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918號建議的答復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918號建議的答復

文章來源:綜合局 發布時間:2018-10-12
國資建議綜合〔2018〕61號
在脫貧攻堅戰中,產業扶貧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產業扶貧能夠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實現貧困群眾穩定增收、穩定脫貧。國資委在組織推動所監管中央企業脫貧攻堅工作中,始終重視產業扶貧工作,鼓勵引導中央企業發揮優勢特長,多種形式支持貧困地區產業發展。一是強化電力、通訊、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貧困地區公共服務保障水平,為貧困地區產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二是立足貧困地區比較優勢,在貧困地區大力投資興業,開發利用優勢資源,促進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帶動貧困地區經濟發展。三是發揮中央企業產業鏈條長、市場渠道廣等優勢,與貧困地區本地企業加強合作,努力帶動貧困地區原材料、零部件等產業發展,幫助貧困地區拓展產業發展空間。四是在定點扶貧工作中,通過資金扶持、技術扶持、人才扶持等方式,積極幫助貧困群眾發展種養殖等農村產業。五是不少中央企業發揮職工人數多的優勢,通過直接購買貧困地區農特產品的方式,大力支持貧困地區相關產業。此外,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精神,2016年國資委牽頭,引導中央企業出資設立了中央企業貧困地區產業投資基金,目前基金規模達到154億元。基金設立以來,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決策部署,結合貧困地區資源稟賦,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積極探索產業化市場化扶貧途徑,努力推動貧困地區產業發展。截至目前,該基金已完成56個投資決策項目,投資額117億元,同時帶動、撬動了大量社會資本參與。下一步,國資委將繼續發揮中央企業的產業優勢,在產業扶貧中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為打贏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