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中央企業金融業務季度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做好中央企業金融業務季度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章來源:資本局 發布時間:2018-12-28
各中央企業:
近年來,中央企業積極開展產融結合工作,金融業務發展較為迅速,在資產規模、經營效益、資產質量等方面實現穩步提升,產融結合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的問題和風險。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范化解中央企業金融業務風險,加強風險監測,推動中央企業金融業務規范有序發展,現就做好中央企業金融業務季度報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中央企業金融業務季度報告工作是指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以季度為單位,在中央企業和所屬金融子企業財務快報及監管報表上報后,統一向我委報告中央企業金融業務運行情況。
二、金融業務季度報告的范圍包括:中央企業及所屬的全部金融子企業,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類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支付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持有金融監管部門金融許可證的金融企業;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小貸公司、典當公司、互聯網金融等其他類金融子企業;集團賦予金融控股平臺管理職能,且控股兩家以上金融子企業(財務公司除外)的金融控股平臺公司;從事非公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三、金融業務季度報告內容以統計報表為主。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主要報告集團金融業務情況、參股金融企業情況、風險事件、投資基金情況等,金融子企業主要報告財務情況、經營狀況、風險情況等。報告中有特殊事項的,應附書面報告說明。
四、中央企業及所屬金融子企業在填報中央企業金融業務信息時,應當按照中央企業金融業務信息系統技術操作指引和填報說明進行操作,已安裝久其通用數據管理平臺的中央企業可通過平臺裝入中央企業金融業務信息系統安裝版后進行填報,尚未安裝的企業可通過安裝中央企業金融業務信息系統單機版,并裝入參數后進行填報。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負責填報匯總并形成JIO文件上報(相關系統軟件及參數請在國資委網站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子站下載)。
五、金融業務季度報告涉及中央企業及所屬多類金融子企業,需要多層次主體逐一填報。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負責本企業金融業務季度報告的組織實施工作,要確保數據資料的真實、準確和規范,并于每個季度結束后25個自然日內將匯總結果報送國資委(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
六、各中央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集團公司要確定牽頭部門,明確責任人員,指定專人負責金融業務季度報告的報送和解釋,組織指導各層級金融子企業做好季度報告工作。
七、各中央企業請于2019年1月4日前將負責人和聯系人信息(見附件)報送國資委(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并將電子版發送到電子郵箱。我委將組織召開中央企業金融業務季度報告視頻布置會,指導中央企業做好金融業務季度報告工作。
八、中央企業在金融業務信息系統填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國資委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聯系。
聯系人及電話:國資委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 陳佩鑠 010-64470428
電子郵箱:ziben-jinrong@sasac.gov.cn
國資委辦公廳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