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3年度財務決算審核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03年度財務決算審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統計評價局 發布時間:2004-04-05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資評價[2004]181號
關于做好2003年度財務決算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做好2003年度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的收集和審核工作,保障財務決算編制范圍全面完整,編制方法準確規范,報表填報數據真實、可靠,有效提高財務決算報表數據編報質量,依據《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5號)(以下簡稱《辦法》)、《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規則》(國資發評價[2004]17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財務決算審核內容
2003年度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在認真總結2002年度財務決算審核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出資人財務監督內容,重點審核資產質量、經營成果、保值增值狀況和企業的綜合績效狀況。審核的基本內容如下:
(一)編制規范審核。審核企業的2003年度財務決算是否按有關規定編制,上報資料是否齊全,表內表間關系是否正確,是否存在少報漏報現象。
?。ǘ┙洜I成果審核。審核企業的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合并范圍是否合理,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為調節利潤現象;審核企業上報的保值增值材料,核實企業工效掛鉤、企業績效評價工作基礎財務指標的真實性。
?。ㄈ徲嬞|量審核。核實企業的審計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聘請的中介機構是否與備案一致,核實審計報告規范性、審計披露內容的全面性和審計意見的適當性,以及審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等。
二、財務決算審核程序
2003年度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分為企業自審、集中會審、決算認定三個階段。
?。ㄒ唬┢髽I自審。各中央企業在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后,應認真做好自審工作,主要對財務決算編制的規范性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企業自審重點內容及集中會審報送材料見附件。
(二)集中會審。從2004年4月20日開始,國資委組織對中央企業2003年度財務決算集中會審。集中會審將采取“分批組織,逐戶審核”的方式,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專業人員對財務決算進行全面審核。集中會審的具體時間、地點、企業分組名單等另行通知。
?。ㄈQ算認定。根據《辦法》有關規定,國資委在對企業財務決算進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依據出資人財務監管要求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工作需要,逐戶確認和核批中央企業2003年度財務決算。
三、財務決算審核目標
?。ㄒ唬┍U掀髽I財務決算數據全面完整,填報規范,表內表間勾稽關系正確;
?。ǘ┖藢嵠髽I財務決算編制質量,認定企業經營成果、資產質量的真實性;
(三)核實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各項客觀因素材料,以及企業工效掛鉤、經營業績考核、績效評價工作涉及的各項指標;
?。ㄋ模┍O督社會中介機構的財務審計質量;
(五)對各中央企業財務決算逐戶提出審核意見,編寫各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報告。
四、財務決算審核要求
各中央企業應認真做好本企業財務決算自審工作,加強工作組織,明確工作分工與責任,確保工作質量和進度。一是及早安排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的收集審核工作,加大組織力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審核工作方案,明確審核內容和審核責任,嚴把質量關;二是建立財務決算審核工作責任制度,各中央企業應從基層分戶數據進行層層審核,對審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到相應的基層企業(單位)進行核實調整。三是積極督促各級子企業和中介機構按時完成報表審計或內審工作,按規定出具審計報告(或內審報告),并按審計意見調整財務決算,對于調整事項存有異議且未進行財務決算調整的,應當向國資委提交說明材料;四是對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報表或事項進行認真核實,對有關差錯應當及時糾正,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
各中央企業應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和文件規定,強化數據質量控制措施,提高決算報表數據的編報質量。根據《辦法》有關規定,國資委還將對中央企業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抽查。
附件:2003年度財務決算企業自審重點內容及集中會審報送材料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3年度財務決算企業自審重點內容
及集中會審報送材料
各中央企業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的審核工作應以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以及正式下發的報表編制文件為依據。企業自審主要內容包括:
一、審核財務決算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財務決算報表是否以會計賬簿為基礎,真實、全面、完整地反映了企業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是否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審核各項經營業務收入、成本(費用)的計量與確認是否符合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折舊等的計提、轉回、攤銷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應提未提、應攤未攤現象。
二、審核財務決算編制范圍是否全面、完整,是否按規定將境內外所屬子公司、分支機構、事業單位和所屬基建項目全部納入企業財務決算合并報表范圍,是否存在漏報、錯報、瞞報和重報等弄虛作假現象。對于實行不同會計制度的企業集團所屬事業單位或基建項目是否參照有關規定進行報表科目轉換。
三、審核財務決算報表的填報口徑、編制方法是否符合統一下發的報表編制文件及財務制度等的規定要求,審核三級及三級以上的子企業(單位)、以及三級以下的重要子企業是否按照規定編制了分戶企業財務決算報表。
四、審核合并報表編制是否規范完整,是否按照規定層層編制合并報表。各級企業和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合并會計報表制度規定和有關財務決算工作要求,將各級子企業年度財務決算進行層層合并,對于應抵銷的內部往來和交易事項是否作了充分抵銷。對于按規定可以不納入合并范圍的子企業(單位),是否按規定填報相關的未納入合并范圍企業主要指標表(企財補29-32表)。
五、審核財務決算報表各項封面信息填報是否規范、齊備。封面左邊的各項基本信息是否按照企業實際情況如實填報,簽章是否齊備;封面右邊的各項標識代碼是否按規定標準填報,特別應注意審核報表封面中經營規模代碼是否按《關于在財務統計工作中執行新的企業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國資廳評價函[2003]327號)的要求進行填報,防止從上年報表封面中簡單提取照抄。
六、審核報表的表內、表間勾稽關系是否正確;報表的合并或匯總數據與基礎錄入數據是否相銜接;上報的匯總報表與數據軟盤是否一致;上下年度間數據是否銜接可比,增減變動是否合理。各企業應采取人工審核與計算機審核緊密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計算機已設定的公式參數和提供的過錄表查詢、有效性審核等功能控制數據質量,對因特殊情況不滿足審核公式的,應在報表編制說明中逐條解釋說明。
七、檢查數據合并匯總方法是否正確;樹型結構是否規范、清晰,是否符合各級子企業的內部組織管理關系;數據庫是否安全完整,各企業報表錄入是否有缺漏。
八、審核“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企財附02表)中有關國有資本及權益各項增減變動因素的數額與審計報告及證明材料相關數據是否一致,是否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和項目進行填列,對特殊情況是否作出專項說明,需上報的材料是否齊全。
九、各中央企業在自審的基礎上,應提前準備好2003年度財務決算各項報送材料:
(一)準備齊全紙質上報文件。各中央企業應按統一格式打印2003年度財務決算合并報表或匯總報表、財務情況說明書、會計報表附注、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說明和中介機構審計報告,將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附報電子文檔),由有關責任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準備齊全電子文檔。按照統一要求準備好應上報的財務決算合并或匯總數據及基礎數據計算機介質一式兩份,逐戶檢查二級以上(含二級)企業各類附報材料的電子文檔是否齊全。
?。ㄈ┨崆按蛴 秴R編范圍企業戶數變動分析表》和《2003年匯編范圍內企業樹型結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