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群眾工作局 發布時間:2011-06-16
國資委黨委辦公室文件
國資黨辦群工〔2011〕34號
國資委黨委辦公室關于開展中央企業黨建
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
為貫徹落實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基層黨建帶團建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0〕76號,以下簡稱《意見》)和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國資委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共青團工作的意見》(中青聯發〔2006〕59號,以下簡稱59號文件),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國資委黨委決定評選表彰一批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義
開展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評選,旨在落實黨建帶團建工作有關要求,挖掘選樹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典型,梳理總結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做法和經驗,進一步探索黨建帶團建工作長效機制,逐步形成黨建帶團建、團建服務黨建的良好局面,推動中央企業共青團和青年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推薦范圍和名額
(一)推薦范圍:中央企業所屬各基層黨組織。中央企業黨委(黨組)不參加本次推薦評選。
(二)推薦名額:原則上每家中央企業推薦1個基層黨組織,35歲以下青年人數在50000人以上的中央企業可推薦2個基層黨組織。
三、推薦資格和條件
(一)推薦資格。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單位,可以參加評選推薦:
1.本級企業實現了團組織全覆蓋,沒有團建空白點。
2.本級企業及所屬單位均建立了系統團委。
(二)推薦條件。
1.帶思想建設好。指導企業團組織經常開展具有特色、富有實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團員青年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對企業及團組織有較強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2.帶組織建設好。團的組織網絡健全,團的工作機構設置合理,團組織按照團章規定按時換屆。企業改革時及時設立或調整團的組織。
3.帶團干部隊伍建設好。團干部待遇落實到位。團委書記參加企業職代會主席團、企業工作會議,參與涉及青年切身利益的工作。企業黨組織調整團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時與上級團組織進行協商。
4.帶陣地建設好。黨組織根據團組織的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經費、陣地等物質保障,召開團代會或開展團的重點活動所需經費,列入企業經費預算專項撥發。
5.帶機制建設好。團的組織建設納入企業黨建工作的整體格局,團干部的管理納入企業管理人員責任考核體系。團的工作開展情況作為評價考核同級黨組織工作的重要指標。企業明確一名黨委(黨組)成員具體分管共青團工作。黨委(黨組)每年至少聽取一次團委工作匯報。建立了推薦優秀團員做黨的發展對象的工作制度。
6.帶作用發揮好。黨組織及時給團組織交任務、壓擔子、搭平臺,積極為團組織發揮作用創造條件;團組織圍繞企業中心任務,開展創新創效、安全生產、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等活動,團結廣大團員青年為企業改革發展作出積極貢獻,團的各項工作和活動影響全體青年。
7.帶創先爭優好。黨團組織圍繞企業中心工作,明確主題思路,制定共建方案,以黨組織和黨員創先爭優帶動團組織和團員青年創先爭優。做到創先爭優同推進、同點評、同表彰,形成黨團共建齊爭共創的良好局面。
8.嚴格貫徹落實《意見》和59號文件關于黨建帶團建工作的其他具體要求。
四、評審機構
本次評審設立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評審委員會,主要由國資委黨委相關領導及企干一局、企干二局、黨建局、宣傳局、群工局、國資委紀委、中央企業團工委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中央企業團工委)。
五、推薦評選程序
(一)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根據推薦條件評選確定本企業推薦單位。
(二)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按要求填寫《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推薦審批表》,報送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三)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依據評選標準對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推薦上報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候選單位。
(四)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評審委員會研究確定擬表彰單位名單。
(五)對擬表彰單位名單在國資委網站公示。
(六)對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評選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國資委黨委關于黨建帶團建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進一步把基層團建納入黨的建設的整體格局,使團的建設隨著黨的建設的發展而發展的重要路徑。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組織好評選推薦工作。
(二)總結經驗,探索機制。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以此次評選表彰為契機,對本企業的黨建帶團建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梳理,總結好做法好經驗,查找問題和不足,制訂整改措施,探索建立黨建帶團建的長效機制,推動黨建帶團建工作進一步深入開展。
(三)積極申報,確保真實。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申報工作,確保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準確。請將申報表、申報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三份)及電子版,于6月30日前報送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國資委黨委群眾工作部 張 兵 李建民 孫雪峰
聯系電話:010-63600395 63600385 63600785(傳真)
郵箱:yqtc@sasac.gov.cn
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8號大成廣場7門12B09室
郵編:100053
附件: 1.中央企業黨建帶團建工作先進單位推薦審批表
2.填表說明
國資委黨委辦公室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