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做好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先進集體評選工作的通知
關于認真做好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先進集體評選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群眾工作局 發布時間:2004-04-28
國人部發[2004]32號
關于認真做好中央企業勞動模范
先進集體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中央企業在深化內部制度改革、加快結構調整、強化科學管理、實現發展穩定等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和突破,銷售收入和實現利潤大幅增長,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涌現出一大批銳意改革、勇于創新、艱苦奮斗、團結奉獻、誠實勞動的模范人物和先進集體。為表彰先進,進一步激勵廣大職工為促進中央企業的新發展、新跨越,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再立新功,人事部、國資委決定評選表彰一批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現將2004年評選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一) 評選范圍。
勞動模范的評選范圍:中央企業在職職工。
先進集體的評選范圍:中央企業的基層單位和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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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模范600名,先進集體200個。此次評選采取差額方式分配名額(見附表1)。
二、評選條件
?。ㄒ唬﹦趧幽7对u選條件。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敬業愛崗,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扭虧脫困、改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促進企業改革發展中作出顯著貢獻者。
2.在深化企業改革,推動重組改制,加強科學管理,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中作出顯著貢獻者。
3.在發明創造,推進科技進步,研究高新技術,應用、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科研成果轉化方面作出突出成績者。
4.在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維護職工利益等方面成績突出者。
5.在苦、臟、累、險等艱苦崗位上勤奮工作并作出顯著成績者。
6.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和搶救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有重大貢獻者。
?。ǘ┫冗M集體評選條件。
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創新,完善制度、嚴格管理,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資產質量較高,財務狀況良好,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色完成生產經營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具有較強科技開發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經濟效益顯著。
2.在企業改革改制、資產重組、主輔分離,優化組織結構,加強內部管理,轉換經營機制,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工作中成效顯著。
3.本單位、本部門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全面發展,在加強經營管理人員思想、作風、廉政建設以及提高職工學習能力、創新能力、競爭能力和發展能力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4.職工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意識和行為規范,有過硬的技術本領和較強的創新能力。班組有較強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在增強企業的競爭活力方面成績突出。
三、評選辦法和要求
?。ㄒ唬┰u選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要堅持群眾路線,廣泛聽取職工意見。采取由所在單位職工推選,職工代表大會或閉會期間的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討論通過,領導集體研究,黨委審定的方式進行。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對推薦的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要組織考察,并經黨委(黨組)審核后上報。
?。ǘ﹫猿衷u選條件,確保先進質量。各中央企業在推薦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時,要結合工作性質和專業特點,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推薦具有時代性、示范性,事跡突出的先進典型。要把評選的重點放到生產經營科研一線,面向職工,面向基層單位和班組。中央企業領導人員一般不參加評選。已經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的一般不再參加評選。二級子企業以下的企業領導人員的評選比例應控制在10%以內。特別突出的個人和集體可以不受名額限制,此次評選采取差額評選的方式,由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評選表彰領導小組)按照擇優的原則評定,確保先進的質量。
(三)推薦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要由所在單位填報《中央企業勞動模范申報審批表》(附件2)和《中央企業先進集體申報審批表》(附件3)一式3份,推薦的勞動模范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4張,先進集體附5寸不同內容的彩照4張,同時各撰寫3000字以內的事跡材料一式5份,于2004年7月31日前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初審同意后的個人和集體,由其所在單位公示7天,并將公示結果報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評選出的個人授予“中央企業勞動模范”榮譽稱號,頒發獎章和證書,同時由所在單位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對評選出的單位授予“中央企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頒發證書和獎牌。在中央企業廣泛宣傳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的事跡。
五、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評選表彰工作的領導,人事部、國資委聯合組成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4),負責此次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評選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國資委群工局。各企業可相應成立臨時性的工作機構,為便于工作聯系,請及時將負責人、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報國資委。
評選表彰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對樹立先進典型,宣傳先進事跡,弘揚勞模精神,培育企業文化,塑造企業形象,促進企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按評選條件和要求,切實把企業中可信、可敬、可學的先進典型評選出來。
聯系單位:國資委群工局
聯系電話(010)63193029 63193044(傳真)
Email:gonghui-qg@sasac.gov.cn
附件:1.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名額分配表
4.中央企業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人 事 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