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
2006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

文章來源:國資委信息中心 發布時間:2006-01-24
今年是“十一五”開局起步之年,也是各項改革攻堅破難的重要一年。目前各領域的改革都在有序推進,多年未解決的一些難點問題,如股權分置改革、匯率改革、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等都取得了重要進展。今年在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財稅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將進一步加大。這些既為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也對我們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隨著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化,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地位進一步確立,由政府出資或給予優惠政策來推進改革的空間越來越有限。隨著科學發展觀的全面貫徹落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進程進一步加快,對國有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增長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隨著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和加入世貿組織后過渡期臨近結束,國有企業利用國內外市場和資源的機遇更多、條件更好,來自跨國公司的競爭越來越激烈。隨著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職工群眾對改革效應的預期普遍提高,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必須保持企業和社會的穩定,對做好國有企業改制和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工作難度也越來越大。
同時,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留給國有企業改革的機遇和時間已經不多了。如果我們不能抓住機遇,盡快突破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國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就有可能因缺乏活力而陷于被動,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和控制力、影響力、帶動力就難以實現。我們要從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度,充分認識自己肩負的重大政治責任和歷史責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扎扎實實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
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今年經濟工作的總體安排,2006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準確把握定位、依法履行職責,堅持改革方向、創新體制機制,加快結構調整、優化資源配置,力爭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實現新的突破,更好地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為“十一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做出積極貢獻。要努力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到今年3月,國務院國資委組建三周年。國資委成立之初,我們提出從2004年開始用三年左右時間建立起新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基本框架。今年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攻堅年,必須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進一步健全國有資產監管法規體系。今年國務院國資委將繼續積極參與《國有資產法》、《企業破產法》、《物權法》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和《科技進步法》的修訂。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公司法》,抓緊起草配套的規章制度,繼續做好《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企業國有資本預算管理條例》等法規草案的修訂起草工作。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已出臺的國有資產監管法規規章,加快制訂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要做好國資委系統“四五”普法總結表彰和“五五”普法啟動工作,繼續推進國有重點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盡快構筑起國有重點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二是完善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和薪酬分配制度。國務院國資委將進一步完善考核方法,優化考核指標,把業績考核與薪酬激勵更好地結合起來。對建立規范董事會的企業,將探索發揮董事會在業績考核和薪酬分配中的作用。各地國資委要加快推進業績考核工作,進一步完善考核辦法,有條件的要積極開展任期經營業績考核。要進一步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探索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方式,逐步規范國有企業負責人職位消費,加強和改進對企業收入分配的調控,引導企業建立激勵有效、約束到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是加快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要按照十六屆三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加快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要求,抓緊做好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相關工作。國務院國資委將及時總結地方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盡快建立,今年要編制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各地國資委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快推進。已經試行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工作的地方,要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使用。
四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基礎工作。各級國資委要繼續認真做好國有企業運行狀況的統計分析,加強清產核資及后續管理工作,完善相關規章制度,防止出現新的不良資產。要高度重視財務監督工作,加強財務監督制度體系建設,強化對企業投融資、大額資金往來、物資購銷、應收賬款、擔保等重大財務事項的管理與控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審計監督工作體系。要進一步完善財務快報和國有資產統計工作體系,加強企業財務動態監測和分析。要繼續加強產權界定、資產評估、資產劃轉、產權登記、產權轉讓監管、產權糾紛調處等產權管理的基礎工作,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合法權益。
五是完善監事會制度,加強國有資產監管。要依法調整監事會職責定位,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強化出資人監督。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監事會制度,積極探索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有效方式和途徑。要推進建立會計、審計、統計三者有機銜接的出資人財務監管機制,進行事前控制、事中約束、事后整改相結合的全過程財務監管。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企業重大財務事項報告制度、財務決算制度、重大投資決策失誤和重大財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
(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促進國有企業更快更好發展。
實現國有企業更快更好地發展,發揮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全局,優化布局結構,創新體制機制,推進技術進步,不斷提高國有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
一是積極推進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國務院國資委在推進中央企業重組調整的同時,正在研究全國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的總體思路。各地國資委要結合本地經濟發展實際,著眼于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積極推進國有企業重組調整,努力培育和發展具有地方特色和優勢、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積極推進中央企業與地方國有企業、地方國有企業之間的聯合重組,通過股權收購、股權置換、相互持股等多種方式,在更大范圍實現國有資本的有效配置。繼續探索以資產經營公司為平臺,按市場化、專業化方式,推進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資本優化配置。在調整中,既要防止下指標、定時限無序退出,又要防止以行政手段片面做大、大而不強。
二是加快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各級國資委要以貫徹新修訂的《公司法》為契機,加快推進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改革,支持具備條件的國有大型企業通過規范改制,實現境內外上市,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實現產權多元化。要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繼續推進國有獨資公司建立完善董事會試點,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推進董事會的規范運作,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有效制衡機制。要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努力創造條件,積極推進國有企業中高級管理崗位公開招聘和競爭上崗。
三是繼續抓好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將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的意見》,就總體規劃的實施范圍、國有金融機構的債權處理、加快關閉破產項目審核和組織實施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有關部門、國有金融機構、地方協調小組和有關企業的責任。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將召開專門會議,部署落實有關工作。希望大家按照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力爭按期完成。有條件的地方要繼續積極探索企業依法破產的途徑和方式。中央企業關閉破產工作是實現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中的難點,全國領導小組已明確了“先移交,后破產”的整體思路,希望各地協調小組和國資委繼續支持中央企業的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
四是抓緊推進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各級國資委要把握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相關政策延長的機遇,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所出資企業加快推進主輔分離輔業改制。要積極支持和幫助國有企業采取分離移交、共建共管、輔業改制、市場化改革等多種方式,加快推進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要努力創造條件解決廠辦大集體問題。東北三省國資委要根據國務院關于東北地區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批復精神和相關政策,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制定試點城市和企業的方案,爭取盡快啟動。東北地區的中央企業廠辦大集體改革統一納入地方試點,希望東北三省國資委繼續支持。
五是推進國有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各級國資委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科學技術大會精神,按照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的要求,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技術開發投入,建立和完善研究開發機構,增強戰略產業原始創新和重點領域集成創新能力,提高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努力掌握一批核心和關鍵技術,發展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持續創新能力的創新型企業。要加大利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要重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支持和配合國務院國資委做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管理指南》的起草工作。
(三)規范國有企業改制,推動國有產權有序流轉。
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問題,也是國資委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一個重要方面,必須進一步抓緊抓實抓好。
一是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的有關政策規定已經十分明確。去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又轉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針對國有企業改制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細化了有關規定,增加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規范企業管理層持有股權等內容。各級國資委要以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明確職權,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各項程序和操作規定,確保國有企業改制和產權轉讓工作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二是嚴格進場交易制度。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必須在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認定的產權交易市場中公開進行。要在資產評估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的內容、方式、時間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征集受讓方,進行競價交易。要進一步加強企業產權轉讓管理,切實提高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進場率。要健全完善產權交易機構,進一步規范產權交易市場的交易行為。
三是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各級國資委要認真落實六部委通知精神,組織專門力量,對市(地)、縣國有企業改制和產權轉讓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的重點是財務審計、資產評估、交易管理、定價管理、轉讓價款管理、管理層受讓國有產權和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和處理,對違規行為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監督檢查的結果要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逐步建立企業改制和產權轉讓年度監督檢查和報告制度。
(四)按照“積極、穩妥、有序”的原則,深入推進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
股權分置改革是解決資本市場歷史遺留問題的一項重大制度改革。各級國資委要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積極做好有關工作。
一是加強分類指導。要堅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充分尊重股東意愿基礎上,分類分步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對條件相對成熟的上市公司,各級國資委要積極指導國有股股東盡快完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并適時推出;對于條件暫不成熟的公司,要指導國有股股東針對問題積極研究改革的可行途徑,創造條件加快改革。
二是突出抓好重點。各級國資委要將股本規模大、占市值比重較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作為重點,逐戶摸清情況,幫助解決困難,指導推進改革。國務院國資委加強對39家重點中央企業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指導與幫助,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改革。
三是積極創新方式。股權分置改革面臨很多深層次問題,如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比例較低、國有控股比例受到國家產業政策限制、控股股東是上市公司甚至是境外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質量太差等,依靠現有改革模式和方法難以解決,必須創新方式。各級國資委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在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努力探求股權分置改革的新方法、新途徑。
同時,要通過規范的制度管理,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流轉的監管,防止內幕交易、蓄意炒作等侵害公眾投資者合法利益情況發生,切實保護各類投資者合法權益。
(五)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努力維護企業和社會的穩定。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各級國資委作為出資人,要高度重視所出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完善事故報告、事故跟蹤、事故調查和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制度。要督促所出資企業層層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的全員培訓,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基礎工作。要鼓勵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搞好安全生產技術改造,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穩定工作事關改革發展大局。各級國資委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做好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的各項工作。要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在國有企業改革特別是重組調整、改制分流、關閉破產時,周密設計方案,慎重選擇時機,妥善處理各種歷史遺留問題,盡量減輕對社會的震動。要嚴格按有關政策和規范的程序推進各項改革,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加強對穩定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穩定工作責任制,確保組織到位、制度到位、責任到位。要做好信訪工作,加強對矛盾糾紛和職工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排查,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要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努力解決職工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各地國資委要繼續關心、支持和幫助當地的中央企業做好維穩工作,共同為保持企業穩定和社會和諧做出貢獻。
(六)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加強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
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對于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加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把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創造的成功經驗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堅持下去,鞏固好、擴大好先進性教育活動的學習成果、實踐成果和理論成果。要保持廣大黨員在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激發出來的政治熱情和良好精神狀態,更好地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要進一步加強企業黨組織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增強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真正形成“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
堅持黨的領導,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個重大原則,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要積極探索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黨建工作新機制,企業黨組織在參與重大決策中,要把好政治關、政策關,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企業的貫徹落實。要繼續深入開展“四好”班子創建活動,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各地國資委要繼續積極探索,認真總結,使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這一優勢進一步充分發揮。
三、進一步提高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能力和水平
國資委作為一個特設機構,如何把握職責定位,自身有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社會各界也有一個不斷認識的過程。我們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努力提高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能力和水平。
(一)準確把握定位,依法履行職責。
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三中全會確立了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原則和方針政策。主要是: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根據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和所有者職能分開的原則,國資委專門承擔監管國有資產的職責;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國資委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準確把握定位,依法履行職責,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央確定的方針政策。
各級國資委成立以來,在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方面進行了積極的實踐,取得了不少經驗,一些省市國資委在本級政府的充分授權下比較全面地履行了出資人職責。由于各地改革進度不同,一些地方國資委目前還需要把許多精力放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上,其中不少屬于社會公共管理職能,這些是過渡性的工作,為了今后更好地履行出資人職責,有必要靜下心來抓緊做好。但我們要始終牢固樹立出資人意識,牢牢把握好出資人定位,凡是出資人應該做的事,我們都要積極探索,勇于實踐,認真做好。屬于政府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工作,我們要在做好工作的同時,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逐步把主要精力轉到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上來。要充分尊重所出資企業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地位,充分尊重企業的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應該看到,個別地方國資委仍然存在著職責權限邊界不清、日常行政審批內容過多等問題,攬了許多不應該管的事,承擔了許多不必要的責任和風險,分散了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精力。各級國資委要時時警醒自己,切實把握好出資人定位,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化和公司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方式也必須適時調整。對已經改制為公司制、建立規范董事會的國有企業,國資委需要將一些股東權利授予董事會來行使。國有獨資公司改制為國有控股或國有參股,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方式和途徑更需要做出調整和改變。新修訂的《公司法》對健全董事會制度,強化監事會作用,明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義務責任,進一步做出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一節,對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做出了特別規定。我們必須認真學習,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范圍與方式,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對目前與法律規定不相符合的做法,要及時做出調整與改正。
(二)加強自身建設,提高隊伍素質。
加強自身建設,提高隊伍素質,是國資委履行好出資人職責的基礎和關鍵,必須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要加強學習,提高專業素質。國資委的干部大多數來自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和黨務工作部門,應當說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論水平,但缺乏微觀經濟工作的經驗和知識。國資委的每一項業務都是很專業的學問,我們必須根據工作的需要加強專業學習,特別是要多學習一些和履行出資人職責密切相關的企業管理、金融證券、財務審計、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各級國資委要拓寬學習培訓渠道,建設學習型機關,為廣大干部加強學習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要廉潔自律,甘于奉獻。國資委對國有企業履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的出資人職責,掌管著成千上萬億的國有資產。工作的責任很大,手中的權力很大,各種誘惑也很大。國資委的干部一定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不圖名利,清正廉潔。在這個問題上,要做到“不想、不能、不敢”,“不想”就是要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從思想上建立不想腐敗的防線;“不能”就是要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從制度上建立不能腐敗的防線;“不敢”就是要有嚴厲的懲處措施,從法紀上建立不敢腐敗的防線。各級國資委要對干部嚴格要求,這是從根本上對干部的關心和愛護。
要凝聚人才,帶好隊伍。國資監管事業需要一大批各類人才,要把各級國資委建設成為凝聚和培養優秀人才的基地。經過兩年多的歷練,各級國資委培養了一支作風扎實、素質較高的干部隊伍,這是一筆寶貴財富,要倍加珍惜。要拓寬渠道,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通過多種方式為他們創造施展才干的機會,鼓勵他們立足本職崗位鍛煉成才。
(三)加強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加強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是《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賦予我們的職責,各級國資委都要依法履行好這一職責。
國務院國資委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制定國有資產監管的規章制度,統一指導和規范地方各級國資委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盡快建立國有資產監管督查制度、侵犯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的違法違紀案件舉報查處制度、企業國有產權界定和糾紛調處制度、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重大事項備案制度。建立與地方國資委交流聯系的信息網絡,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組織工作交流,總結推廣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經驗,提出指導建議。對于如何做好國有資產指導和監督工作,我們起草了《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暫行辦法》,在會上提交大家討論,希望大家共同修改完善。
各地國資委要嚴格依照法定職責范圍,加強對市(地)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要根據國有資產監管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要研究探索不單獨設立國資委的市(地)和縣級國有資產監管的有效形式。
中央企業的子企業大多在地方,在地方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幾年來,各地黨委、政府和國資委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做了大量工作,提供了許多有利條件。特別是在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各地黨委和國資委黨委更是傾注了大量精力。利用今天的機會,我代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向大家并通過大家向各地黨委、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謝!
摘自李榮融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