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機關各廳局、直屬單位、直管協會黨委(總支、支部):
近日,中央組織部下發了《關于做好部分黨員交納“特殊黨費”用于支援抗震救災工作的通知》(組電明字[2008]24號),現轉發你們,請各基層黨組織根據中央組織部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的通知精神,認真做好有關工作。
根據黨費工作有關規定,直屬機關黨員自愿一次交納“特殊黨費”用于支援抗震救災工作的,由各廳局、直屬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代收后交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由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按照中央組織部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的要求辦理。
請各基層黨組織及時傳達中央組織部通知精神,公開發布,并匯總整理黨員自愿交納“特殊黨費”用于支援抗震救災工作的有關情況,填寫《支援抗震救災工作黨員自愿交納“特殊黨費”統計表》、《支援抗震救災工作自愿交納1000元以上“特殊黨費”黨員登記表》和《支援抗震救災工作自愿交納1000元以下“特殊黨費”黨員登記表》報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組織部。工作中要表揚表現突出的黨員,并注意及時收集上報典型事例。
聯系電話:63193727 63192645 傳真:63193795
附件
:《支援抗震救災工作黨員自愿交納“特殊黨費”統計表》、《支援抗震救災工作自愿交納1000元以上“特殊黨費”黨員登記表》、《支援抗震救災工作自愿交納1000元以下“特殊黨費”黨員登記表》
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
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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