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已經確定
200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已經確定

文章來源:國資委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2003-12-26
200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合格標準已經確定
(2003年12月25日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
根據200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我委與人事部協商,今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已經確定。近日,人事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200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73號),確定《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四科試卷滿分均為140分,各科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考生可以通過登陸當地人事考試部門的網站查閱考試成績。
附件:人事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2003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