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資委頒布實施了《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禁令》(國資委令24號,以下簡稱《禁令》)。
《禁令》是國資委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國資委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具體行動;是中央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最大限度防范事故發生的重要保障,是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必須遵守的基本要求。
《禁令》中的九條規定都針對的是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從安全生產條件、承包商管理、從業人員資格、事故報告等方面提出了中央企業必須堅決禁止的行為。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中央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下一步,國資委將下發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嚴格遵守《禁令》要求,對違反《禁令》的各級子企業和有關管理人員要嚴肅查處。國資委還將在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業績考核中,加大對違反《禁令》行為的處罰力度;違反黨紀政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分;違反《禁令》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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