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在改進中加強,在創新中發展
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在改進中加強,在創新中發展

文章來源:國資委黨建工作局 發布時間:2004-11-23
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在改進中加強,在創新中發展
龍 飛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中央企業是國有經濟發揮主導作用的主力軍。發揮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的重要作用,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發展先進生產力,提高我國綜合國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堅持黨對中央企業的領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對于提升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切實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黨中央高度重視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國資委黨委和中央企業黨組織積極探索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新體制和新機制,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穩定中起到了積極的支持和保證作用。
堅持抓方向、議大事、促改革、謀發展、保穩定,有效保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中央企業的貫徹執行。針對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新形勢對黨建工作提出的新挑戰,國資委黨委組織中央企業利用一年多時間對中央企業黨建工作進行了全面調研,認真分析研究黨建工作存在問題,積極探索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途徑與方法,與中央組織部聯合起草并由中央辦公廳轉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受到中央企業的廣泛歡迎,中央領導給予高度評價和贊揚,認為《意見》是指導新時期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一個重要文件。圍繞國資委提出的用三年或更長一些時間,初步建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框架,在中央企業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國資委黨委和中央企業黨組織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分階段有重點地推進“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貫徹,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上來,統一到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上來,統一到中央關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精神上來,堅定搞好中央企業的信心與決心。根據中央要求,結合中央企業實際,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著力解決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明確中央企業在重要戰略機遇期的發展定位,走新型工業化之路;堅持了以人為本,貫徹落實“人才強企”戰略,努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建立完善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使中央企業呈現出黨建工作與改革發展相互促進的良好局面。認真履行黨組織的政治職責,積極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按照“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要求完善企業領導體制,按照“集體研究、分別體現、雙向反映、科學民主”的要求,建立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工作機制,明確了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內容、方法和途徑。這些重要措施的制定實施,標志著中央企業已經初步探索了一條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路子。
努力把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骨干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培養成生產經營骨干,使黨員成為企業的優秀人力資源。國資委黨委提出了利用三年左右時間,使中央企業絕大多數班子有黨員的總目標。中央企業各級黨組織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要求,認真抓好黨員發展工作,積極發展優秀知識分子、生產經營一線的優秀青年職工入黨。2003年,僅國資委直接管理組織關系的中央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發展黨員12230名,其中研究生以上學歷的300名,大學本專科學歷6988名,高中及中專以上學歷4014名,其中經營管理人員和科學技術人員11301名,占新增黨員的92%,黨員干部已經成為企業最重要、最優秀的人力資源。現在在中央企業哪個崗位最重要、哪里的條件最艱苦,哪里就有共產黨員,共產黨員已經成為企業一面具有號召力、感召力的旗幟,黨的基層組織已經成為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攻堅啃硬的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
堅持培育和提煉反映時代要求、各具特色的企業精神。偉大的事業造就偉大的精神,偉大的精神支撐偉大的事業。國資委黨委和中央企業各級黨組織在領導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的偉大事業中,精心培育了許多反映時代特征與要求的企業精神,如以“報效祖國、服務社會、回報股東、關愛職工”為主要內容的中央企業精神,以“愛國、創業、求實、奉獻”為主要內容的新大慶精神,以“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攻關、特別能奉獻”為主要內容的載人航天精神,以“不畏艱險、拼搏奉獻、依靠科技、以人為本、珍愛自然、爭創一流”為主要內容的青藏鐵路建設精神,這些精神展現了中國工人階級的時代風貌,豐富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寶庫,成為推動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的強大精神動力。
堅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一年多來,國資委黨委制定并印發了《國資委黨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任免工作暫行辦法》,《國資委黨委關于加強中央企業人才工作的意見》,《國資委黨委關于加強中央企業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受到中央企業的廣泛歡迎。中央企業黨組織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創造了黨建工作的許多新鮮經驗,努力推進新時期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