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中國經濟出版社副社長職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中國經濟出版社副社長職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人事局 發布時間:2007-04-12
關于印發《中國經濟出版社副社長職位
競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2007]34號
委機關各廳局,監事會,直屬單位,直管協會及其出版社,監管企業直屬在京出版社:
為加強中國經濟出版社領導班子建設,根據《國資委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干部聘任制暫行辦法》(國資黨委人事[2003]49號)的規定,我們制定了《中國經濟出版社副社長職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經委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及時通知到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
人 事 局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中國經濟出版社副社長職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資委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干部聘任制暫行辦法》(國資黨委人事[2003]49號)的規定,結合中國經濟出版社(以下簡稱出版社)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中國經濟出版社副社長職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
一、競聘職位:中國經濟出版社副社長2名。
二、聘期及待遇:聘期3年,聘期內享受副局級待遇。
三、報名范圍:國資委機關、監事會、直屬單位,國資委直管協會及其出版社,監管企業直屬在京出版社符合基本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均可以報名。
四、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講究誠信、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團結協作,有較好的群眾基礎。
2.熟悉市場經濟基本知識,具備較豐富的管理工作經驗,有較強的開拓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和溝通能力。
3.現職副局級(或相當于副局級)、任職3年以上正處級(或相當于正處級)干部,其中正處級干部應具有處長(或相當于處長)任職經歷。具有新聞出版工作經歷及其管理工作經歷者優先。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身體健康;年齡在50歲以下。
五、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
崗位職責:協助社長分管圖書營銷工作或圖書選題工作,加強圖書營銷的經營管理以及圖書選題的策劃、組織出版和管理工作。具體包括:了解全國圖書市場和選題相關信息,開拓圖書營銷網點,開發適合本社特色的重點選題和品牌圖書,提高本版圖書的市場占有率和回款率。
崗位要求:熟悉黨和國家有關圖書發行工作的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科學出版觀和正確的出版方向;熟悉圖書編輯和營銷業務,具有圖書編輯和營銷方面的相關知識及工作經驗,有開拓圖書營銷市場及策劃組織選題、開拓重點圖書和品牌圖書的能力。
六、組織機構
(一)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委黨委的領導下,負責競聘的具體領導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局,負責競聘的具體組織工作。
成立監督小組,由直屬機關黨委、紀委監察局派人組成,負責競聘工作全過程監督。
(二)成立考試考評小組,由國資委相關廳局領導及有關專家組成。
七、競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實施方案。
(二)公開報名。采取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辦法進行,凡符合競聘條件自愿參加競聘的人員,由本人或組織填寫《競聘上崗報名表》連同近期2寸照片2張,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一式一份送(寄)國資委人事局干部二處,報名時間為2007年4月12日至4月25日(公休日除外,以郵戳為準)。《實施方案》和《競聘上崗報名表》可到國資委網站(www.gittisbaby.com)下載或者到國資委人事局干部二處(西便門辦公樓2503房間)領取。
(三)資格審查。依據競聘條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經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參加競聘人員,并通知競聘者本人。
當所競聘職位不能形成有效競爭時,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聘方式。
(四)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含心理素質測評)、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測試。試題由社會專業機構負責。筆試、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25%、40%、35%的權重計算考試成績。心理素質測評成績只作為參考,不計入競聘者考試成績。
筆試主要測試競聘者履行競聘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運用這些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根據筆試成績最多取前10名參加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競聘者履行競聘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專業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無領導小組討論主要測試應聘者的邏輯思維、歸納總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以及親和力、影響力、合作意識等個性特征。無領導小組討論是由應聘者組成的臨時工作小組,在未指定組長的情況下,共同研究、討論、解決給定的問題,并作出決定。
參加競聘者可以查詢本人筆試、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測試成績。
(五)確定考察人選并組織考察。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多于擬聘人選。在競聘人員所在單位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測評。考察實行預告制度。考察范圍一般包括考察人選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人員,同時征求黨委和紀檢部門的意見。
經過筆試、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測試,沒有合適人選的可不確定考察人選。
(六)確定擬聘人選。
1.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民主測評)等綜合情況和崗位要求,提出建議擬聘人選。
2.委黨委會討論,審定聘任人選。
3.對確定的聘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職問題的,人事局辦理聘任手續。
八、時間安排
階段 | 時間 | 內容 |
組織準備 | 4月1日-4月11日 | 制定競聘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公布方案 |
報名 | 4月12日-4月25日 | 公開報名 |
資格審查 | 4月25日-4月30日 | 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 |
競聘 | 5月10日-5月15日 | 筆試,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測試 |
組織考察 | 5月17日-5月25日 | 確定考察人選,組織考察,領導小組研究提出擬聘人選 |
審批聘任 | 5月28日- | 委黨委研究確定聘任人員,公示并辦理聘任手續 |
九、有關紀律
競聘者和競聘上崗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紀律,對于違反紀律、搞不正之風的,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
十、報名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6號國資委人事局干部二處
聯 系 人:楊金昌、任志強
聯系電話:63192555、63192621、63192552(傳真)
郵政編碼: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