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國資委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2004-04-21
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
努力開創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新局面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黃淑和
(200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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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為認真總結國家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經驗,大力推進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建設,進一步促進國有企業依法經營和搞好國有企業,國務院國資委、國務院法制辦、中組部、人事部、銀監會共同決定召開這次會議。這次會議的中心任務是: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繼續深入研究做好這項工作的辦法和措施,全面部署下一階段的主要工作任務。國務院國資委對開好這次會議非常重視,不久前委主任辦公會議專題審議了《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李榮融主任為此專門作了以下重要批示:“以本次會議為契機,切實開創新局面。以自身的素質,良好的業績,贏得企業領導和職工的信賴,贏得社會的尊重和支持,為新時期的國企改革和發展作出貢獻。”希望大家共同開好這次會議,使這次會議取得圓滿成功。
在新的形勢下,大力推進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設工作,對于依法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全面加強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建設,建立國有資產風險防范體系,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面,我根據當前的形勢和任務,結合試點情況,講四點意見。
一、國家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順利完成初顯成效
為應對入世挑戰,加強企業法制建設,促進企業依法經營,2002年7月,原國家經貿委、中組部、原中央企業工委、原中央金融工委、人事部、司法部、國務院法制辦等七部委決定在部分國家重點企業開展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經過一年多的試點,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試點工作順利完成,達到了預期目標。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增強了企業的法制意識
通過國家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試點,試點企業領導人員和廣大職工的法律意識普遍得到了增強。中央有關主管部門和國家重點企業普遍認識到,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是加強企業法制建設、強化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的一項重要措施,對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加快國有企業發展,加快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都將產生重要的影響。
(二)充實了企業法制工作力量
以試點企業為主體的一批重點企業普遍充實了本企業的法律事務機構和法律工作人員。試點企業按照七部委《關于在國家重點企業開展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的“三個到位”、“兩個健全”、“一個提高”的目標要求,狠抓了企業法制的組織體系建設和各項基礎工作,在強化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職能的同時,建立健全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網絡,充實法律工作隊伍,為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并取得成功奠定了基礎。
(三)推動了企業依法經營管理
試點企業根據新形勢和市場發展變化情況,通過制定和完善企業重要規章制度,增強了風險意識,完善了工作程序,強化了內部管理,堵塞了經營漏洞,為企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一年多來,各試點企業充分發揮總法律顧問和法律事務機構的作用,主動加強本企業在法律事務方面的前瞻性研究,不斷拓寬法律服務領域,在并購重組、股權轉讓、知識產權管理、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新的法律業務領域取得了突破。同時,通過訴訟和非訴訟手段,為企業避免和挽回了大量的經濟損失,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為企業應對入世挑戰、實施“走出去”戰略、參與國際競爭、提高市場競爭力做出了貢獻。
(四)促進了國有企業規范改制
試點期間,總法律顧問充分發揮作為企業高管人員的作用,積極組織法律顧問參與企業改組改制、并購重組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實施,并從法律上嚴格審核、充分論證、規范操作,既保障了國有企業改革任務的完成,又維護了所有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試點工作取得的上述明顯成效,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積極開拓的結果。首先是試點企業積極性高,領導重視,措施得力,落實到位;其次是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各負其責,加強指導,聯手推動;另外是總法律顧問和法律顧問大膽實踐,勇于進取,埋頭苦干,不負重望。在此,我代表試點工作小組向各試點企業、各有關部門負責和參與這項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謝和誠摯問候。
二、進一步提高新形勢下加快推進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重要意義的認識
在2002年7月全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會議上,我就開展這項試點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講了四點意見。一年多來,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形勢發生了新的重大變化。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三中全會專門就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出臺了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和措施。因此,我們要從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出發,進一步提高對加快推進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重要意義的認識。
(一)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時代要求
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在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方面,都對國有重點企業的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我們必須充分認識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在企業改革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自覺把加快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設,作為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時代要求的重要內容來認識,作為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工作來抓好。
(二)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迫切需要
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全會明確了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在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進一步搞好國有企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已經成為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國有企業的共同責任和歷史使命。去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提供了法律依據。《條例》明確規定,國有企業要建立健全包括總法律顧問在內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目前,國務院國資委已經制定了《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這是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的一項重點工作。因此,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對出資人和所出資企業依法監管和依法經營,依法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現實需要
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國有企業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搞好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壯大國有經濟,是我們肩負的一項光榮而艱巨的歷史任務。當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面臨的主要工作是: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步伐,盡快形成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盡快使股份制成為國有企業的主要實現形式;加快企業內部改革步伐,進一步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加快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步伐,多種途徑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所有這些改革,都必須納入法制軌道依法推進,都需要充分發揮企業內部法律人即企業法律顧問的作用,從而保證國有企業改革依法繼續深化和有效實現目標。
(四)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是加快國有企業發展、做強做大國有企業的內在要求
做強做大國有重點企業,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關系到國有經濟的影響力、帶動力和控制力,關系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在中央企業中要盡快形成30-50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國有重點企業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過程中,必然涉及到風險防范和權益保護等。要想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首先就要善于運用好各種法律手段。國有重點企業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始終立于不敗之地,不僅需要在技術、質量、效益等方面盡快縮小與國外大公司的差距,而且還需要盡快完善企業內部的科學決策機制和風險控制機制,盡快提高依法經營管理和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能力和水平。一流的企業不僅要有一流的技術和產品,更要有一流的機制和人才。世界一流企業歷來都十分重視總法律顧問的作用,據世界大企業聯合會的調查,美國48%、英國29%、西歐發達國家21%以上的企業特別是大企業都設立了總法律顧問。我國目前才剛剛起步,遠遠低于這個水平。因此,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是國有重點企業做強做大、參與國際競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設步伐
在今年2月召開的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同志要求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今年開始率先在53戶中央大型企業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根據新的形勢、新的任務,在國有重點企業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總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與時俱進,切實落實依法治國方略,以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為契機,爭取用2-3年的時間,在53戶中央大型企業和其他具備條件的部分中央企業、部分省屬國有重點骨干企業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并在全部中央企業和省級國有重點企業普遍建立法律事務工作機構,全面推進企業法制建設,大力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根據這個指導思想和目標,在國有重點企業中加快推進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是:
(一)堅持以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來指導和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設
20多年來的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實踐證明,國有企業要發展就必須深化改革,全面轉換經營機制,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不斷提高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積極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的能力。堅持以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指導國有重點企業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就是要在更高的層次、更寬的領域、更廣的視角上,努力把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工作不斷引向深入。最近,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組織實施了“2003中國企業經營者問卷調查”,通過對3192位企業經營者的調查,結果顯示,在一般價值取向方面,大部分企業經營者希望加強法治、倡導依法經營;在企業經營與發展的價值取向方面,企業經營者關注投資者利益,強調守法經營;在企業角色的價值取向方面,大多數企業經營者認為誠信、守法和創新是企業家最重要的優秀品質。這從一個側面表明了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已經具有較好的基礎。所以,我們一定要通過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著力于建立健全企業控制風險的法律機制,著力于提高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著力于依法保障和促進國有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從而努力為國有經濟更好地發揮主導作用奠定堅實的法制基礎。
(二)緊緊圍繞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這個中心環節來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
按照中央和國務院的部署,我們要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建立起新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治理結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這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極具探索性和挑戰性。從加強企業法制工作的要求來講,就是要以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為契機,在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工作中,更多地從出資人和所出資企業的角度來完善體制和制度。從出資人的角度看,要探索對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監管的有效途徑,保證國有資本的投資安全,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從所出資企業的角度看,要依法決策、依法經營,努力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具體到在國有重點企業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工作,必須著力于建立防范經營風險的法律監督機制,努力做到“三個結合”:一是把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與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二是把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與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出資人合法權益相結合;三是把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與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企業經營自主權相結合。通過建立健全這樣的制度和機制,有效解決當前一些國有企業在經營管理、市場競爭中存在的不懂法、不守法、不用法等問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既是國有企業法制建設的新任務和新要求,也是我們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緊緊圍繞這個中心,勇于探索,大膽創新。只有把握好這個方向,才能保證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不斷適應新形勢,繼續取得新成效。
(三)從立足于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和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高度來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
目前我國大企業與國際知名跨國公司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其中一個突出表現,就是我們企業內部的法律機制不健全,運用法律手段防范經營風險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不強。不少企業在國際市場競爭、應對入世挑戰、實施“走出去”戰略中因此而付出了高昂的代價。這就要求國有重點企業在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過程中,必須抓緊建立健全防范經營風險的法律機制,努力提升運用法律控制風險的能力和水平。國有重點企業要通過總法律顧問的組織和協調,靈活運用合同、知識產權等各種法律手段,努力為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爭取并鞏固技術優勢、產品優勢和服務優勢;要在國際經濟交往與合作中,學會并善于運用包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非關稅措施在內的多種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發展自己;要依法推進企業改制,加快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要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企業內部管理。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在推進企業法制建設過程中,只有不斷提高自身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在市場競爭中從容應對、爭取主動,才能通過積極參與市場競爭不斷發展壯大自己。
在推進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設中,我們還要緊緊把握好以下四個原則:
一是要把長遠目標與近期目標結合起來。我們在試點初期提出了力爭“十五”期間,在國家重點企業中有將近80%的企業逐步建立起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配套的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現在又根據當前形勢變化和試點實際情況提出了新的目標。要實現這些目標,必須以求真務實的態度,從國有企業的實際出發,統籌安排,分步實施,穩步推進,務求實效。要在總結我們自己試點經驗和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注意把長遠目標和近期目標有機結合起來,扎扎實實地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建設。
二是要把國家有關部門的積極指導與國有重點企業的積極開拓結合起來。搞好國有企業,最終要靠企業自身的努力。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同樣要靠我們廣大企業的積極開拓和大膽創新。同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要從政策層面上來加強指導和推進,為企業做好服務,并創造必要的條件和保障。發揮好企業和部門這兩個積極性,凝集好企業和部門這兩種力量,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步伐就會大大加快。
三是要把重點突破與整體聯動結合起來。率先在53戶中央大型企業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是下一階段中央企業法制建設的工作重點。地方國資委特別是省級國資委也應當根據所監管企業的情況,選擇一部分地方國有重點骨干企業率先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作為自己的工作重點。其他中央企業和省屬國有重點企業要積極創造條件,在各級國資委的指導下有序推進。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以點帶面,“母子”聯動,是這次試點過程中不少企業摸索總結出的一條成功經驗。因此在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工作安排上,既要注意抓好重點突破,又要注意抓好整體聯動。
四是要把總法律顧問的“三個到位”與企業法律顧問的隊伍建設結合起來。總法律顧問制度是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核心。為了充分發揮好其核心作用,應當做到總法律顧問的崗位到位、權利到位、責任到位。同時又要從科學的人才觀出發,切實加強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和法律顧問隊伍的建設,充實企業法律顧問隊伍,提高企業法律顧問的業務素質,注重法律人才的梯次培養和使用,逐步在企業中形成一支以總法律顧問為核心,以法律顧問為基礎,素質高、能力強的專門人才隊伍,扎實落實中央提出的人才戰略。
四、切實加強對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在國有重點企業加快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是一項適應新形勢要求的開拓性工作,各級國資委和國有重點企業,要按照這次會議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扎實推進。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國資委和國有重點企業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它作為當前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下大力氣抓緊抓好。各級國資委的法制工作機構要統籌規劃,加強協調,有效指導。各國有重點企業要周密籌劃,精心組織,努力落實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各項要求;要按照總法律顧問的條件,盡量從本企業優秀人才隊伍中選擇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法律專業精,并熟悉企業實際情況的負責同志擔任總法律顧問。如果本企業實在難以產生符合條件的總法律顧問,一方面可以選派一位企業負責人暫時兼任,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來吸收這類人才。
(二)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必須重視加強協調配合工作。各級國資委要加強與組織、人事、法制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積極爭取他們的重視和支持,為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創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環境。這也是一些試點企業取得試點成功的重要經驗和外部保障。各國有重點企業在開展這項工作中,也要加強企業內部方方面面的協調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
(三)加強培養,提高素質。企業總法律顧問作為負責法律事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既要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又要有處理復雜疑難法律事務的工作經驗和能力。因此,各級國資委和國有重點企業要重視抓好總法律顧問的培訓和培養。國有重點企業要盡可能地提供培訓機會,拓寬培養渠道,對總法律顧問以及后備人才進行形式多樣的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加快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企業總法律顧問一定要充分認識自己所肩負的責任,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不斷更新知識,刻苦鉆研業務,加快提高素質,適應崗位要求。在開展工作中,企業總法律顧問要起到表率作用,遵守職業道德,嚴格依法辦事,保持清廉作風,自覺維護形象,通過自己以身作則的努力,帶好本企業的法律顧問隊伍,打開本企業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同志們,全面推進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工作,任重而道遠。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奮發向上的精神面貌、開拓進取的實踐勇氣、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埋頭苦干,扎實工作,努力開創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工作的新局面,為加快國有企業發展、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