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健全完善境外出資企業薪酬管理體系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健全完善境外出資企業薪酬管理體系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文章來源:企業分配局 發布時間:2012-04-10
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有色集團) 成立于1983年,主業為有色金屬礦產資源開發、建筑工程、相關貿易及服務,現有中方職工隊伍5.6萬人,為海外當地雇員創造了1.2萬個就業崗位。目前,中國有色集團已經成為我國開發海外有色金屬資源最多、開展國際合作最成功、海外投資開發經驗最豐富的企業,形成了完整的海外投資開發產業鏈條,業務遍布亞洲、非洲、大洋洲的30多個國家和地區。
截止目前,中國有色集團現擁有各級境外出資企業25家。2011年,在國務院國資委的正確領導下,中國有色集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精神,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加快推進企業發展戰略,實現了“十二五”的良好開局,生產經營取得了優異的成績,改革發展實現了歷史性的跨越。2011年,中國有色集團多項生產經營指標創歷史新高。資產規模和營業收入躍上新臺階,雙雙突破“千億”大關,全面超額完成了國務院國資委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
截至2011年末,中國有色集團及各出資企業共選派 3000余名中方員工在境外工作,境外業務的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貢獻率也分別達到集團整體的60%和70%。集團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境外企業管理,不斷推進境外下屬出資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改革發展過程中,也經歷了很大的變革,通過不斷探索和實踐,較好解決了諸如內部分配機制不靈活、薪酬管理體系不統一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近年來主要做法和經驗如下:
一、境外出資企業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則
中國有色集團對境外出資企業的薪酬管理,緊密依托集團公司收入分配制度體系,努力構建有利于企業和諧、內建公平、外有競爭的收入體系,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努力實現集團公司、企業和職工的互利共贏。
(一)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
企業內部分配采取,以工作業績為導向,職工實際收入與個人的貢獻掛鉤,促進經濟效益持續增長,崗位與職級相結合,合理拉開不同職級、不同崗位之間的差距,以激發員工積極性;企業間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管理難度和規模確定不同的調節系數,合理調控企業間收入分配水平。
(二)分類規范管理原則。
一是從職工類型角度來劃分,對下屬境外出資企業負責人、中層及以下職工、海外當地雇員分類規范管理,并嚴格界定長期國外和國內工作定義;二是從企業類型角度來劃分,根據企業所處不同時期(基建期或生產期)來分類管理。
(三) 統一性原則。
對企業采取工資結構、工資項目基本統一,以及同一項目不同層級間差距相對統一的方式,以推進統一、規范和有序的境外出資企業薪酬管理體系建設,加快企業內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四)傾向性原則。
在薪酬標準制訂上,指導企業向長期在境外工作的員工傾斜、向境外一線員工傾斜、向境外關鍵崗位員工傾斜,鼓勵員工在國外長期工作。
(五)合法有效性原則。
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尊重境外國家和地區的風俗習慣。
二、境外出資企業薪酬管理的主要內容
從職工類型角度,根據分類規范管理原則,我們把境外出資企業負責人、中層及以下職工、海外當地雇員分成三類來管理,并嚴格界定長期國外和國內工作定義,使收入分配向海外一線崗位傾斜。
(一)境外出資企業負責人
2005年,參照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結合中國有色集團實際,我們建立和完善了中國有色集團出資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體系,并分別于 2009年和2011年,參照國家有關政策的精神,調整和完善了績效年薪基數和調節系數的計算辦法,主要是加強考核監督,收入分配向一線、海外艱苦崗位傾斜,健全以考核評價為基礎,崗位責任、風險與業績掛鉤,短期與中長期激勵相結合的分配機制。
境外出資企業負責人的年薪由基薪,績效年薪和境外工作補貼。與國內企業相比,境外出資企業負責人長期境外工作期間享有境外工作補貼,并根據其所在國家艱苦程度和物價水平劃分不同標準,同一企業正職和副職標準一致。基薪主要根據企業規模、管理難度、行業地區職工工資水平等指標情況確定,績效年薪主要依據企業規模、經濟效益、行業地區職工工資等指標情況,每年依據測算辦法確定。與國內同效益、同行業和同規模出資企業相比,境外出資企業負責人長期境外工作期間,基薪和績效年薪標準都為國內企業的兩倍。
通過國內和國外出資企業負責人薪酬體系的分類管理,有效提高了境外企業負責人的工作積極性,建立了企業和經營者效益的聯動機制,為中國有色集團戰略目標順利實現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境外企業中層及以下職工
隨著中國有色集團在中南部非洲資源開發戰略的成功實施,我們也迫切意識到,構建有競爭力的薪酬管理體系,是加強海外員工隊伍建設,成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勵人才在海外長期穩定工作的一個關鍵因素。考慮到境外出資企業的中方職工大都由集團或出資企業派出,崗位也大多根據企業崗位計劃情況確定,所以企業間職工收入差距過大、補貼項目和標準不統一、同工不同酬問題亟待解決。為了規范境外企業職工薪酬管理工作,在對以駐贊比亞出資企業薪酬調研的基礎上,中國有色集團于2007年印發了《境外出資企業中方員工工資管理指導意見(試行)》,管理范圍包括總經理助理及以下的所有在崗在編正式中方員工。
指導意見中主要包括:
1.工資體系構成。為鼓勵員工長期境外工作,企業對長期境外工作員工和國內工作員工執行不同的工資(津貼補貼)標準和結構。
2.津貼補貼項目和標準。其中:境外津貼補貼發放對象為長期境外工作的員工,主要包括三大類:一是保障性津貼,包括醫療補貼、伙食補貼和特殊作業環境津貼等;二是補償性津貼,包括地區津貼、現場工作年限津貼、家屬補貼和回國休假補貼;三是其他,包括外語水平津貼等。
3.工資支付方式等。
主要境外企業根據集團公司下發的指導意見,結合自身經營管理實際,都建立起了中方員工工資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津貼補貼為主體的工資結構,在工資管理、津貼補貼規范方面做到了有章可循,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間人員有序、合理流動。
隨著中國有色集團境外事業的蓬勃發展,薪酬管理體系也要求不斷進行完善,2011、2012年我們都通過各種方式對境外企業薪酬管理進行調研,對調研中反映的有關問題,也認真研究并解決。
(三)海外當地雇員
中國有色集團要成為一個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國際礦業公司,不僅要在資源、市場和管理上要做到國際化,而且要實現人才隊伍國際化。建設這樣一支隊伍,離不開科學用人觀念,更要具備海納百川的廣闊視野和博大胸懷,不僅要善待中國人,還要善待外國人,廣納賢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我們在這方面已經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實踐和探索,一方面是按照“人才國際化”的要求,繼續積極引入高素質外籍員工配置到高級管理崗位,另一方面就是加強對當地雇員的薪酬管理,尊重境外企業所在地的法律法規、風俗習慣中對薪酬管理的要求,重視和當地工會的勞資談判。
首先,我們要求各境外企業加強對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的研究,要求企業應根據所在國家、地區,以工會談判協議為基礎,制訂符合當地實際的當地雇員薪酬管理辦法,并報備集團公司。其次,我們不斷加強對當地雇員人力資源管理的了解和管控工作,尋找適當的方式來緩解勞資矛盾、避免罷工及控制人工成本不合理增長,充分發揮當地雇員的作用。例如,在我們境外項目較為集中的贊比亞,依據當地法律法規,企業需支付當地雇員名目繁多的各項津貼補貼,如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市場津貼、玉米面津貼、國民養老金、最終福利、喪葬補貼、休假補貼、教育補貼和交通費等十幾項,而且由于近年來世界銅價飛漲,當地工會要求增加工資的態度非常強硬。面對這種復雜的政策和風俗環境,我們一方面認真開展好一年一度的工會勞資談判工作,堅持有理、有利、有節,使工資增幅保持在合理水平范圍內、確保企業長期健康發展。另一方面,我們也實施“暖人心”工程,尤其在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之后,銅價跌至谷底,我們面對生產經營壓力,負責任的提出“不減員、不減產、不減薪”,受到贊比亞政府的高度贊揚,也贏得了贊方雇員的擁護,企業凝聚力進一步得到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