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8-02
國資委系統法治工作
簡 報
第6期
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 2016年8月2日
國務院國資委扎實推進中央企業“六五”普法工作
【工 作 動 態】
國資委系統“七五”普法工作正式啟動
國資委系統全國“六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個人獲得全國普法辦表彰
中國電科法律事務機構建設取得新成效
【課 題 研 究】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資監管法規體系建設研究(下)
國務院國資委扎實推進中央企業
“六五”普法工作
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期間,國務院國資委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結合所監管中央企業數量多、行業覆蓋廣、普法對象基數大的特點,扎實推動中央企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國資委系統第六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把握出資人職責定位,大力推動中央企業普法工作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中央企業普法工作。委黨委專門召開會議審議“六五”普法總結驗收和評比表彰方案,委領導多次部署推進。二是加強頂層推動。印發了中央企業“六五”普法規劃,確定普法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明確普法對象和主要任務,并就普法工作機構設置和實施方案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切實推動中央企業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體制機制。三是措施保障有力。將普法工作作為法治央企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考核評價體系,通過考評情況通報、印發簡報、組織中期檢查和總結驗收等方式,扎實推進普法工作落實。
二、結合中央企業實際,扎實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一是落實規劃要求,構建普法工作機制。中央企業全部制定了“六五”普法規劃,成立普法領導機構,普遍加強了普法工作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了普法宣傳網絡、學法考核、法治培訓、普法信息交流和普法經費預算等制度。二是抓住“關鍵少數”,突出法治宣傳教育重點。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認真落實各級領導班子集體學法、新任領導干部法治培訓等措施,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表率和引領作用。三是圍繞宣傳教育主題,深入推進法治文化建設。通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不斷強化廣大干部職工的法治理念,有效促進法治文化的形成。四是傳統載體與新媒體并舉,鞏固拓展普法陣地。在深入挖掘利用傳統宣傳形式的同時,積極運用互聯網新媒體傳播平臺,不斷拓寬法治宣傳教育渠道。五是深入基層一線,擴大普法宣傳覆蓋面,部分中央企業還將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延伸至客戶群,進一步拓大了法治宣傳的受眾。
三、服務企業改革發展,“六五”普法成效明顯
一是普法工作大格局初步形成。經過“六五”普法,國資委系統普法工作開創了“國務院國資委宏觀指導、中央企業組織實施、全體干部職工共同參與”的新局面,構建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對應、不留盲區”的法治宣傳教育大格局。二是依法治企水平不斷提升。5年來,中央企業始終堅持普法工作服務于企業改革發展,在實現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成倍增長的同時,因自身違法違規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大幅減少。三是企業法治文化氛圍日漸濃厚。通過開展持續化、常態化的法治宣傳教育,廣泛傳播法治文化正能量,廣大干部職工在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中提高了法律素養與法治意識。
【工 作 動 態】
●國資委系統“七五”普法工作正式啟動
2016年6月,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了《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在國資委系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國資發法規〔2016〕99號,以下簡稱“七五”普法規劃),決定在國資委系統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國資委系統“七五”普法工作正式啟動。“七五”普法規劃確定了國資委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明確了主要任務、普法對象和要求,制定了工作措施和組織領導保障。“七五”普法規劃要求各中央企業和各地國資委要切實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并于通知印發2個月內將本單位“七五”普法規劃、普法機構和普法聯絡員名單報送國務院國資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政策法規局)。
●國資委系統全國“六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個人獲得全國普法辦表彰
2016年5月26日,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在北京召開第八次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會議。會議全面總結了全國“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績,表彰了全國“六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對“七五”普法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在國務院國資委及各中央企業、各地國資委的共同推薦下,經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評選,國資委系統共有包括國務院國資委普法辦在內的7個先進普法辦、84個先進單位、15名先進工作者、100名先進個人獲得2011-2015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其中,中央企業共有5個先進普法辦、46個先進單位、7名先進工作者、72名先進個人,各地國資委及所監管企業共有1個先進普法辦、38個先進單位、8名先進工作者、28名先進個人獲得表彰。
● 中國電科法律事務機構建設取得新成效
中國電科適應企業化、集團化、市場化、國際化轉型需要,落實國務院國資委關于法治央企建設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強化法律事務機構建設,為提升法治工作整體水平,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2016年3月,中國電科專門召開會議,決定將原屬于辦公廳的法律事務管理職能和紀檢監察審計部的風險管理職能進行整合,設立法務與風險控制部,作為集團一級職能部門,統籌負責集團公司法治建設和全面風險管理工作,下設法律事務和風險管理兩個處室。中國電科法務與風險控制部正在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有關要求和集團公司總體工作部署,認真籌劃未來五年法治電科建設的頂層設計,不斷完善風險管控體系,努力提升集團公司依法治企能力水平。據初步統計,目前軍工企業中設立獨立法律事務機構的企業已達5戶。
【理 論 研 究】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資監管法規體系建設研究(下)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主要任務。一是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包括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出資人職責定位,進一步明確國資監管重點,加大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簡政放權力度,改進國有資產監管方式和手段。二是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包括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明確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與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其他直接監管企業的出資關系,界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與所出資企業關系。三是以管資本為主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包括明確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的重點方向,運用市場化方式推進國有資本優化重組,以國有資本優化配置引導國有企業加快科學發展。四是以管資本為主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包括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所屬企業脫鉤,穩步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切實加強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與管資本為主相適應的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的意見建議。面對管資本為主的新形勢新要求,現行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還不盡完備:有的制度明顯滯后,不能完全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有些領域的制度規定存在交叉沖突,或者存在立法空白;有的制度文件存在擴大解釋甚至與國家層面法律不一致的現象。因此,下一步完善的思路是:根據新一輪國企國資改革進程,緊緊圍繞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各項任務要求,牢牢把握出資人職責定位,對三大制度體系建設及時開展“立、改、廢、合”,進一步充實細化現有制度,編纂整合相關規范,加快填補立法空白,爭取到2020年形成與管資本為主相適應的較為完備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法規制度體系。一是立足于提高監管針對性有效性,進一步完善細化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二是立足于規范推進中央企業母公司改革重組和科學發展,進一步健全國家出資企業制度;三是立足于保障改革方向和加強指導監督,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制度;四是立足于國資監管法規制度體系的系統性協調性,扎實做好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