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國資委宣傳工作局 發布時間:2003-12-16
規范國有企業改制的重要措施
1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今天公開發表。《意見》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對國有企業改制全過程進行了規范,對國有企業改制涉及的主要環節和方面,提出了明確的政策要求,是貫徹落實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個重要文件,對規范、有序、健康地推進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國有企業改制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內容。多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政府和廣大企業的共同努力下,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一大批國有企業通過改制找到了符合自身特點的企業資產組織形式,轉換了機制,增強了活力,提高了市場競爭力,增加了經濟效益,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由于改革措施還不夠配套,規則還不夠健全,國有資產出資人沒有完全到位等諸多原因,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損害了社會公平,也影響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進行,需要認真總結規范,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使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在推進中規范,在實施中完善。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明確了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方向和任務,強調繼續推進國有企業規范改制,積極促進國有產權有序流轉。《意見》的出臺和貫徹必將對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發生重大而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