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
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統計評價局 發布時間:2003-11-11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國資廳評價函〔2003〕329號
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
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全面反映中央企業的資產規模、經營實力和財務狀況,為業績考核和績效評價結果的真實可靠奠定基礎,根據《關于做好2003年度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工作的通知》(國資評價[2003]104號)有關規定,各中央企業在2003年企業財務決算工作中,應當將建設單位并入企業財務決算。為了使各中央企業在并表時規范操作,我們設計了建設單位會計報表并表的會計科目轉換參考格式及有關工作底稿抵消參考分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并表的方法和步驟
(一)將建設單位報表按照統一要求轉換為企業類報表;
(二)將轉換后的報表內重復科目予以抵消;
(三)與生產單位報表進行抵消合并。
二、并表的有關要求
(一)企業應遵循“全面完整、不重不漏、規范操作、雙軌運行”的原則進行報表格式轉換與合并;
(二)各建設單位應依據《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編制一套完整的基建財務報表;
(三)企業應做好資產清查、往來賬核對等基礎工作,為并表做好準備;
(四)企業應按統一工作要求編制抵消工作底稿;
(五)企業應按產權或財務隸屬關系逐級逐戶實施并表;
(六)企業應根據有關要求按時上報合并后財務決算報表及相關材料,并對有關報表合并情況作出專項說明。
三、企業集團應加強指導,嚴格把關,確保并表質量,并及時就并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與我委統計評價局聯系。
附件:1.國有建設單位報表并入企業財務決算報表會計科目轉換對照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OO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