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信息匯總工作的通知
關于200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信息匯總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產權管理局 發布時間:2004-11-10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資產權[2004]920號
關于200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
信息匯總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中央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為做好200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信息匯總工作,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192號)和《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財管字[2000]116號),現將信息匯總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單位應對2003年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對發生國有資產產權占有、變動、注銷行為尚未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的企業,應責成其按規定盡快到同級產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二、中央部門、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中央監管企業負責本單位所屬企業的產權登記信息匯總、分析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信息逐級匯總、分析工作。
三、各有關單位務必于2004年11月30日前將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匯總信息(包括年度匯總表和年度匯總分析報告,并附電子版)報送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產權管理局。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OO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