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資委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省級行政機關與
所辦(屬)企業和經營性資產脫鉤工作的實施意見》
有關事項的通知
所辦(屬)企業和經營性資產脫鉤工作的實施意見》
有關事項的通知
福建省國資委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省級行政機關與
所辦(屬)企業和經營性資產脫鉤工作的實施意見》
有關事項的通知
所辦(屬)企業和經營性資產脫鉤工作的實施意見》
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章來源: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2016-06-24
閩國資黨委〔2014〕29號
各監管企業:
為全面貫徹落實《福建省省級行政機關與所辦(屬)企業和經營性資產脫鉤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快推進省級行政機關與所辦(屬)企業的脫鉤工作,確保脫鉤企業的平穩接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
省級行政機關與所辦(屬)企業的脫鉤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一項重要決策部署,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明確國有資產監管責任主體,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一項重大舉措。脫鉤工作的順利實施將有利于落實政企分開,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有利于推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意見》明確了由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牽頭,具體組織推動和實施省級行政機關與所辦(屬)企業脫鉤工作,省級行政機關脫鉤的企業由省國資委監管,福建省國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省國資公司)負責具體的接收管理,這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國資系統的高度信任。各企業要統一思想,搶抓工作機遇,同心協力,緊密配合,按照省國資委的具體部署,充分發揮各監管企業的管理優勢、人才優勢、發展優勢,有效整合資源,放大國有資本功能,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脫鉤企業的接收任務,推動所監管企業更好更快發展。
二、確保平穩接收
為落實好《意見》精神,省國資委成立了脫鉤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產權管理處),具體負責對脫鉤企業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各監管企業要站位全局,指派專人成立工作小組,主動配合,積極參與脫鉤企業接收工作;要認真研究脫鉤企業的基本情況,根據自身主業發展、資源有效配置以及接收安置能力等因素,以提高國有資本創造價值能力為目標,主動與省國資公司對接協商,提出篩選、整合、運作、發展的接收整合具體工作方案。在接收過程中,要傾聽職工合理訴求,制定統一政策,依法依規,妥善解決人員安置問題,切實維護職工利益,確保脫鉤企業經營活動正常開展和職工隊伍思想穩定。
三、發揮平臺作用
加快國有資產向國有資本轉化,通過有效運作,提升所監管企業的投融資能力,提高國有資本的可流動性和國有資本的運營效率。省國資公司要努力打造“三個平臺”。一是投資融資平臺。通過產股權運作,盤活資產,提升融資能力,參與我省戰略新興產業的投資建設。二是整合資源平臺。以培育產業龍頭企業為目標,用資本的流動帶動企業資源的整合,進一步提高所監管企業主營業務的發展優勢,優化資源配置,形成協同效應。三是接收退出平臺。在做好平穩接收工作的基礎上,根據脫鉤企業行業現狀、經營狀況以及人員結構等因素,進行分類改革,做到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
四、嚴肅工作紀律
此次脫鉤企業接收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各監管企業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服從統一安排,嚴格遵守紀律,強化落實責任。與脫鉤企業及主管單位的接洽統一由省國資公司組織安排,脫鉤接收的政策規定統一由省國資公司負責解釋,劃轉移交方案統一由省國資公司研究提出;對于不按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影響脫鉤工作進度,造成干部職工思想動蕩、企業不能正常經營的企業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中共福建省政府國資委委員會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