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投控:構建卓越管理治理體系 探索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深圳投控:構建卓越管理治理體系 探索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文章來源: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2-04-21
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深圳投控)以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為牽引,統籌推進“雙百行動”、深圳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對標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動等改革專項工程,探索打造卓越管理治理體系,初步形成了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2021年,公司總資產9386億元、凈資產3678億元,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421億元、利潤總額296億元,規模效益實現“雙提升”,位居《財富》世界500強第396位。
全面推行“卓越黨建”模式,確保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
深入落實“兩個一以貫之”,堅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與完善公司治理一體推進,切實發揮國有企業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一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不動搖。規范和完善公司章程中黨建工作內容,推動全系統378家獨立法人企業“黨建入章”全覆蓋,鞏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出臺黨委會議事規則、黨委研究決定事項清單和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先黨內、后提交”成為重大事項決策固定程序。二是壓實主體責任不放松。嚴格落實“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推行企業黨委書記和董事長“一肩挑”、紀委書記兼監事會主席模式,保證黨的組織領導體制全覆蓋。建立黨委領導、紀委統籌,紀檢監察、監事會、財務總監、審計、風控、內控等監督資源協同聯動的“六位一體”監督體系,實現黨內監督與法人治理監督有機融合。三是黨建引領發展不偏航。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學習制度,細化工作舉措,明確落實成效,有效發揮黨組織領導作用。將黨建工作納入企業“十四五”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作為硬指標、硬任務加強督辦考核。實施“卓越黨建”工程,培育“黨建”+“園區樓宇”“產業服務”“重大項目”等特色品牌,推動黨建與經營業務相融互促、服務國家戰略落地實施。在建黨百年之際,深圳投控黨委獲評“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
探索完善“卓越治理”經驗,構建以章程為核心的規章制度體系
堅持以章程為準則管理企業,持續完善公司治理體系,不斷提升管理治理效能。一是建立章程“動態化調整”機制。通過章程明確界定出資人、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治理主體職責權限,并根據政策環境、監管體制、轉型發展等形勢變化,動態修訂完善公司章程、議事規則和配套制度,確保公司規范運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推進實施“治理型管控”模式。結合子企業所處行業特點、法人治理完善程度、市場化水平等因素,“一企一策”指導企業完成章程修訂,并在章程中明確股東會、董事會決策事項和具體標準,通過派出股東代表、股權董事在股東會、董事會上行權履職,確保出資人意志在企業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中得到貫徹執行。三是率先探索“差異化管控”路徑。對于新收購的民營上市公司,以差異化管控方式參與公司治理,建立以章程為根本準則、董事監事履職為重要抓手、重大事項溝通為必備程序以及緊急情形干預為兜底保障的“3+1”治理體系,既維持了企業自主經營權和企業家精神,又保證了國有股東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促進企業高效融合發展。
著力推進“卓越董事會”建設,加快從規范管理向卓越治理邁進
持續推動董事會規范、專業、高效運作,有效發揮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功能作用。一是優化董事會成員結構。結合公司戰略規劃和主業方向,聘請金融專家、資深律師擔任外部董事,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數,內部董事、專兼職外部董事合理搭配、規模適中、專業互補的董事會。二是保障董事會規范高效運作。重點把好董事會運作“時間關、程序關、溝通關、質量關、督辦關”五道關口,積極組織外部董事到基層企業和重點項目調研,為董事履職和發揮作用提供支撐;支持董事獨立客觀發表意見,形成“開放包容、質疑辯論、務實高效”的董事會文化,確保重大決策科學審慎。三是加強子企業董事會建設。按照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部署要求,推動105家各級子企業董事會應建盡建、配齊配強完成率達100%,外部董事占多數完成率達100%。結合授權放權改革,推動公司總部及子企業充分落實董事會職權。從頂層設計、戰略決策、組織管理、能力建設、評價考核等5方面入手,全面加強子企業卓越董事會建設,切實提高治理效能。
建立健全“卓越管控”體系,激發釋放企業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對標世界一流找差距、補短板,建立科學規范、系統完備、運行高效的管理治理模式。一是突出授權放權。學習借鑒淡馬錫先進經驗,堅持放活與管好相結合,層層“松綁”提高經營決策效能。深圳市國資委對深圳投控加大授權放權,將投資、產權變動等多項決策權授予企業;深圳投控董事會對經理層加大放權,大幅調高投資、借款、擔保等10個方面決策權限;“一企一策”授予子企業更大的自主決策權限,極大提高了決策效率、激發了企業動力。二是突出人才強企。堅持“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構建“選育用留”全鏈條人才工作體系。全面完成25家下屬商業類企業經營班子整體市場化選聘,434名經理層成員全部簽訂任期協議、經營責任書,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實現全覆蓋。強化考核剛性約束,依據考核結果兌現薪酬、決定是否續聘,有效解決管理人員“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的問題。三是突出激勵約束。堅持業績與市場“雙對標”,構建“以業績為導向、增量利潤分享為主、收入能高能低”的激勵約束機制。公司總部高管人員實行差異化考核、強制化分布,大幅拉開薪酬差距。“一類一策”推動子企業對標行業先進,建立超額利潤分享、員工跟投、重大項目節點考核、限制性股票等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責任編輯: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