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央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的三大新發現
2018年度《中央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的三大新發現

文章來源:國資小新 發布時間:2019-01-04
2018年12月27日,中國社科院、國務院國資委在京發布第二本《中央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以下簡稱《藍皮書》)。在改革開放四十周年之際,雙方連續第二年發布《藍皮書》,旨在全面研究梳理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進展和現狀,推動中央企業更加系統科學、持續高效地履行社會責任,今天就來看看《藍皮書》有哪些新發現。
發現一:中央企業在責任實踐中發揮“七種力量”
1、發展國民經濟的中堅力量
中央企業對國民經濟發展發揮著強有力的支撐、控制、引導和穩定作用,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升人民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中堅力量。截至2018年9月底,中央企業實現營業收入21.1萬億元,同比增長11%;上交稅費1.7萬億元,同比增長7.3%。
2、打贏脫貧攻堅的骨干力量
中央企業作為脫貧攻堅的骨干力量,從資金、人才、技術、產業、就業等多方面為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建設發展提供重要支撐。中央企業貧困地區產業投資基金資金規模已達到154億元,累計完成投資100多億元,投資涵蓋全部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僅2017年,中央企業在246個定點扶貧縣直接投入19.3億元,幫助引進各類資金57.3億元,實施各類幫扶項目1591個,舉辦干部和人才培訓班565期,培訓干部和專業技術人才3.5萬人次,購買當地農產品2.3億元。
3、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力量
中央企業始終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斷加強節能減排體制、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快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優化能源結構,積極推進節能型社會建設,促進節能降耗不斷取得新成效。
4、開展海外履責的先鋒力量
中央企業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是我國實施“走出去”戰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先鋒力量。在過去五年中,中央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承擔了基礎設施建設、能源資源開發、國際產能合作等領域的3116個投資項目和工程。近年來,中央企業緊抓世界經濟調整轉型和“一帶一路”建設等機遇,不斷擴大開放、強化合作,以開放促改革,以改革促發展,在“走出去”與“引進來”的協調發展中,中央企業進一步增強了自身活力、擴展了發展空間。
5、保障民生事業的支撐力量
中央企業是國家的企業、全民的企業,與民生有著直接的天然聯系,肩負著保障改善民生、為人民造福的特殊使命,中央企業的發展成果為全民共享,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礎。多年來,中央企業作為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為社會提供了大量公共產品和服務,為滿足百姓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以及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了重要貢獻。
6、化解急難險重的精銳力量
面對急難險重,中央企業始終堅持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出發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面對地震、洪水、雪災、臺風等一系列地質、氣象災害,中央企業始終沖在前方,對地方政府提出的搶險抗災要求,盡最大能力給予支持;對地方政府部署的搶險抗災任務,盡最大努力完成;關心災區群眾生活,幫助受災群眾解決當前的嚴重困難,全力保障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7、推動區域協調的示范力量
央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在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的基礎上,加速優化資源空間配置,促進區域經濟增長新引擎快速形成,為經濟增長增添新動力,充分發揮了中央企業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示范力量。
發現二:中央企業的責任管理更加體系化
1、82%的中央企業確立企業社會責任理念
2、84%的中央企業立足自身業務特色識別出需要關注的社會環境問題
3、88%的中央企業確立社會責任主管部門
4、85%的中央企業制定了社會責任相關制度
5、61%的中央企業將社會責任工作納入工作績效考核
發現三: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穩中有進”
1、2018年,中央企業發布72份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比例與去年持平
2、38%的央企連續10年發布報告
3、央企英文版報告的比例提升了14%,國際化程度較高
【責任編輯: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