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人事局文件
人事[2008]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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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商業(yè)、建材離退休干部局副局長
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和《物資、石化、建材機關服務
中心副主任職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廳局,監(jiān)事會,各離退休干部局(辦)、各直屬事業(yè)單位:
為加強委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發(fā)[2002]7號)和《國資委直屬事業(yè)單位領導干部聘任制暫行辦法》(國資黨委人事[2003]49號)的有關規(guī)定,我們制定了《商業(yè)、建材離退休干部局副局長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和《物資、石化、建材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職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經(jīng)委領導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并及時通知到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
人事局 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商業(yè)、建材離退休干部局副局長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國資委機關局處級領導干部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辦法》(國資黨委人事[2004]86號)的規(guī)定,經(jīng)委領導同意,商業(yè)、建材離退休干部局副局長職位實行競爭上崗。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原則
(一)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程序規(guī)范的原則;
(三)堅持考試(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競爭職位
商業(yè)離退休干部局副局長1名;
建材離退休干部局副局長1名。
三、組織領導
在委黨委領導下,成立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競爭上崗的領導工作。成立面試小組,具體負責面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事局、管理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競爭上崗的具體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管理局人事(黨委)辦公室(國資委西便門辦公區(qū)2207房間)。紀委監(jiān)察局和直屬機關黨委派專人負責監(jiān)督工作。
四、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副局級或任正處級3年(或相當正處級)3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
2.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兩個以上正處級職位任職的經(jīng)歷。
3.應當經(jīng)過黨校、行政院校或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5年內(nèi)累計3個月以上的培訓,確因特殊情況在任職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后1年內(nèi)完成培訓。
4.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55歲(195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崗位條件
熱愛離退休干部工作,熟悉黨和國家有關離退休干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離退休干部工作相關業(yè)務,具有一定的離退休干部工作經(jīng)驗,能夠協(xié)助主要領導開展工作。
五、報名范圍
委機關、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è)監(jiān)事會、各離退休干部局(辦)和委直屬事業(yè)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
六、工作程序
(一)公布實施方案。
(二)報名。采取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的辦法進行。凡符合條件參加競爭的人員,由個人或組織填寫《競爭上崗報名審批表》,送領導小組辦公室。每人只能報一個職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08年9月5日17:00時。《競爭上崗報名審批表》可到管理局人事(黨委)辦公室領取,也可到國資委網(wǎng)站(
www.gittisbaby.com)下載。
(三)資格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將結果報領導小組同意后,通知本人。
當所競爭職位未能形成有效競爭時,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任方式。
(四)筆試。筆試的主要內(nèi)容是政治理論、行政管理基礎知識和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yè)知識。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為120分鐘。閱卷實行糊名制,成績滿分為100分。各職位筆試成績按由高到低順序取前5名進入面試。筆試人員少于5名,全部進入面試。
(五)面試。面試重點考察競爭者的基本素質(zhì)和組織領導能力、業(yè)務能力、工作思路、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為40分鐘,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結束后,競爭者可查詢本人的筆試、面試成績。
(六)確定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成績得分按4:6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各職位總成績按由高到低順序最多取前3名作為考察人選。
(七)組織考察。由人事局、管理局、直屬機關黨委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征求意見方式進行。民主測評同意率未超過50%的,不能作為擬任建議人選。考察實行考察預告制。
(八)確定擬任建議人選。領導小組按照考試總成績和組織考察等綜合情況,提出建議人選。沒有合適人選的,該崗位暫時空缺。
(九)委黨委會決定。領導小組將建議人選提交委黨委會審議,確定擬任人員。
(十)公示及任職。對確定的擬任人員,在本人所在單位進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由人事局辦理任職手續(xù)。
七、時間安排
階 段 |
時 間 |
內(nèi) 容 |
報 名 |
9.1--9.5 |
報名 |
資格審查 |
9.8--9.10 |
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競爭人選 |
考試 |
9.11--9.19 |
筆試、面試 |
組織考察 |
9.23--9.30 |
民主測評及個別談話 |
確定人選 |
10.8-- |
領導小組研究提出擬任建議人選 |
八、紀律要求
競爭者和競爭上崗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對于違反紀律,搞不正之風的,一經(jīng)查實,嚴肅處理。
聯(lián)系電話:63192555 63193713 傳真:63192851,63192552
附件:
競爭上崗報名審批表
物資、石化、建材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職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jù)《國資委直屬事業(yè)單位領導干部聘任制暫行辦法》(國資黨委人事[2003]49號)規(guī)定,經(jīng)委領導同意,物資、石化、建材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職位實行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原則
(一)堅持《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程序規(guī)范的原則;
(三)堅持考試(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競聘職位
物資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1名;
石化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1名;
建材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1名。
三、組織領導
在委黨委領導下,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競聘領導工作。成立面試小組,具體負責面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事局、管理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競聘的具體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管理局人事(黨委)辦公室(國資委西便門辦公區(qū)2207房間)。紀委監(jiān)察局和直屬機關黨委派專人負責監(jiān)督工作。
四、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副局級或任正處級(或相當正處級)3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
2.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兩個以上正處級職位任職的經(jīng)歷。
3.應當經(jīng)過黨校、行政院校或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5年內(nèi)累計3個月以上的培訓,確因特殊情況在任職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后1年內(nèi)完成培訓。
4.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55歲(195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崗位條件(見附件1)
五、聘期
聘期為3年,聘期內(nèi)享受副局級待遇。
六、報名范圍
委機關、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è)監(jiān)事會、各離退休干部局(辦)和委直屬事業(yè)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
七、競聘程序
(一)公布實施方案。
(二)報名。采取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的辦法進行。凡符合條件參加競聘的人員,由個人或組織填寫《競爭上崗報名審批表》,送領導小組辦公室。每人只能報一個職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08年9月5日17:00時。《競爭上崗報名審批表》可到管理局人事(黨委)辦公室領取,也可到國資委網(wǎng)站(
www.gittisbaby.com)下載。
(三)資格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將結果報領導小組同意后,通知本人。
當所競聘職位未能形成有效競爭時,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聘方式。
(四)筆試。筆試的主要內(nèi)容是政治理論、行政管理基礎知識和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yè)知識。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為120分鐘。閱卷實行糊名制,成績滿分為100分。各職位筆試成績按由高到低順序取前5名進入面試。筆試人員少于5名,全部進入面試。
(五)面試。面試重點考察競聘者的基本素質(zhì)和組織領導能力、業(yè)務能力、工作思路、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為40分鐘,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結束后,競聘者可查詢本人的筆試、面試成績。
(六)確定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成績得分按4:6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各職位總成績按由高到低順序最多取前3名作為考察人選。
(七)組織考察。由人事局、管理局、直屬機關黨委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征求意見方式進行。民主測評同意率未超過50%的,不能作為擬任建議人選。考察實行考察預告制。
(八)確定擬聘任建議人選。領導小組按照考試總成績和組織考察等綜合情況,提出建議人選。沒有合適人選的,該崗位暫時空缺。
(九)委黨委會決定。領導小組將建議人選提交委黨委會審議,確定擬聘任人員。
(十)公示及任職。對確定的擬聘任人員,在本人所在單位進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由人事局辦理聘任手續(xù)。
八、時間安排
階 段 |
時 間 |
內(nèi) 容 |
報 名 |
9.1--9.5 |
報名 |
資格審查 |
9.8--9.10 |
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 |
考試 |
9.11--9.19 |
筆試、面試 |
組織考察 |
9.23--9.30 |
民主測評及個別談話 |
確定人選 |
10.8-- |
領導小組研究提出擬任建議人選 |
九、紀律要求
競聘者和競爭上崗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對于違反紀律,搞不正之風的,一經(jīng)查實,嚴肅處理。
聯(lián)系電話:63192555 63193713 傳真:63192851,63192552
附件:
1.
崗位條件
2.競爭上崗報名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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