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系統法治工作簡報(第4期)
國資委系統法治工作簡報(第4期)

文章來源: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2016-05-04
國資委系統法治工作
簡 報
第4期
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 2016年5月4日
國務院國資委2016年政策法規工作要點
【工 作 動 態】
地方國資委認真貫徹落實2015年度指導監督工作研討培訓班精神
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組織中央企業參與世貿組織第六次對華貿易政策審議
上海貝爾股份有限公司注重發揮知識產權對自主創新的促進和保障作用
【課 題 研 究】
TPP國有企業條款主要內容
國務院國資委2016年政策法規工作要點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會議要求,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監管、依法治企這條主線,進一步提升政策研究、法律業務、綜合協調、開拓創新四種能力,扎實做好健全完善國資監管法規制度、研究推進國資監管體制完善、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指導監督地方國資工作、涉外政策法律工作、委機關法治建設等六方面工作,努力開創國資委系統法治建設新局面。
(一)健全完善國資監管法規制度。編制并推動落實2016年度國資委立法工作計劃;開展國資委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國資委承擔的國務院文件清理任務。
(二)研究推進國資監管體制完善。研究提出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的思路和建議;研究制訂國資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完善國資委系統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及定期輪崗指導意見草案。
(三)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加強調研督導和分類指導,推動《關于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的貫徹落實;修訂《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國有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資格評審管理暫行辦法》;開展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總法律顧問述職試點。
(四)做好指導監督地方國資工作。編制2016年度國資委指導監督工作計劃;推動省屬國有企業落實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指導監督地方進一步深化聯系點工作。
(五)加強涉外政策法律工作。參與中美投資協定、中歐投資協定、WTO政府采購協定、中美經濟對話等雙邊、多邊談判對話;深入研究涉外國企議題以及TPP等有關國際規則;繼續編寫“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律風險防范國別指引,指導中央企業加強境外法律風險防范。
(六)深入開展委機關法治建設。研究起草國資監管法治機構建設實施方案;健全國資委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加強行政復議、信息公開、授權委托等法律審核;建立“國資監管法治建設網”,促進工作交流和對外宣傳。
【工 作 動 態】
● 各地國資委認真貫徹落實2015年度指導監督工作研討培訓班精神
2015年全國國資委系統指導監督工作研討培訓班召開后,各地國資委認真學習,積極貫徹落實。一是穩步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遼寧、黑龍江等地加快出臺了監管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目前,制定權責清單的地方國資委已達19個。二是大力推動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內蒙古印發專門文件,要求區本級黨政機關與直接管理的企業脫鉤。遼寧將集中統一監管情況納入地市政府工作實績考核體系。三是進一步強化對國企國資改革發展的法律支撐保障。福建、江西等地推動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計劃。浙江省將法律審核作為重大改革方案出臺的必經前置程序。陜西、內蒙古等地加快研究制訂全面推進法治國企建設的實施意見。四是深入開展指導監督工作。陜西、江西等地大力推動地市和縣級國資監管機構建設,明確要求市州獨立設置、縣區明確責任主體。福建對地市監管企業改革發展情況進行專題調研,推動地市國企國資改革。浙江省開展《浙江省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辦法》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備案、報告和督查等制度。
● 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組織中央企業參與世貿組織第六次對華貿易政策審議
2016年7月19-21日,世貿組織將對我國進行第六次貿易政策審議,主要審議兩年來我國相關領域經濟貿易體制和政策的發展變化情況。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配合商務部世貿司,組織中央企業積極參與。一方面對世貿組織秘書處撰寫的《中國貿易政策報告》初稿中涉及國有企業的有關評論研提修改意見建議,闡述我方看法和立場;另一方面參加世貿組織秘書處訪華座談會,現場對秘書處提出的有關國有企業改革問題給予解答澄清,為其撰寫《中國貿易政策報告》中的國有企業章節提供參考。預計2016年將會有更多世貿成員國對我國有企業改革等問題進行提問,政策法規局將繼續組織中央企業做好相關研究應對工作。
● 上海貝爾股份有限公司注重發揮知識產權對自主創新的促進和保障作用
上海貝爾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中國通信制造業第一家引入國際資本的股份制企業,始終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注重發揮知識產權對自主創新的促進和保障作用。一是把“國際資源為我所用、創新成果為我所有”作為核心發展戰略。作為阿爾卡特朗訊集團全球唯一一家非其百分之百持股但獲準加入其“技術總協議”的成員單位,上海貝爾獨有的與阿爾卡特朗訊集團全面共享知識產權、技術雙向流動的模式為業界獨創,有力支撐了企業的持續創新發展。二是將“大力發展自主知識產權、強化知識產權質量建設、建立全面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作為知識產權工作的長期目標。專利保護力求覆蓋所有創新技術成果,并根據已有的專利和公司創新技術的不同發展階段,發展專利組合,制定不同的專利保護戰略,努力實現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市場化。三是完善知識產權制度體系和信息化工作機制。加強知識產權管理信息化建設, 增強部門協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實現專利的有效維護。
【理 論 研 究】
●TPP國有企業條款主要內容
TPP是“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的簡稱,2015年10月4日,澳大利亞 、文萊、加拿大、智利、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秘魯、新加坡、美國和越南等12個TPP締約方宣布完成談判。該協定第十七章專門針對“國有企業和指定壟斷”進行了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一)要求政府不得對國有企業提供“非商業援助”。該章第6條規定,締約國政府不得向國有企業提供優惠貸款、擔保、免除債務等直接或間接的資金支持,不得以有別于其他市場主體的優惠條件與國有企業進行貨物和服務交易;(二)要求國有企業市場經營完全基于“商業考慮”。該章第4條規定,各締約方政府應保證國有企業在從事商業活動時基于商業考慮購買或銷售貨物或服務;(三)要求政府監管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司法機構對國有企業享有管轄權。該章第5條規定,締約國要確保行政部門以公正的方式管理國有企業和私營公司,法院對外國國有企業在本國領土內實施商業活動享有管轄權;(四)要求大幅提高國有企業的透明度。該章第10條規定,成員國政府需要披露國有企業名單、對某實體累計持有的股權、投票權比例和不同于普通股份的特殊投票權,以及政府對國有企業非商業援助信息、擔任董事會成員的政府官員信息、根據法律享有的免責和豁免、年度財務及審計報告等;(五)界定了國有企業概念。該章第1條“定義”中對“國有企業”規定了兩方面要件,一是主要從事商業活動,二是政府擁有50%以上的股份,或者控制50%以上的投票權,或者有權任命絕大多數董事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