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進展情況
2005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進展情況

文章來源:國資委信息中心 發布時間:2006-01-13
2005年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一年,也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深入推進的重要一年。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各級國資委和廣大國有企業,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奮斗,扎實工作,國有經濟保持了快速增長的良好態勢。2005年中央企業實現銷售收入67312.9億元,同比增長19.8%;實現利潤6276.5億元,同比增長27.9%。到12月底,中央企業資產總額10.6萬億元,同比增長15%;凈資產4.6萬億元,同比增長18.1%。全國31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1008戶企業,1-11月實現銷售收入27953.8億元,同比增長20.3%;實現利潤1318.7億元,同比增長10.6%。到11月底,資產總額61168.4億元,同比增長13.3%;凈資產23367.1億元,同比增長7.7%。
在過去的一年里,各級國資委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及各次全會精神,牢牢把握出資人職責定位,勇于探索,開拓創新,各項工作都取得積極進展。
(一)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步伐加快,保值增值責任進一步落實。
各級國資委在健全機構的同時,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監管,積極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
國有資產監管體制不斷完善。各地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積極推進了市(地)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組建,浙江、江西等地還探索了縣級國有資產監管的方式。各級國資委高度重視國有資產監管政策法規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規章制度,出臺了一系列制度辦法。國務院國資委制定發布了企業改制、產權轉讓、資產評估、產權無償劃轉等20多件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各省(區、市)國資委自組建以來,制定了700多件規范性文件。湖南、上海、遼寧、河北、江西和湖北六個省(市)國資委開展了地方國有重點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試點工作。各級國資委還認真開展了“四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
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規范工作加快推進。國務院國資委與全部中央企業負責人簽訂了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責任書,初步建立起了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測算公布了2004年度考核結果并嚴格兌現了獎懲,對中央企業薪酬分配制度進行了初步規范。各地國資委加強了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已有24個省(區、市)國資委對所出資企業實行了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北京、上海、江蘇等地還實施了任期經營業績考核。
國有資產監管基礎工作得到加強。國務院國資委進一步完善了出資人財務監督制度體系,強化了財務預決算、財務動態監測等基礎管理工作,加強了對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的監督管理,研究探索了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加大了財務決算審計監督工作力度。各地國資委普遍加強了對所出資企業的財務動態監測分析,建立健全了財務快報工作體系,加強了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轉讓、處置、資產評估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大部分省(區、市)國資委完成了清產核資工作。各地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國務院國資委,建立了全國國有企業資產統計工作體系。
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加強了國有資本權益和國有資產安全情況的重點檢查,監督檢查報告的針對性和時效性進一步提高。各地普遍加強了監事會工作。廣東省積極探索建立監事會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審計監督相結合的途徑和方式。山東省同時向企業派出了監事會和財務總監,加強了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
各地加強了對重點難點問題的前瞻性研究與探索。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進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取得積極進展。北京市對所出資企業的收益收繳已全面推開并順利完成。一些地方在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各地還普遍加強了對重大課題的研究,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年各省(區、市)國資委開展了329項重大課題研究,為順利開展各項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國有企業重組調整力度加大,國有經濟布局結構進一步優化。
國務院國資委確認公布了96家中央企業的主營業務,完成了9組18家中央企業的聯合重組,中央企業戶數已減少到169家。按照冶金、汽車、重大裝備、商貿等21個主要業務板塊,研究提出了中央企業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各省(區、市)國資委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和所出資企業的實際,研究制定了本地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的總體方案和政策措施,推動了地方國有企業的重組調整。
立足于做強做大優勢產業,各地采取聯合重組、引進戰略投資者、合資合作等多種措施,培育發展了一批大公司大企業集團。上海市以做大產業、做強企業、做響品牌為目標,推進了一批產業類控股公司的改革重組,目前85.8%的國有資本集中在重要支柱產業和處于全國行業排頭兵地位的商貿服務企業。山西省圍繞提高煤炭產業集中度,推進企業聯合重組。湖北省圍繞汽車、鋼鐵、光纖等重點產業,做強做大一批優勢企業。四川省把長虹、五糧液等大企業作為當地支柱產業的龍頭企業進一步做強做大。內蒙古、遼寧、吉林等地加強與中央企業的聯合,促進了地方國有經濟的發展。
立足于提高國有經濟的整體素質,各地普遍加強了國有企業債務重組和劣勢企業關閉破產工作。重慶、云南、湖北等省市探索以資產經營公司為平臺推進企業重組和債務重組,積極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協調,集中處置不良資產,提高了國有企業的資產質量。各地積極爭取有關方面的支持,加大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的力度,加快了劣勢企業退出市場的步伐。
立足于解決國有企業歷史負擔,各地加快推進了國有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以及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截至2005年9月,各地和中央企業實施主輔分離的國有大中型企業987家,涉及改制企業3247家,涉及富余人員81萬人。河北省國資委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與協調,提前完成了省政府確定的2004-2005年輔業改制的總目標。安徽省實行自費改革,90%以上的省屬工業企業所辦中小學與所在地方政府簽訂了移交協議。
(三)國有企業改革繼續深化,經營機制進一步轉換。
各地在加快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的同時,立足于轉換經營機制,增強國有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進一步加快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
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大。神華能源、東風股份、中國遠洋、中化化肥、華電國際、中材國際以及中石油股份、寶鋼股份等一批中央企業控股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或增發股票。各地采取多種形式,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安徽99.4%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完成了公司制改革。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工作取得進展。國務院國資委積極推進國有獨資公司建立健全董事會的試點,去年寶鋼集團有限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企業相繼建立和完善了董事會。各地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進行了新的探索。江蘇、河北等地明確提出,企業經營管理層除總經理外,原則上不進董事會,并在一些企業開展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試點,減少董事會和經理層的重疊。
選人用人機制改革邁出了重要步伐。國務院國資委組織25家中央企業完成了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高級經營管理者工作,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制度,實現了由公開招聘副職到正職的突破。各地國資委組織所出資企業加大了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高級經營管理人員的力度。北京市在25家重點骨干企業基本實現了董事會依法聘任經營管理層,在20家企業完成了28名經理層成員的內部競聘和公開招聘,并對市場化選用的經營管理者實行身份社會化、責任契約化、收入顯性化管理。
股權分置改革穩步推進。各級國資委按照股權分置改革有關文件的要求,抓緊開展了相關制度研究、重大問題調研、輿論引導、工作布置和組織等一系列工作,為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推進奠定了基礎。據統計,到2005年12月31日,滬深兩市共啟動或完成了15批361家公司的股改工作,其中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184家,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46家。
(四)國有產權有序流轉,國有企業改制進一步規范。
各級國資委認真按照96號文、3號令和《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等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了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國務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進行了專項督查,并聯合有關部委對全國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檢查作出了部署。各地國資委進一步健全相關制度和政策,加強監督檢查,整合產權交易機構,探索建立專職監管人員定期報告制度、例會制度和考核制度,實行國有資產評估結果公示制度,使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程序更加規范,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更加公平,推動了國有產權有序流轉,有效地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據統計,2005年,京津滬3家產權交易機構轉讓企業國有產權3622宗,成交金額1080億元,與資產評估值相比增加64.7億元,平均升值6.4%。
(五)先進性教育活動取得成效,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進一步加強。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和各地黨委的安排,各地國資委和國有企業陸續開展了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先進性教育活動,黨員素質進一步提高,先鋒模范作用明顯體現;基層黨組織進一步加強,黨建工作的力度明顯加大;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得到維護,黨群干群關系明顯改善;各項工作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各地國資委和國有企業的廣大黨員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在建立健全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長效機制上取得了新的進展。以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一些地方在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黨建工作新機制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的成績,與各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是分不開的。為加快推進改革,大部分地區黨委、政府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下發了一系列的指導文件。廣東省委、省政府專門做出了《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決定》。很多地方黨委、政府領導深入國有企業進行調查研究,加強指導,有力地推進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完善和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僅僅是有了一個好的開端,國有企業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改革的任務仍然十分繁重;國有經濟布局結構不合理的狀況還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部分國有企業經濟效益不高、技術創新能力不強、生產經營困難,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競爭力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能力和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我們要既充分看到已經取得的成績,又足夠估計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在新的起點上把今年各項工作做得更好。
摘自《李榮融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