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文件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人社部發[2008]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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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表彰中央企業抗震救災英雄集體和抗震救災英雄的決定
各中央企業:
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省汶川縣發生8.0級地震。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特大自然災害,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全國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災工作,抗震救災斗爭取得了重大階段性勝利。國資委及中央企業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部署和要求,以災情為命令,視時間如生命,全力搶救被困群眾,全力搶修電力、通信、道路等基礎設施,全力籌集和調運災區急需的救災物資,為奪取抗震救災的階段性勝利作出了重大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集體和個人。
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進一步激勵中央企業廣大干部職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決定授予國家電網公司四川省電力公司映秀灣水力發電總廠等4個單位“中央企業抗震救災英雄集體”榮譽稱號;追授劉建秋、黃軍科同志“中央企業抗震救災英雄”榮譽稱號;授予程洪等4名同志“中央企業抗震救災英雄”榮譽稱號,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希望被授予榮譽稱號的英雄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績。
當前,抗震救災仍在繼續,災后重建任務繁重艱巨,中央企業廣大干部職工要以受表彰的英雄集體和個人為榜樣,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以更加頑強的精神、更加迅速的行動、更加密切的配合,切實承擔起抗震救災工作重擔,為奪取抗震救災斗爭的全面勝利貢獻力量。
附件:1. 中央企業抗震救災英雄集體名單
2. 中央企業抗震救災英雄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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