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2011年監督檢查項目比選公告
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2011年監督檢查項目比選公告

文章來源:監事會工作局 發布時間:2011-05-31
項目編號:TGT-SASAC/201102D
根據《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83號)等有關規定,按照監事會工作總體安排,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將組織對部分中央企業開展集中重點檢查和境外資產檢查工作。國資委監事會工作局(以下簡稱“委托方”)委托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次比選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負責比選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擇優確定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承擔相關檢查工作任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情況
本次檢查項目標的共5個,詳見比選文件。
二、比選程序
1.發售比選文件。
2.確定候選事務所。候選事務所采取現場公開選取標的方式,每個標的確定3家候選事務所進入專家比選評議程序。
3.組織專家比選評議。根據《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檢查項目評標(比選)計分體系》,由專家對每個標的候選事務所進行集中評議,確定中選事務所推薦名單。
三、比選文件的獲取
1.時間:2011年6月1日至6月2日
2.地點:代理機構
3.比選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壹仟元,郵購每套另加伍拾元,多購不限,售后不退。事務所須登陸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網站(網址:www.tgtiis.com)下載有關文件的電子版。
4.事務所應憑以下資料獲取比選文件:
(1)注冊地在北京市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交《承諾函》(附件一)原件(壹份)。
(2)注冊地不在北京市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提交《承諾函》(附件一)原件或復印件(壹份)。獲取比選文件時僅提交《承諾函》復印件的,事務所應于候選現場簽到時遞交《承諾函》原件。
4.只有按本條規定獲取了比選文件的事務所才可以參與本項目。
四、比選保證金
本項目不收取保證金。為保證比選工作順利進行,候選事務所無故不參加專家比選評議的,代理機構將有關情況反饋委托方,由委托方在今后招標或比選項目中給予資格限制或扣分處理。
五、候選事務所資格
1.本次候選事務所應為國資委2010-2011年審計項目入圍會計師事務所。
2.本項目候選資格條件為:
(1)近三年內未承擔標的企業主審或者參審業務。
(2)具有組織專項檢查、專項審計工作能力,并在規定工作期間內,有能力調配較強工作力量,按時保質完成檢查工作任務。其中,承擔境外資產檢查任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需為國資委2010-2011年審計項目入圍排名前15位的會計師事務所。
(3)截至本次比選公告發布之日,按《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0年-2011年審計項目會計師事務所入圍招標文件》約定,已向監事會推薦合格業務人員。
3.每家事務所最多選取2個檢查項目標的。
4.本次比選不接受2家以上(含2家)事務所組成的聯合體報名。
六、候選規則與程序
1.簽到。
(1)簽到時間:2011年6月3日13:30-14:30
(2)簽到地點:北京鴻翔大廈鴻翔廳
(3)簽到需提交授權書(附件二)原件(壹份)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清晰復印件(壹份)并加蓋公章。
(4)每家事務所出席現場標的選取的人數不得超過3人。
2.候選程序。
(1)開始時間:2011年6月3日14:30
(2)地點:北京鴻翔大廈鴻翔廳
(3)標的選取分輪次進行,現場所有簽到事務所按國資委2010-2011年審計項目入圍排名由高到低順序全部投遞完成一次標的選取意愿為一個輪次,每個輪次每家事務所僅能選取1個標的,每家事務所標的選取情況現場即時公布,達到3家候選事務所的標的立即結束選取。
(4)事務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應在公證員宣布選取計時開始2分鐘內將有效的《標的選取表》(附件三)提交給公證員,2分鐘內不提交有效《標的選取表》的,視為放棄本輪選取。建議事務所提前準備兩份以上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標的選取表》。
(5)每輪選取后,委托方和代理機構按照前述規定對事務所候選資格條件進行復核,不符合條件的事務所視為放棄本輪選取。
(6)現場公布某一輪次復核結果后,組織方視現場標的實際選取情況決定是否增加新一輪選取,標的選取輪次間休息十分鐘。
(7)現場標的候選資格確定后,所有簽到事務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應對候選資格結果簽字確認。
(8)所有輪次選取結束后,候選事務所仍不足3家的標的,將由委托方按規定補足符合條件的候選事務所。
3.入圍事務所在入圍資格有效期內發生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其入圍資格與排名確定說明:
(1)入圍事務所名稱、法定代表人等變更的,變更后事務所仍具有入圍資格,排名按變更前事務所排名確定。
(2)入圍事務所與非入圍事務所發生合并的,合并后事務所仍具有入圍資格,排名按合并前事務所排名確定。
(3)入圍事務所之間涉及2家或2家以上事務所合并的,合并后事務所仍具有入圍資格,排名按合并前事務所中排名較高者確定,同時取消合并前除排名較高者以外的其他事務所入圍排名。
(4)入圍事務所分立為2家或2家以上事務所的,分立后事務所中承繼分立前事務所資質的仍具有入圍資格,排名按分立前事務所排名確定,分立后未承繼分立前事務所資質的不再具有入圍資格。
4.入圍事務所2010年3月23日-2011年5月20日發生前述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的,應當于獲取比選文件時,提交變更、合并、分立前后有關部門或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七、北京市長安公證處將對候選事務所選取全過程進行現場公證。
八、國資委將適時在網站上公布事務所候選結果。
九、比選時間安排
1.所有申請文件及陳述用PPT電子文件應于2011年6月13日9:00至11:00遞交到北京鴻翔大廈,并通過抽簽確定陳述順序。遲交的文件將被拒絕。
2.專家評議和事務所陳述開始時間為2011年6月13日14:00。
十、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玉淵潭南路1號B座3層
聯系人:劉先生/張女士;
電話:010-57081319/57081323;傳真:010-57081301
戶名: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賬號:11001020500059084276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月壇支行
附件:1、承諾函
2、授權書
3、標的選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