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第二屆“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意見》的通知
關于印發《第二屆“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意見》的通知

文章來源:國資委群眾工作局 發布時間:2003-07-07
中央企業團工委文件
中企團發[2003]4號
關于印發《第二屆“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意見》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團委、中央企業青聯委員:
今年將開展第二屆“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評選表彰工作,通過評選表彰中央企業青年中的先進典型,在中央企業青年中營造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輿論氛圍和人才成長環境,引導和激勵廣大青年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中央企業的改革、發展、穩定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作出更大貢獻。
現將《 第二屆“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意見》印發,請各中央企業團委及時向黨委(黨組)匯報并按要求做好推薦申報的各項工作。
附:《第二屆“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意見》
中央企業團工委
中央企業青年聯合會
2003年6月16日
第二屆 “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意見
一、評選宗旨
表彰、宣傳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做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的青年典型,展示中央企業青年奮發有為的時代風采,樹立當代中央企業青年的創業形象,激勵更多的青年刻苦學習、勤奮工作、開拓創新、建功成才。同時,在中央企業形成關心青年人才成長的良好氛圍,不斷培養和造就高素質青年人才。
二、參選資格
“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候選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2、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業績。并且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在中央企業青年中有著較強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在各中央企業乃至全國有一定的知名度;
3、年齡不超過39周歲(196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在中央企業累計工齡滿3年的中央企業青年。
三、評選機構
評選工作在“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評選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評委會由中央企業曾獲得中國“十大杰出青年”和“中國青年五四獎章”榮譽稱號的同志、部分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書記、有關新聞報刊的主要領導以及國資委有關司局負責同志組成,國資委一名領導同志擔任評委會主任。評委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評選活動的實施。評委會辦公室設在中央企業團工委和中央企業青年聯合會,負責評選工作的日常工作。
四、評選辦法和步驟
1、推報人選(2003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1)每戶中央企業可推薦1名候選人;
(2)中央企業青年聯合會5名以上委員可聯合提名1名候選人;
2、確定正式候選人(2003年7月26日至8月15日)
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對所有申報人選的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要求的人選提交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根據人選的事跡,在兼顧廣泛性和代表性的前提下,確定30名正式候選人。
3、向中央企業公示并征集意見(2003年8月18日至9月18日)
由30名正式候選人所在企業將其事跡向本企業職工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如對參選人有異議,評委會將進行核實,對確有問題的候選人,評委會將取消其候選人資格。評委會辦公室將在網上向全社會公示。
4、投票、評審和考察(2003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
在評委會的領導下,由各中央企業對正式候選人進行通訊投票。最后,經評委會全體大會無記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確定前十名人選為“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
五、實施要求
1、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加強對“十杰”評選工作的領導;
2、各中央企業在確定申報人選時,應與本企業已經開展的各類評優活動結合起來,特別要側重于活躍在高新技術產業一線的科技創新型人才和基層生產、經營、管理一線的青年,以及長期在艱苦地區奮斗的優秀青年職工;
3、各中央企業團委要在企業黨委的領導下,對所申報人選進行考察,聽取人選所在單位黨組織和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考察結束后,由人選所在中央企業形成600字的考察推薦意見,包括考察過程和推薦理由,并加蓋人選所在中央企業黨委公章;
4、參選人須填寫登記表一式20份,并附反映其突出事跡的詳細材料(3000字左右)和事跡摘要(不超過500字)(A4紙打印,附軟盤),并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事跡材料中所涉及的主要獎項的證書復印件;登記表、事跡材料及事跡簡介須經本人簽字,所在中央企業黨委蓋章,方為有效。對所有提供復印件的證書或證件的原始證明,申報企業或單位所在的中央企業要進行嚴格審查、核對;
5、各申報企業要在7 月25日前將人選全部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種書面證明上報評委會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6、中央企業要把推薦參選人及有關評選活動作為教育和引導廣大企業青工的重要途徑,認真組織,抓住時機,深化企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屆“中央企業十大杰出青年”推薦人選申報表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地 | |||||
學歷 | 學位 | 政治面貌 | 出生 | |||||
職稱 | 企業 | |||||||
聯系電話 | 身份證 | |||||||
參加工作時間 | 在中央企業累計工齡 | |||||||
個 人 簡 歷 | ||||||||
主 要 事 跡 及 貢 獻 | ||||||||
所 獲 獎 勵 情 況 | ||||||||
何時何地參加過何種政治、經濟、學術和社會團體 | ||||||||
基 層 |
(蓋章) | |||||||
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意 見 |
(蓋章) | |||||||
被推薦人簽字 | 2003年 月 日 | |||||||
評 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