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中央企業境外產權管理情況,研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4月3日和4月7日,國資委副主任李偉召開了境外產權管理座談會,中國中鐵、中鋁公司等12戶中央企業參加了座談。

從與會企業所談情況看,中央企業基本都針對境外國有產權管理建立了相應的制度,特別在境外企業的投融資、對外擔保、產權轉讓、資金統一集中管理和調配、管理人員的派遣和管控等方面,大多數企業都有嚴格的規定。但與會企業也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包括境外產權管理制度整體上仍不健全,所在國(地區)法律法規、宗教、文化、投資政策及環境等方面的差異使境外企業生產經營面臨一定風險,境外投資存在無序競爭以及境外管理人才缺乏、業務水平亟待提高等問題。企業建議,國資委應盡快出臺相關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境外投資溝通協調機制,組織中央企業進行學習交流,加大培訓力度。
李偉指出,國資委成立六年多來,境內產權管理已經逐步走向規范化和程序化,隨著“走出去”戰略的實施,中央企業的境外資產規模日益擴大,但相應的管理制度仍較為缺乏,潛在的風險不可忽視。目前,中央企業在境外產權管理方面已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在投融資和財務資金方面實行統一集中管理,在人事方面采取集團直接派駐和人才屬地化相結合的方式等,有效規避了風險,促進了企業的健康發展。李偉強調,為適應新形勢,應盡快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使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境外產權管理的責任主體是集團公司,要明確相應的工作程序和責任追究機制,堅持依法合規、市場機制的原則,同時兼顧行業和國別差異,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動中央企業進一步走出去,不斷發展壯大。
國資委產權局、法規局、評價局、規劃局和外事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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