級子企業全部建立參股投資經營項目基本信息臺賬、風險要素排查臺賬、整改措施督辦臺賬。在集團投資項目風險管理工作機構的督導下,根據三級風險等級分類管理的要求,分別按月、季、半年開展定期排查與整改。根據參股經營投資“保留、觀察、退出”標準進行動態考核、評估,實施動態化長效管理。下一步,中鹽集團將持續落實好投資項目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常態化工作機制,對參股經營投資管理實施標準化、規范化的動態監管,把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參股經營投資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中,不斷提升參股管理水平,推進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王占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