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294號建議的答復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294號建議的答復

文章來源:企干一局 發布時間:2019-11-13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工業強國都是技師技工的大國”、“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國家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國資委、人社部等部委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技能人才工作的各項部署,近年來在推進產教融合、優化評價機制、提高待遇水平、加強培訓培養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
1.積極落實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優化技能人才隊伍使用和晉升。一是營造煤炭行業人才評價政策環境。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2017年9月,人社部公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目錄中包含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共計81項,其中“壓縮機操作工”、“井下支護工”、“礦山救護工”、“煉焦煤制備工”和“煉焦工”等與煤炭行業相關的職業工種保留列入目錄。二是改進技能人才績效考核方式。指導中央企業建立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職業道德和職業知識水平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鼓勵根據其生產技術、工藝裝備和產品類型等不同要求,采取考核鑒定、考評結合、業績評審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重點評價技能人才在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方面的能力。三是指導和推動中央企業完善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在高級技師以上增設“特級技師”、“首席技師”、“技能專家”、“工匠技師”等職位,延展技能人才發展空間,牽引技能人才立足崗位建功立業,鼓勵中央企業拓寬技能人才成長空間。四是鼓勵中央企業建立以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為基礎、以國家和行業競賽為主體、國內競賽與國際競賽相銜接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大力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積極參與世界技能大賽,拓展技能人才評價選拔渠道。
2.積極落實技能人才激勵政策,提升技能人才待遇優化的示范引領作用。一是通過積極推薦技能人才中的先進模范人物作為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人選,一批企業技能人才在全國、省、市總工會,青年聯合會等群團組織中兼任重要職務等,增強了技能人才的政治榮譽感。二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部署。2018年6月,國資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召開中央企業貫徹落實《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意見》的專題會議,充分交流了中央企業在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保障等方面的經驗和做法。會后,各中央企業認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創新完善以技能為導向的激勵機制,如設置技能工資單元,設立技能人才崗位特貼,推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同時積極探索核心技能人才超額利潤分享,中長期激勵,股票期權激勵等,切實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三是加強技能人才的榮譽激勵。在各級各類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等評優活動中,做到向技能人才傾斜;積極推薦優秀技能人才申報“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各級榮譽稱號;持續開展“中央企業技術能手”的評選工作;鼓勵中央企業通過選樹“大國工匠”、“時代楷模”,用高技能人才名字命名班組、工作室等方式,提升企業高技能人才影響力。
3.積極落實國有企業辦教育機構深化改革,鼓勵探索推行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一是經國務院同意,2017年7月,國資委、人社部等6部門印發《關于國有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國有企業辦教育機構深化改革主要采取四種方式。鼓勵通過整合資源的方式,繼續發揮國有企業職業教育重要辦學主體作用,對與企業主業發展密切相關、產教融合且確需保留的企業辦職業院校,由國有企業集團公司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進行資源優化整合,探索集中運營、專業化管理。二是指導中央企業建立匹配企業戰略、符合產業規律、滿足自身特點的技能人才培訓體系,加大各層次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并在中央企業面對技能崗位新招用人員和轉崗人員時,指導探索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新型學徒制培養模式。三是國資委與人社部共同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技工院校與國有企業開展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見》,鼓勵中央企業直接舉辦或通過參股、入股等多種方式參與舉辦同企業主業發展密切相關、產教融合的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制度,全面推行校企協同育人。
下一步,我們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突顯企業用人主體作用,持續推動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努力培養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技能精湛、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技能人才隊伍,充分發揮中央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具體工作考慮如下:
1.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努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技能人才隊伍。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相關部委正在研究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政策措施,對與煤炭行業相關的技能類職業從業人員,建立職業技能等級制度,依托企業等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暢通勞動者職業發展通道。同時,進一步加強對中央企業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頂層設計和宏觀指導,完善考核評價制度,暢通職業發展通道,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推動中央企業在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使技能人才管理體制更加科學、管理機制更加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充分激發廣大技能人才加強學習、苦練本領、提升技藝、勇于創新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2.進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培訓培養力度。一是全面加強技能人才培養工作。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精神,強化政府工作職能,健全工作機制,提高培訓管理服務水平,推動職業技能培訓與評價有機銜接,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宣傳,擴大培訓規模,提升培訓質量和層次。二是著力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深入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繼續與德國、日本等培訓機構合作,舉辦多樣化高技能人才專業技術提升培訓班,并提高煤礦行業中央企業選調力度。三是全面推動中央企業開展現代學徒制培養。充分發揮中央企業主體作用,采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對新招用和新轉崗的技能崗位人員實施新型學徒培訓。
3.進一步弘揚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開展生產一線先進集體和個人的典型選樹工作,利用國家部委層面多種自有媒體,以及央視、工人日報、人民網、中華網等主流媒體,多渠道展示煤礦行業中央企業優秀技能人才風采,增強技能人才的榮譽感和成就感,讓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在中央企業蔚然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