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新聞中心公開招聘影像處工作人員公告
國資委新聞中心公開招聘影像處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新聞中心 發布時間:2013-03-21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新聞中心是國資委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本中心工作實際,誠向社會公開招聘影像處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籍的在職人員。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或工作技能。
4.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程序
(一)招聘職位信息
職位代碼 |
職位 |
職位簡介 |
招聘 人數 |
所學專業 |
文化程度 |
政治 面貌 |
其他要求 |
401 |
影像處副處長 |
協助處長負責新聞采編、攝影攝像、影視資料管理等工作 |
1 |
廣播電視學類、新聞傳播學類、中文類 |
研究生學歷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中共 黨員 |
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相關行業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者、有大型企業或媒體工作經歷者、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優先 |
402 |
影像處科員 |
承辦新聞采編、攝影攝像、后期制作等工作 |
1 |
廣播電視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影視類 |
大學本科 |
不限 |
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關行業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者、有播音特長者、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獲得者、中共黨員優先 |
(二)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請登錄國資委網站(http:// www. sasac.gov.cn),下載并填寫《國資委新聞中心公開招聘影像處工作人員報名表》,于2013年3月26日9:00—30日18:00期間,將報名表發送至xwzx@sasac.gov.cn,郵件標題請注明應聘職位代碼。
隨報名表應一并發送以下資料的電子復印件:①學歷、學位證書;②職(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③發表作品;④外語、計算機能力證明等。上述材料均不應涉及國家秘密。
2.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可進入下一輪考試。
3.注意事項: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測評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每一職位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復試人選,初試成績不計入考試最終結果。
(一)初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根據通知,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初試。初試包括面試和筆試兩部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的基本條件、語言表達能力等,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的理論修養、基本新聞素養和文字表達能力等。兩部分內容的分值按照3:7的比例設置。初試時,須攜帶身份證原件。
(二)資格復審
每一職位初試成績前5名的進入復試(第5名得分并列的,全部進入),復試人選攜指定材料至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同時參加復試。
對于未參加、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本人表示不參加復試的,視為放棄該崗位的應聘。
(三)復試
復試重點測試應聘人素質能力與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包括無領導小組討論、半結構化問答面試兩部分。兩部分內容的分值按照3:7的比例設置。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復試測試成績,各職位總成績前3名的應聘人,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范圍。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國資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聘用手續。對決定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報名咨詢電話:010-3193229。
(二)監督舉報電話:010-63193940。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任何考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