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檢發《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的函
關于檢發《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的函

文章來源:國資委統計評價局 發布時間:2003-11-25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價函〔2003〕156號
關于檢發《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
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為做好2003年度國有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編制工作,確保企業將所屬基建單位納入決算報表編制范圍,全面完整編制年度決算,我們向中央企業下發了《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國資廳評價函[2003]329號),現檢發給你們,供參考。
附件: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評價局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
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
國資廳評價函[2003]329號
各中央企業:
為全面反映中央企業的資產規模、經營實力和財務狀況,為業績考核和績效評價結果的真實可靠奠定基礎,根據《關于做好2003年度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工作的通知》(國資評價[2003]104 號)有關規定,各中央企業在2003年企業財務決算工作中,應當將建設單位并入企業財務決算。為了使各中央企業在并表時規范操作,我們設計了建設單位會計報表并表的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及有關工作底稿抵消參考分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并表的方法和步驟
(一)將建設單位報表按照統一要求轉換為企業類報表;
(二)將轉換后的報表內重復科目予以抵消;
(三)與生產單位報表進行抵消合并。
二、并表的有關要求
(一)企業應遵循“全面完整、不重不漏、規范操作、雙軌運行”的原則進行報表格式轉換與合并;
(二)各建設單位應依據《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編制一套完整的基建財務報表;
(三)企業應做好資產清查、往來賬核對等基礎工作,為并表做好準備;
(四)企業應按統一工作要求編制抵消工作底稿;
(五)企業應按產權或財務隸屬關系逐級逐戶實施并表;
(六)企業應根據有關要求按時上報合并后財務決算報表及相關材料,并對有關報表合并情況作出專項說明。
三、企業集團應加強指導,嚴格把關,確保并表質量,并及時就并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與我委統計評價局聯系。
附件:1.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對照表
2.工作底稿抵消參考分錄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OO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2:
工作底稿抵消參考分錄
為規范各中央企業建設單位會計報表與企業財務決算的合并,特列示以下工作底稿抵消分錄以供參考。(注:以下分錄中所用科目為企業類會計科目,括號內為原建設單位類會計科目。)
一、建設單位表內調整分錄如下:
(一)根據交付使用資產的資金來源,對交付使用資產進行抵消,抵消分錄為:
1.撥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
借:專項應付款(“基建撥款”項下的相關科目)
貸:固定資產、其他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交付使用資產”項下各明細科目)
2.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
借:其他應付款(待沖基建支出)
貸:固定資產、其他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交付使用資產”項下各明細科目)
(二)完成的非經營性項目發生的不能形成資產部分的投資支出的抵消:
借:專項應付款(“基建撥款”項下的相關科目)
貸:在建工程(待核銷基建支出)
(三)完成的非經營性項目為項目配套而建成的、產權不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的實際成本:
借:專項應付款(“基建撥款”項下的相關科目 )
貸:在建工程(轉出投資)
二、與企業類報表并表時的抵消分錄如下:
(一)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的抵消分錄:
借:長期借款基建借款(基建投資借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二)建設單位與生產單位之間的往來抵消:
借:應付款項
貸:應收款項
(三)基建撥款相關項目的沖抵
借:專項應付款(以前年度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待轉自籌資金撥款)
貸:生產單位撥付基建款項時所計入的相關科目
(四)建設單位所有者權益與生產單位投資抵消
借:實收資本
貸:長期投資
(五)撥付所屬投資借款的抵消(基層單位不用):
借:專項應付款(下級單位的基建賬上的“上級撥入投資借款”)
貸:其他應收款(上級單位的基建賬上的“撥付所屬投資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