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渝波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研討會上的總結講話
周渝波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研討會上的總結講話

文章來源:國資委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2009-12-09
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 周渝波
2009年12月2日
同志們:
這次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研討會是一次分析形勢、研究問題、統一思想、明確任務的重要會議。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會議圓滿完成了各項議程,達到了預期目的,開得非常成功。下面,我對會議作一簡要總結,對學習貫徹國資委領導的重要批示和講話精神,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法制工作,談幾點意見。
一、這次會議的特點和主要收獲
與會代表一致認為,這次會議特點十分突出。一是國資委領導高度重視。榮融主任為本次會議專門作了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親自出席會議,并就“后危機時代”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如何深入開展,進一步發揮作用作了重要講話。委領導的批示和講話高瞻遠矚、分析透徹、全面務實、飽含深情,充分體現了對企業法制工作的重視、關心和支持,同時也對我們繼續做好企業法制工作寄予了殷切希望;二是會議召開的時機好。會議選擇我國經濟形勢整體企穩向好,但還面臨許多不確定因素,中央企業都在積極謀劃“后危機時代”競爭戰略的時候召開,為中央企業進一步理清法制工作思路、明確工作方向,努力打造新的競爭優勢奠定了基礎;三是會議形式新穎。這次會議是國資委成立以來,首次召開的企業法制工作研討性質的會議,會議內容虛實結合,相得益彰。特別是委領導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講話,不僅對企業法制工作多年來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理性思考,而且提出了企業法制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任務和新要求,讓大家耳目一新,倍感親切;四是會議主題鮮明,內容豐富。這次會議以研討“后危機時代”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為主題,同時還安排了企業經驗交流、熱點問題專題培訓等內容,具有很強的前瞻性和預見性,有力地拓寬了大家的工作視野。
從與會代表的反映和分組討論情況看,這次會議的收獲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通過學習榮融主任的重要批示和淑和副主任的重要講話,對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需要深入研討的重點問題有了深刻的認識,進一步明確了“后危機時代”做好企業法制工作的任務和要求。二是通過國資委兩位廳局領導的專題講座,增長了財務監督與產權管理方面的業務知識,促進了對法律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有機融合必要性的認識,了解了國資委相關工作,對提升法律顧問的能力和水平起到了促進作用。三是通過學習兄弟企業的好做法、好經驗,如東航集團防范法律風險、中國石化加強法律事務職能管理、國家電網全面落實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香港中旅訴訟案件的和解之道等,開闊了視野,學到了“真經”,進一步增強了實現新三年目標、提高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信心。四是通過中石油介紹境外投資法律風險防范的做法體會以及國際著名律所合伙人的專業培訓,為企業更好地實施“走出去”戰略,積極參與國際競爭,防范好法律風險,打造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提供了借鑒。此外,應邀參加會議的地方國資委法規處長和地方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在會議期間廣泛開展交流,積極探討,對地方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工作也將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會議期間,大家還對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提出了許多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和有關建議。會后我們將進一步整理研究,結合下一步工作部署,爭取早日提出好的解決方案。
二、深入開展企業法制工作的幾點具體要求
為認真貫徹落實榮融主任的重要批示和淑和副主任的重要講話精神,下一步做好企業法制工作需要特別重視以下幾點:
(一)進一步增強做好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
這次會上,國務院國資委領導對新形勢下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要落實好這些任務要求,首先需要我們進一步增強做好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我們體會,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理解。一是從國際上看,“后危機時代”新一輪更高層次、更高水平、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必將要求我們在企業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上盡快適應這種國際大公司之間的較量。二是從國內來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于戰略機遇期,國際化、市場化、法制化進程不斷加快,經濟轉型與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升級的力度不斷加大,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規定日趨嚴格,這些都勢必對企業法制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三是從企業需求來看,中央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調整結構、做強主業、增強實力的任務十分繁重,企業各種法律需求更加旺盛,法律風險防范任務更加艱巨。例如,目前許多地方成立了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把所監管企業的股權通過向銀行質押進行融資,一旦投資項目回報率達不到預期,就很可能產生因股權質押帶來的巨大風險。這些情況對企業如何防范好法律風險提出了新的課題和要求,應當引起高度重視。四是從企業法制工作自身來看,經過多年發展,目前正處于深化、提高階段,要想開創新的工作局面,必須進一步深入研究解決一系列深層次問題。所以,我們一定要深入學習領會委領導在會上分析的新形勢,切實增強進一步做好企業法制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
(二)進一步加快中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
這次會上,淑和副主任提出要把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作為提高企業競爭力的一項重要戰略任務,這是對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提出的新要求。要落實好這項要求:一是必須堅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工作方針,立足于將法律管理有效融入企業經營管理,使企業法制顧問既當好“救火隊”、“維修工”,更當好“設計師”,實現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由主要立足于權益保護向同時注重價值創造的轉變。二是要緊密結合本企業實際,對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作出相應制度安排并落到實處,堅決杜絕“紙上談兵”。要做好法律風險源點的動態管理,不能在建立機制后束之高閣。企業的經營發展情況在變化,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制度安排也要隨之調整。三是要高度重視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檢驗標準,努力實現“因違法經營發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基本杜絕,歷史遺留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基本解決”。要善于運用法律、司法解釋等法律和政策手段,解決企業共性法律風險。例如,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國有企業不良債權問題進行了規范,這為國有企業處理好此類歷史遺留法律問題提供了政策依據。
(三)進一步落實好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要求
新三年目標是現階段加強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基本要求,中央企業要從實現企業科學發展和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高度認真加以貫徹落實。一是抓緊推進新三年目標的企業規劃方案的落實。要按照本企業規劃確定的時間節點,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不搞突擊。規劃實施中,要嚴格按照國資委提出新三年目標中“一個核心、三項指標、兩個檢驗標準”的要求,逐項對照檢查落實。二是努力突破實現新三年目標的重點難點。要按照增強集團控制力的要求,抓緊制定完善在重要子企業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工作計劃和進度表,盡快落實重要子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人選和崗位職責。要按照《企業國有資產法》關于重大事項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重要決策的范圍。這次會上有同志提出“重要決策”不好界定,按照國務院國資委《關于落實中央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法規〔2008〕109號)要求,企業重要決策包括涉及企業分立、合并、破產、解散、增減資本以及重組改制、重大投融資、制訂和修改公司章程、產權(股權)變動、對外擔保、知識產權等對企業生存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經營決策。希望中央企業結合本企業實際,將上述要求進一步細化,增強對重要決策進行法律審核的可操作性,切實保障企業重要決策合法合規,確保關系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在企業決策過程中的法律審核率實現100%。要抓住近期司法機關集中清理積案的有利時機,積極爭取妥善解決歷史遺留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三是重視做好落實新三年目標的督促檢查與交流。在明年召開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之前,我們將按照委領導要求,繼續對中央企業落實新三年目標的情況進行考評和通報。關于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考評指標,以及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和法律顧問具有法律執業資格的比率達到70%的考評指標,法規局將加緊研究制定相關標準。同時要加強調研,深入總結、分類整理企業各具特點、亮點的好做法好經驗,以簡報等形式組織交流借鑒。企業之間也要進一步加強相互學習和促進。
在討論中不少企業提出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完善,特別是其地位的落實問題。我們體會,這項制度的建立和推動,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委領導對這項制度建設非常重視,淑和副主任在這次會議的重要講話中專門就這個問題進行了深入闡述,對總法律顧問的定位、職責、能力等問題進行了分析,特別強調了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對此,法規局將按照委領導的要求積極推動有關制度的落實。同時,希望企業總法律顧問也要按照委領導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真正做到“有為才有位,有位更有為”。一是要有長遠眼光,要認清“大勢”。企業要走出去,打造較強的國際競爭力,勢必需要完善企業高層的知識結構,企業高管中需要有法律專家,這是“大勢”, 何時完全實現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二是要有“胸懷”。國有企業的深化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涉及方方面面。比如政府職能不轉變,國有企業改革就不可能完全到位。企業法制工作也是如此,國家法制環境還在完善之中,企業改革還在不斷深化,在這個大背景下,要求總法律顧問制度完全到位是不現實的。所以,企業總法律顧問一定要有“胸懷”,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能夠承受目前遇到的這樣或那樣的困難和問題。三是要有“闖勁、鉆勁和韌勁”。要敢于開拓,鉆研業務,耐得住寂寞,經得住挫折,始終堅韌不拔地推進工作。上期央企法制工作簡報中,我們專門介紹了國外大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體會:當糾紛發生時,大家都把你當作救星;當糾紛解決時,大家都把你當作英雄。但請保持冷靜,也許明天、最多后天可能企業里許多人很快又把你忘記了,你又回到了辦公桌前,默默無聞地工作。這個時候我們更要認清方向、明確職責,要培養一種韌勁。
(四)進一步拓寬企業法制工作的領域和內容
進一步拓寬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領域和內容,是新形勢下提高法制工作質量和水平的迫切要求,也是這次會議的一個重要精神。下一步要特別重視中央企業 “走出去”過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中央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是與我國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目前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貿易國和第三大經濟實體,外匯儲備多、經濟總量大。中央企業是“國家隊”,率先“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的必然選擇。如何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做好中央企業“走出去”過程中的法律先行和保障,是對我們企業法律顧問的重大考驗。要特別重視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實踐再次證明,企業只有擁有核心技術才能在競爭中保持優勢,因而做好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是企業法制工作的重要職責。今年4月,國資委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央企業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特別是針對企業商業秘密流失比較嚴重的現狀,抓緊落實有關工作機構,明確管理職責。要高度關注政府采購協議談判工作。《政府采購協議》(GPA)是WTO框架下以發達國家的政府采購制度為基礎形成的一項諸邊協議。目前我國政府正在根據入世承諾進行《政府采購協議》的談判。由于我國政府采購市場規模高于一般成員國,國有企業比重大,因此,我們要認真做好協議談判的相關配合研究工作。
(五)進一步重視提高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素質
進一步提高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素質,是落實委領導提出的推進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設的基本任務。在這次會議上,淑和副主任滿懷深情地提出要以“享受、毅力、方法、亮點”的境界,大力推進中央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對隊伍素質提出了殷切期望和更高要求。當前,進一步提高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的專業素質,要注意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要抓好經營管理知識的學習。當前特別要有針對性地制定法律人才培養規劃,重點抓好企業財務分析、產權管理、對外貿易等管理業務知識學習,使法律顧問學會用管理的語言表述法律問題,切實解決法律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有效融合問題。二要進一步深入挖掘企業深層次的法律需求。要善于總結規律,對企業的重大案例進行深入剖析,發現管理漏洞,在實踐中提高素質。三要積極開展法律專業培訓。針對法律顧問的崗位特點和服務對象,制定合適的培訓方案,使每個法律顧問都在一定領域內成為專家,努力建設一支學習型隊伍。要繼續鼓勵企業員工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確保實現法律顧問隊伍專職化、專業化的目標。四要重點做好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資格評審工作。目前,有些中央企業和省級國資委開展這項工作已取得進展。國務院國資委已經在委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下成立了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資格評審組,具體評審細則正在擬訂,將在年底前發出評審通知,開展第一次評審工作。
(六)重視做好“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
明年是 “五五”普法的總結驗收年,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提前部署。要做好“五五”普法企業內部的評先選優工作,及時表彰和推薦上級表彰工作突出的集體和個人。要按照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對企業各級領導和職工法律素質的要求,將新三年目標的完成情況作為“五五”普法總結驗收的重要考核指標,使普法工作落到實處。
三、關于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一是要做好會議精神的學習傳達工作。希望各位代表及時將會議精神向企業領導班子進行專門匯報和傳達。特別是組織企業領導專題學習榮融主任的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的重要講話。同時,要以集團名義印發重要子企業,層層傳達會議精神,認真組織學習領會、貫徹落實。應邀出席會議的各省市國資委代表也要及時將會議精神向省市國資委領導班子進行傳達匯報,結合本地區國有重點企業實際,進一步加大指導和推動地方國有企業法制工作的力度,確保地方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建設新三年目標的實現。
二是要結合企業實際,深入研究本企業貫徹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法制工作的具體措施。本次會議對中央企業法制工作中的有關重要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但企業所處行業不同,法制工作發展層次不同,在貫徹落實會議精神過程中所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也不盡相同。所以,中央企業要以本次研討會為契機,緊密結合行業特點和企業實際,大力加強重點、難點問題的研究和突破,努力把本次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好。
三是重視加強溝通交流,推動企業法制工作不斷深入。中央企業落實新三年目標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國務院國資委反饋。中央企業之間也要加強溝通和聯系,相互借鑒,相互促進。
最后,我代表法規局表一個態:大力推進中央企業法制建設是我們的重要職責。我們將按照委領導多次強調的“讓企業法律顧問將法規局作為娘家”的要求,努力在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法制工作培訓交流、崗位等級資格評審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協調等方面,進一步加強與中央企業之間的溝通、交流,提供服務和支持。同時我也代表法規局,向多年來一貫支持我們工作的中央企業領導和從事法制工作的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同志們,迎接“后危機時代”的嚴峻挑戰,中央企業法制工作責任重大。讓我們以這次會議為新的起點,緊緊圍繞中央企業深化改革、調整結構、做強主業、增強實力的中心任務,按照企業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要求,開拓進取,扎實工作,不斷推動中央企業法制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