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中共中央黨校科研部《關于做好2007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關于轉發中共中央黨校科研部《關于做好2007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7-01-24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研究[2007]1號
關于轉發中共中央黨校科研部《關于做好2007年度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直屬單位、直管協會:
現將中共中央黨校科研部發布的《關于做好2007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06]23號)轉發給你們。如需申報,請按照文件規定做好項目申報的有關工作。
請于2007年3月1日前將《申請書》及《活頁》一式7份報送我室。
附件:《關于做好2007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06]23號)
聯系人:陳鋒
電話:(010)63193294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共中央黨校科研部(通知)
校科字[2006]23號
關于做好2007年度國家社會科學
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國家機關及其在京直屬單位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機構: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社科規劃辦通字》[2006]29號》通知要求,現將做好2007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申請論證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及《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十一五”規劃》,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大力推動理論創新,為黨和政府決策服務,促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協調發展,促進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要深入領會和準確把握上述指導思想,切實做好申報工作。
二、申報的項目要圍繞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論與實際問題來確定選題,著力研究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著力研究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著力研究社會主義和諧文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著力研究十六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基礎理論和學科建設方面的研究,要努力推動傳統學科、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研究,推動學術觀點、學科體系和科研方法創新。
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人須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請到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查詢)的相關規定選擇申報年度項目中的重點項目、一般項目或青年項目。這三類項目的平均資助額度依次為13萬元、9萬元、7.5萬元。申請者應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并參考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提出申請的資助額度。對申請的經費要有合理的預算。
四、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范圍涉及哲學、政治學等22個學科,所有學科的申請書都要按照我辦公布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填寫。申報跨學科的課題,要在申請書封面“學科分類”欄中注明申報學科和主要涉及的學科。“公共管理學科”在“政治學其他學科(ZZE)”中申報,管理學其他學科可選擇相關學科進行申報。
五、《課題指南》中各學科的基礎理論研究只規定申報范圍、方向和重點研究領域,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擬定題目。應用對策研究帶※的課題,在不改變方向和范圍的前提下,也可根據實際問題研究的需要自行擬定題目。
六、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完成時限,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二至三年,也可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適當延長。應用對策研究可根據所研究問題的緊迫性確定完成的時間,一般情況下較基礎理論研究的時限要求短一些。
七、項目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國家社科基金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申請;一位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兩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研究工作。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能以內容相同或相近的課題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基層科研管理單位要認真審核把關,如違規申報,所在單位將被通報批評。
八、項目負責人要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凡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后,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準立項即作撤項處理并通報批評。
九、為保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在評審會召開之前,申報單位或申請人均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咨詢學科評審組專家或邀請學科評審組專家進行申報輔導。
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項目研究的最終成果將實行匿名通訊鑒定制度,鑒定等級予以公示。除特殊情況外,計劃出版的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違反規定擅自出版者視為自行終止相關資助協議;經批準同意出版的成果須報送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5套。成果鑒定為優秀的項目負責人和信譽良好的鑒定專家,在申請新項目或成果出版方面將優先考慮;成果鑒定不合格或被撤項的項目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新項目。
十一、各科研管理單位要加強對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努力提高申報質量。要依據《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認真審核申請書的內容,特別是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審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選題和論證的科學性與可行性、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并簽署明確意見,確保申報質量。
十二、項目申報所需的各種材料(包括《課題指南》、《申請書》及《活頁》、《代碼表》等)從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npopss-cn.gov.cn)。報送材料包括《申請書》及《活頁》一式7份。《申請書》和《活頁》均用計算機填寫,用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經所在單位審查后,報送我部。
十三、集中受理申報時間:
2007年3月1日-3月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受理申報地點:中央黨校科研部規劃處(中央黨校主樓東配樓3102房間)
聯系人:高彥斌 陳玉侖 邱淑珍
聯系電話:62805183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大有莊100號中央黨校科研部規劃處
郵政編碼:100091
中央黨校科研部
200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