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央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央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宣傳工作局 發布時間:2011-11-16
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
根據國資委黨委2011年黨委工作要點安排,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宣傳部、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廳字〔2010〕10號)精神,總結2008年以來中央企業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績,激勵廣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為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輿論支持、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撐,國資委黨委決定開展第二屆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大力宣傳和表彰2008年以來在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充分展示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的成績,激勵廣大思想政治工作者開拓創新,積極進取,不斷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企業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在推進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有力保證作用。
二、評選條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評選條件。
1.領導班子堅強有力,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發揮充分。企業黨委(黨組)切實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總負責的責任,企業行政領導實行“一崗雙責”,并把思想政治工作納入企業管理目標考核體系,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緊密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改革發展中心任務,大力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干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群眾信賴。堅持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中心組學習每年不少于4次。
2.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健全,運轉高效。建立健全目標明確、責權分明、運轉協調、渠道暢通的思想政治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思想政治工作機構健全,有一支政治理論和業務水平較高、專兼職相結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專職政工干部數量不低于正式職工總數的1%。制定實施企業思想政治工作隊伍人才培養工程,并較好實施了政工干部交流、輪崗制度。重視思想政治工作陣地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經費有足夠的保障,并列入企業年度經費總體預算。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的作用發揮良好。
3.堅持以人為本和“三貼近”原則,扎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廣泛開展黨的理論創新成果學習教育活動,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重視形勢政策教育,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教育活動。扎實推進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為主要內容的職業道德建設和以廉潔從業為重點的廉潔文化建設,積極發現、推廣和宣傳各類先進典型,深化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注重建設學習型企業,培育“四有”員工隊伍,企業內部關系和諧,黨群、干群關系密切,員工滿意度較高。
4.注重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創新,效果明顯。注重總結企業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探索現代企業制度條件下做好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律,結合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創造新經驗,開創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動,推廣有價值的學術研究成果和新鮮經驗。
5.企業發展健康,和諧穩定,社會形象良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積極推進企業改革,轉變發展方式,完善經營機制,健全管理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在企業改革、發展、重組改制、扭虧增盈、企業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突出的作用。近三年來,經營業績考核成績均在優良以上;無重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重大環境污染責任事故;無影響穩定或影響企業形象的重大不穩定事件;無重大泄漏國家秘密或企業商業秘密事件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無違法違紀案件。
(二)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評選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理論水平較高。重視理論學習和研究,熟悉經濟工作和生產經營管理,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積極支持和參加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動,有一定的理論研究成果。
3.工作能力較強。專兼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熱愛本職工作,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熟悉企業管理,講究工作方法,善于做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及時了解職工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維護企業穩定。
4.工作成效突出。緊密結合新形勢、新任務對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積極探索現代企業制度條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載體,工作針對性強,效果顯著,成績突出。
5.思想作風優良。密切聯系群眾,誠心誠意為職工服務,作風民主、秉公辦事,真抓實干、講求實效,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在廣大干部職工中享有較高威信。
三、評選原則、范圍與表彰名額
(一)評選原則。
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領導班子成員原則上不參與評選;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堅持群眾公認、好中選優。
(二)評選范圍。
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的評選范圍:各中央企業(含總部職能部門)及其子企業(獨立單位,不含部門)。
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評選范圍:中央企業(含總部)及其子企業思想政治工作戰線上的專兼職工作者。
(三)名額分配。
以國資委統計的2010年各中央企業職工人數為基礎,考慮企業重組等因素,兼顧企業間的平衡,按一定比例分配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薦名額(見附件1)。在中央企業推薦基礎上,按10%左右的比例差額評選先進單位和優秀工作者。
四、推薦辦法
以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為推薦單位,負責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審查把關和有關材料的整理上報。
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在推薦過程中要按照實事求是、優中選優的原則,堅持標準,認真醞釀,對確定的推薦對象要認真考察,嚴格把關,確保所推薦單位和個人事跡的真實性和先進性。
被推薦的單位和個人要認真填寫《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推薦審批表》、《中央企業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薦審批表》(見附件2、附件3)(一式5份,附電子版),于2011年11月30日前報黨委宣傳部。審批表經所在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蓋章有效。
五、評選程序
(一)各中央企業按照本通知精神,根據評選標準,進行推薦,填寫推薦表,統一報黨委宣傳部。
(二)黨委宣傳部根據評選標準,對企業推薦材料進行審核,提出擬表彰的名單,并對部分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抽檢。
(三)國資委有關廳局對擬推薦的先進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經營業績、紀檢監察和黨建工作以及先進個人等有關情況進行審查。
(四)將擬推薦單位在國資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五)公示期間,如有發現社會反映和群眾意見,由黨委宣傳部負責對有社會反映和群眾意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再復查,對確有重大問題的企業取消推薦資格。
(六)將公示后的結果報國資委黨委審批,并擇時進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充分認識評選表彰工作的重要性,把這項工作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五、六中全會精神和加強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把評選表彰工作同當前正在開展的創先爭優活動結合起來,精心組織部署,深入細致、扎實有效地做好工作,使推薦表彰過程成為總結經驗、改進工作、不斷提高創建工作水平的過程,成為學習先進、激勵后進、不斷提高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過程。
(二)堅持標準,嚴格程序。本次先進單位及個人的評選表彰工作要嚴格按照推薦條件和程序,公開透明、嚴謹有序、優中選優,真正把那些工作扎實、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推薦上來。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防止弄虛作假。要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三)廣泛宣傳,動態管理。評選表彰工作結束后,要積極宣傳推廣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先進經驗,切實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擴大社會影響,不斷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
(四)嚴格紀律,客觀公正。評選表彰工作要堅持原則,嚴守紀律,按標準和規定辦事。
聯系人:國資委黨委宣傳部 王曉華 唐凱
聯系電話:010-63193241、63193350、63193351(傳真)
電子郵件:xuexi@sasac.gov.cn
附件:1.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薦名額分配表
2.中央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推薦審批表
3.中央企業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薦審批表
4.填表說明
國資委黨委辦公室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