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黨委集中開展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專題調研活動
國資委黨委集中開展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專題調研活動

文章來源:國資委宣傳工作局 發布時間:2006-06-01
國資委黨委集中開展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專題調研活動
4月下旬到5月29日,按照中組部和國資委黨委的統一部署,以國資委副主任王瑞祥為組長、宣傳部部長杜淵泉為副組長的國資委黨委黨建工作聯合調研組一行8人,集中時間開展了專題調研活動,深入部分中央企業督促檢查企業對中央辦公廳轉發的《中央組織部、國資委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1號)的貫徹落實情況,研究總結近兩年來中央企業加強和改進黨建工作、建立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長效機制的經驗和做法,發現典型,推動工作。
4月25、26日和5月10日到12日,王瑞祥主持召開了12家在京中央企業參加的5次座談會,深入5戶二級中央企業進行調研,他們是中國交通建設集團、中國房地產集團、中國通用集團、中國聯通集團、中國航信、中國航材、中國航油、國機集團、中國電投、中國節能、國旅集團和建材集團等12家企業。5月14日到29日分赴駐廣西、廣東、陜西和甘肅的9家中央企業及13戶二級企業進行調研,他們是南方電網公司及廣西電網公司、中國鋁業及平果鋁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集團及湛漁公司、中海油及湛江分公司、西安電力機械公司、彩虹集團、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及靖遠發電二公司、中石油及蘭州石油化工公司、中國化工集團及天華研究院等9家企業及二級企業。調研期間,瑞祥同志認真聽取了各單位負責同志的工作匯報,并就在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研討。調研組還深入企業車間、碼頭、海上鉆井平臺看望一線職工,詳細查閱了企業的有關文件資料。
在聽取企業匯報后,王瑞祥對有關中央企業貫徹落實中辦發31號文件和開展的工作情況給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一是各單位黨委(黨組)對31號文件的貫徹落實是高度重視的,都將它列入了黨委(黨組)重要議事日程,并結合實際制定了貫徹落實文件的措施和辦法,學習是認真的、貫徹是得力的,效果也是明顯的。二是各單位黨委(黨組)對這次國資委黨委的專題調研都非常重視,準備充分,材料內容全面、做法具體。三是堅持把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作為工作重點,作為黨組織的重要職責,作為在企業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徑,作為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和黨組織的主張得到體現的重要保障,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程序和工作機制。四是堅持黨管干部和黨管人才的原則,嚴格規范領導干部的選聘、考核,形成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定位準確,目標一致。大多數企業實行了黨政領導干部“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把黨對干部的管理和企業發展方向的把握與股東會、董事會依法決策企業重大事項,依法選擇企業經營管理者結合起來,加大了干部培訓和交流力度,優化了班子結構和人才隊伍。五是堅持不懈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六是堅持把廣泛開展宣傳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與企業文化建設結合起來,加強民主管理,構建和諧企業。七是堅持將企業黨建工作和先進性教育活動中的好經驗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來,指導今后黨建思想工作的開展,進一步推進了領導班子建設的制度化和科學化。
關于中央企業下一步如何抓好貫徹落實中辦發31號文件、加強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王瑞祥強調:一是融入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始終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自覺地融入中心工作,而不僅僅是圍繞中心,要把它作為黨建工作的出發著力點和落腳點。二是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不要總把黨員干部和職工群眾作為教育的對象,而要把他們作為主體力量,幫助他們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業務技能,維護廣大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包括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和文化利益。三是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緊緊抓住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這個核心,用議事規則、規章制度、體制辦法界定清楚,在組織、體制、辦法和內容上逐一保證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政工隊伍的建設。四是全面落實,不斷創新。要積極探索、開拓創新,進一步加強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創建和企業文化建設,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和統戰工作的領導,積極構建懲防體系,為企業的改革發展穩定提供不竭的精神動力、智力支持和文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