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格執行國家退休制度及時辦理到齡人員退休的通知
關于嚴格執行國家退休制度及時辦理到齡人員退休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 發布時間:2005-03-01
國資委黨委辦公室文件
國資委黨辦干一[2004]29號
關于嚴格執行國家退休制度及時辦理到齡人員退休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
為嚴格執行國家退休制度(包括離休,下同),根據中央組織部《關于辦理到齡中管干部退(離)休的通知》(組電字[2003]217號)精神,現就中央企業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到齡退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到達退休年齡,按照管理權限,由國務院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部門與企業黨委(黨組)溝通后,直接辦理免職手續。各中央企業收到免職通知后,要在1個月內為其辦理完退休手續。
二、各中央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退休制度,對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到達退休年齡的,要及時為其辦理免職和退休手續。
三、各中央企業要在2004年12月31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目前本企業已到齡退出領導崗位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辦理完退休手續;并將辦理情況分別報國務院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或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
國資委黨委
200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