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發《2002年度會計報表[境外企業類]》的通知
關于下發《2002年度會計報表[境外企業類]》的通知

文章來源:財政部網站 發布時間:2002-08-06
財 政 部 文 件
財統[2002]24號
關于下發《2002年度會計報表[境外企業類]》的通知
中共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央直管企業,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人民團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上海、深圳市國資辦:
為做好2002年度境外企業類會計報表的編制工作,及時掌握全國國有境外企業(辦事機構)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現將《2002年度會計報表[境外企業類]》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套報表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設立的國有境外企業集團,在境外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設立境外企業或境外辦事機構的境內投資單位,上述境內投資單位直接投資控股的境外企業。
國有境外企業集團是指香港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澳門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及地方有關境外企業集團。
境外金融、保險企業不屬于本套報表的填報范圍。
二、本套報表由國有境外企業集團和境內投資單位依據各境外企業有關會計報表和資料進行合并或匯總后上報。各國有境外企業集團和境內投資單位應按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所屬境外企業會計報表的布置和組織工作。
三、各國有境外企業集團和境內投資單位2002年度境外企業類報表的編制工作,要按照下發的報表格式和編制說明(見附件)的具體要求,以2002年12月31日會計決算結果及相關資料為基本依據進行填報,境外企業所在地會計年度與國內不一致的,應要求境外企業進行調整,使其符合本套報表會計期間的要求,并做好錄入、審核、匯總等工作,以保證數據的真實、完整和合法。
四、《2002年度會計報表[境外企業類]》分戶填報和錄入的金額單位為美元,其他外幣折合成美元時,以2002年12月31日當地銀行公布的記賬本位幣對美元匯率的中間價折算。
五、本套報表為境外企業向財政部門上報的會計決算報告格式,各中央部門(單位)、中央直管企業、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應在對所屬境外企業報表數據審核無誤基礎上,于2003年7月31日前將以下材料上報財政部統計評價司和有關業務司各一份(被列為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組織的2002年中央直管企業[集團]效績綜合評價對象的單位,原則上應于5月20日前上報),具體包括以下材料:
(一)匯總會計報表(金額單位為"千美元"),應當依次按照報表封面、匯編范圍企業樹形結構表(地方不做要求)、主表、附表、境外企業基本情況一覽表、匯編范圍企業戶數變動分析表順序裝訂,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會計報表附注,具體內容及要求見附件三。
(三)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境外企業類會計報表的合并或匯總范圍,本年戶數變動情況及原因;
2、境外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
3、利潤實現和利潤分配情況;
4、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
5、境外企業資產質量的簡要分析,如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投資收益分析等;
6、境外企業的重要財務事項,如發生的重大資產損失、對外提供擔保、涉及未決訴訟和仲裁、財產抵押、超過授權經營范圍的風險性業務等;
7、境外企業駐在國(地區)的稅收政策及納稅調整情況;
8、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以及需要說明或反映的其他問題。
(四)匯總數據和分戶數據軟盤(金額單位為"美元")。
六、《2002年度會計報表[境外企業類]》的數據處理軟件另行下發。
各單位、各地區在報表編制和上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統計評價司聯系。
附件: (下載)
一、2002年度會計報表[境外企業類]
二、2002年度會計報表[境外企業類]編制說明
三、會計報表附注內容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