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央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做好央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章來源:收益管理局 發布時間:2011-10-14
國資收益[2011]1186號
關于做好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執行情況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及時了解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下簡稱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規范信息報送,提高報告質量,根據《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國發〔2007〕26號)及資本預算和財政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現就做好中央企業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報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報告是加強資本預算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反映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的重要途徑。各中央企業應高度重視,根據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報告的要求,切實做好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的報告工作,及時報送相關報告,做到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二、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報告包括資本預算支出安排進度報告(以下簡稱進度報告)、國有資本經營決算報告(以下簡稱決算報告)、資本預算支出后評價報告(以下簡稱評價報告)以及相關情況說明等。
三、進度報告是資本預算資金撥付和執行過程的報告,主要反映資本預算資金的到賬情況、企業內部的撥付流程和賬務處理情況及資本預算支出的調整變動情況,是資本預算支出執行的階段性報告。
(一)企業應于資本預算資金到賬后1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庫資金撥付及企業入賬的簡要情況說明,包括清款情況、到賬日期、金額、入賬科目等。該說明由企業資本預算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發,報送國資委收益管理局。
(二)企業應于資本預算資金到賬后3個月內報送階段性進度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資本預算資金撥付金額和撥付流程(撥付過程中涉及的各級企業股權結構變化、賬務處理、產權登記和工商變更情況);項目承擔單位情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資本預算資金使用情況和取得的階段性成果;企業認為有必要說明的其他情況等。
(三)在資本預算支出執行過程中,受重大政策、環境變化以及企業重大戰略調整等影響,確需對資本預算項目承擔單位、資金投向、額度等進行調整的,企業應當及時報送資本預算支出調整申請,說明資本預算支出調整的理由和調整方案。
四、決算報告是預算年度終了企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根據統一的編報要求編制的資本預算支出年度執行結果,全面說明資本預算項目的實施情況及資本預算資金的使用情況,是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的年度總結報告。決算報告應根據相關規定和決算通知要求編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決算報告應包括報告正文、報表、軟件數據以及鑒證證明等。
(一)決算報告正文應包括資本預算支出執行的年度總體情況、預算資金撥付與使用情況、資本預算管理的相關措施、截至決算日資本預算項目的進展情況、資本預算使用效果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等。
(二)決算報表主要反映資本預算資金的安排和實際使用情況,應按照財政部和國資委要求的編報口徑、報表格式和填報要求,如實填報。
(三)決算鑒證證明是企業聘請具有相關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或者經國資委認可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決算報告正文及報表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出具的證明文件。
五、國資委根據資本決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對企業報送的資本決算報告進行審核和匯總,編制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決算建議草案,并對企業報送的資本決算進行批復。必要時,國資委將聘請社會審計機構對企業的資本決算進行審計。
六、評價報告是資本性支出預算項目執行完成后根據設定的資本預算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對資本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執行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是資本預算執行的全面總結報告。評價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資本預算項目的簡要情況、資本預算項目目標設定情況、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為實現目標采取的措施、資本預算項目的進展情況,資本預算目標的實現程度和效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等方面。
七、評價報告應于資本預算項目完成后下一年度3月31日前報送。截至決算日已經執行完成的資本預算項目,評價報告可以隨同決算報告一并報送,也可以將評價報告的內容并入決算報告。對于跨年度的重大(重點)資本預算項目應單獨報送評價報告。對于國家發展戰略和國民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資本預算項目,國資委將根據需要組織對其開展評價。
八、企業應當按照資本預算管理要求建立資本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對子企業資本預算的管理和監督,按要求收集、審核并匯總各資本預算項目承擔單位的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報告,并及時報送國資委。
九、企業報送的資本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報告內容不完整、數據不真實,以及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責令其重新編報,并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對在報告中弄虛作假等行為,將責令其改正,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