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管理,國資委保密委在廣泛調研、反復討論、深入研究的基礎上,組織有關專家,歷時逾半年時間,起草了《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規定主要包括:總則、機構與職責、商業秘密的確定、保密措施、獎勵與懲處、附則等六章共三十四條。《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現已經國資委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的出臺為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提供重要法律依據,將極大地推動中央企業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工作,確保企業核心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安全,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發揮重要保障作用。據悉,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商業秘密保護的部門規章,將為我國商業秘密立法工作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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