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關鍵詞之五:監管職能轉變
“管資本為主”催生自我革命
“管資本為主”催生自我革命
十大關鍵詞之五:監管職能轉變
“管資本為主”催生自我革命
“管資本為主”催生自我革命

文章來源:《國資報告》雜志 發布時間:2017-12-29
2017實踐表明,國資監管機構自身的改革非“紙上談兵”,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新一輪國企改革,逐步向動真碰硬、攻城拔寨的深水區挺進。其中,涉及國資監管機構自身的革命,可謂是牽一發而動全身。能否適應管資本職能完成角色的成功轉變,事關國企改革全局。
2017年4月,以《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下稱《方案》)的出臺為標志,打響了國資監管機構自我革命的“發令槍”。近一年來,國資委依照《方案》,緊緊圍繞“兩類公司”改革授權經營體制、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守住國有資產流失紅線、精簡監管事項達43項,既做到“不該管的堅決不管”,又堅持“該管的堅決管住管好”。
打破“越位、缺位、錯位”的監管格局,最終歸位“管資本”,國資委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為2017年國企改革增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自我革命呈燎原之勢
按照《方案》要求,國資監管機構的管理范圍,需要由過去的全面介入、重點延伸,重點向管戰略、規劃和主業認定等方面轉變,這就要求國資委調整優化監管職能、敢于動自己的奶酪。
2017年,在國資委的放權清單中,清晰地列出減少對企業內部改制重組的直接管理,不再直接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取消中央企業年金方案、中央企業子企業分紅權激勵方案審批等事項。
與此同步,2017年,國務院國資委合并6個局,新成立4個局,更名5個局。以職能優化和機構調整,促使國資監管工作更加聚焦管好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
從中央到地方,國資監管機構這場自我革命已呈燎原之勢。2017年4月5日,山西省結合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需要,省國資委機關合并4個處室,新設3個處室,更名5個處室,內設機構數量由18個精減為17個。此后,安徽省國資委出臺文件強化4項管資本職能,調整33項監管事項,整合5方面相關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實踐表明,國資監管機構自身的改革非“紙上談兵”,取得了實質性進展。但國資監管體制改革需要持續優化,剛剛落幕的201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再次定調——圍繞管資本為主加快轉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顯然,授權經營體制是2018年國資改革的重中之重,真正著眼于“體制”的改革更加值得期待。
監督更具針對性、有效性、系統性
不可否認,在國資監管越位和錯位的環節管少、管精,是激發企業活力、實現政企分離的關鍵舉措。但取消、下放職權并不意味放松監管,守護國有資產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資委絕不可缺位。在“該管”的事項上管得更嚴,監督更具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成為國資委歸位“管資本”的應有之義。
當前,央企進軍“一帶一路”已呈大勢,國際化的戰略步伐使得中央企業境外資產的規模急劇上升。針對央企境外資產,國資委在2017年展開密集調研。
在摸底調研基礎上,2017年12月21日,中央紀委駐國資委紀檢組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境外廉潔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對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保障境外國有資產安全。
有效防范境外投資經營風險,直接關系到國有資產的整體安全和保值增值。在黨風治理、政風治理、行業治理從嚴、從緊的大背景下,國資委認識到了監管過多、過細的問題,更看到了腐敗高發、頻發現象下的監管漏洞,并及時調整監管重點,從某種意義上看,這正是國資監管精準性的集中體現。
兩類公司試點提速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構成了改革的主旋律。以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為抓手,國資監管體制改革在探索中更加有的放矢。
遵循先試點再推廣的改革邏輯,2017年,國資委在確定10家“兩類公司”試點企業的基礎上,進一步放權、授權,推動國有資本優化配置,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回報水平顯著提升。
誠通集團和中國國新,是僅有的兩家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企業。作為改革試驗田,國資委強調運營公司要練就一雙“巧手”和一雙“推手”,著力在流動運營國有資本、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金融服務、開展資產管理等方面發揮作用。
以基金形式助力國有資本布局優化,是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轉變監管職能的一大亮點。由誠通集團牽頭成立的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下稱結構調整基金),其運營狀況直接體現著改革活力。
2017年9月,結構調整基金迎來了一周歲生日,據統計,基金已完成(含已簽約)項目投資16筆,合計簽約金額超過511億元,其中國有企業項目占比超過90%,重點發力四大領域為16個項目注入新動能。
以管資本為主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在于實現資本有序進退。2017年,試點企業在“退”的方面高效、靈活,如國投先后退出了航運和煤炭板塊,中糧退出了酒莊、木材等低效無效資產領域,招商局采取清算或轉讓方式退出了多家燃氣公司,基本告別燃氣業務。
(《國資報告》雜志記者 王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