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5年度中央企業財務預算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05年度中央企業財務預算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統計評價局 發布時間:2004-11-19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資發評價[2004]310號
關于做好2005年度中央企業財務預算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加強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所出資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財務監督,規范企業財務預算編制管理工作,我委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制定了《2005年度企業財務預算報表》及編制說明,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財務預算管理是企業財務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對促進提升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督促和引導企業切實建立以預算目標為中心的各級責權體系,完善企業內部控制機制,加強企業成本費用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業績考核等出資人監管工作具有重要意義。企業應高度重視財務預算編制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做好督促落實,認真建立和完善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細化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按時保質完成2005年度財務預算報告工作。
二、企業財務預算報告由2005年度企業財務預算報表和企業財務預算情況說明兩部分組成。
三、企業應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財務預算編制程序,依據財務管理關系,認真組織所屬子企業(單位)層層做好財務預算編制工作。
四、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工作應當在認真分析和總結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認真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會計核算工作要求,正確采用統一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合理、全面、科學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
五、企業財務預算編制要堅持總量平衡和合理控制原則,確保財務預算安排既有利于企業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的最終落實,實現日常管理的有序和協調,又有利于企業經營資本積累,有效控制各項成本費用支出規模。
六、企業應當按照統一規定將所屬子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建項目預算情況全部納入財務預算編制范圍。因特殊情形暫未納入2005年度財務預算編制范圍的,應當將子企業名單、未納入原因等相關材料,以及由此對財務預算狀況帶來的影響等情況作出專門說明。
七、企業在財務預算編制工作中,應當認真遵循會計完整性原則,以經營年度內預計發生的全部業務預算為基礎進行編制,全面、完整地反映企業經營業務收入、成本費用、投(籌)資及資金需求狀況。預計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產生較大影響的重要財務會計事項,按規定都應當納入財務預算范圍,不得存有未反映在財務預算中的重要財務、會計事項。
八、企業在財務預算編制工作中,應當認真遵循財務穩健性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外投資及重大資本支出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嚴格控制股票、期貨、外匯交易等風險業務預算規模。
九、2005年度企業財務預算報表格式由國資委統一制定。企業應當在認真組織做好財務預算報表的編制、審核、匯總工作的基礎上,于2005年1月31日前將企業集團財務預算報表及財務預算情況說明紙質文件(一式3份)和相關電子文檔,以正式文函報送國資委;本部及所屬二級子企業報送財務預算報表數據電子文檔。
企業報送的紙質文件應以“萬元”為金額單位。
十、“企業財務預算情況說明”是對財務預算報表編制與預算管理有關情況的分析說明,其基本內容應當包括:
(一)預算工作組織情況;
(二)預算編制基礎、基本假設及采用的會計政策;
(三)主要預算指標分析說明;
(四)可能影響預算指標事項說明;
(五)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十一、企業在財務預算編制工作中,應當將財務預算效益目標與企業經營業績目標確定工作相結合,依據經核準后的目標利潤和凈資產收益率等預算控制數,科學制訂子企業年度預算考核目標,真正將財務預算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十二、財務預算管理是出資人依法履行財務監督職責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徑。國資委將從2005年起依法建立所出資企業財務預算核準工作制度,對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合理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加強對企業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
十三、企業在財務預算編報工作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國資委(統計評價局)聯系,電話:63193896,63193152。
附件:(下載)
1. 2005年度企業財務預算報表
2. 2005年度企業財務預算報表編制說明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OO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