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民在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孟建民在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文章來源: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 發布時間:2010-09-19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內部審計工作
努力推動中央企業管理再上新臺階
——在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孟建民
(2010年8月12日)
同志們:
近年來,在大家的辛勤努力下,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績。廣大內審戰線的同志們,以高度的責任感,把握工作主動,兢兢業業,扎實工作,開拓創新,對中央企業深化改革、加強管理、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近年來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經驗,研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思路,明確下一階段工作任務。下面,我講四個問題。
一、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是企業經濟運行的自我“免疫系統”。近年來,中央企業對內部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逐步提高,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積極加強和改進內部審計工作,進行了大量探索與實踐,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內部審計工作體系逐步完善。國資委成立以來,通過完善制度、明確要求,積極推動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深入開展,促進中央企業加快內部審計工作體系建設,先后制定了《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制度和工作文件。中央企業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更新工作理念。一是建立健全了內審工作機構,為內部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組織保證。目前中央企業都建立了專職的內部審計隊伍,大部分企業的內審機構已經覆蓋到重要子企業。中遠集團已設立各級審計機構57個,各直屬二級企業、重要的三級企業以及境外大區域公司已建立了相對獨立的審計機構。國家電網除在所屬企業設立專職內審機構外,還在沈陽、上海、西安、北京、成都設立了審計派出機構。二是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促進了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和標準化。中國移動建立了以“基本管理制度、審計業務規范、實務指南”三個層次為主體的內審制度體系。兵器裝備集團、鞍鋼等企業制定了《內部審計工作手冊》、《審計工作規范程序》和《審計關注重點內容》等上百項制度,規范了從審計立項到審計復議等各環節的流程和要求。三是積極更新工作理念,使內部審計工作更好地服務于企業。航天科技、神華集團等一批企業在審計工作中引入了國際先進的審計理念,內部審計工作已經由傳統的查錯防弊、保護資產安全向增加企業價值、實現企業戰略轉變。中國石化提出“四大”審計理念,即:大審計理念、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理念、審計監督與服務并重理念、審計增加價值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及其在現代企業中的功能作用。招商局集團強調“價值貢獻”理念,不僅有效地控制企業成本費用,而且幫助管理者識別與控制風險,提高企業運營效益;強調“服務定位”,著力提供以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內部鑒證與咨詢服務,寓監督于服務之中。
(二)內部審計工作領域進一步拓展。近年來,中央企業結合本企業的治理結構和經營管理實際,適應內部審計工作發展的趨勢與要求,積極拓展內部審計工作范圍與領域,逐步探索內部審計職能由財務收支審計,向以風險為導向的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轉型。一是財務收支審計已經常態化,成為企業內部審計的一項日常性、基礎性工作任務。二是經濟責任審計在做到“離任必審”的同時,積極探索開展了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部分企業還實行了任職三年必審制度。武鋼依托派駐子公司監事會力量,擴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覆蓋面,并將職能部門負責人納入經濟責任審計范圍。中國鐵建創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開展對擬提拔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并把審計結果納入個人檔案,作為干部任免與考核的重要依據。三是專項審計工作全面展開。中船重工、國藥集團等企業組織開展了工程建設項目、物資采購、成本費用、專項資金等審計工作。南方電網、冶金地質總局等企業逐步開展了對子企業的績效審計工作。中國外運長航組織開展效益審計,對公司的主業構成、客戶結構、營銷能力等進行分析評價,提出改進建議。南航集團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審計、風險業務審計、信息系統審計和經濟運行審計。中冶集團組織開展工程項目合同審計、安全環保審計和節能減排審計。四是內審工作向境外業務延伸。中國石油加強境外及國內對外合作項目的審計,從2000年起共審計了涉及20多個國家的150個項目。通用技術集團在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同時,深入開展國際工程承包項目審計。
(三)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方式不斷改進。優化的組織方式是有效實施內部審計工作的組織保障。中央企業積極借鑒國際大型跨國公司實施集團集中化管理的實踐,結合自身業務模式和管理體系,不斷創新組織方式,加大集團審計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節約了企業審計成本。一是加強了集團總部審計資源的集中管控和整合,提高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監督效果。華潤集團根據“集團業務多元化,利潤中心專業化”戰略,按照業務板塊將內部審計人員劃分為零售分銷、地產、能源、醫藥、投資等5個專業審計組,實現了人員專業化管理,提高了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中糧集團根據多元化業務板塊的需要,重點強化了九大業務板塊的審計機構建設,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組織方式。中國建筑、中國電子等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由集團統一規劃決策,人員統一調配,過程實時監控,提高了審計覆蓋面,提升了集團審計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二是不少企業積極探索構建“大監督體制”,發揮了監督合力。兵器工業集團、中國海油等企業嘗試構建了“大監督體制”,將內部審計、監事會監督、風險管理、紀檢監察等監督力量整合,增強了工作合力。三是部分企業積極探索多種審計方式并存。如中核集團針對戶數多、任務重的難題,采取了直接審計、交叉審計、授權審計等多種組織方式,2009年共完成審計項目595項。中國電科、中國國電所屬成員單位審計人員實行聯合交叉審計,有效提高了審計結果的客觀性和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四是一些企業較好地發揮了內外部審計的協同和聯動效應,將財務決算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等各類審計項目合理融合,做到同計劃、同部署、同實施,大大節約了審計資源,提高了審計效率。
(四)內部審計工作方法不斷創新。有效的工作方法是內部審計工作深入開展的重要基礎。一是許多企業逐步采用信息技術進行輔助審計,顯著提高了內部審計工作效率。寶鋼建立了數字化審計平臺,自動采集被審計單位的相關數據,實現了聯網遠程監控審計。一汽集團自主研發的審計自動化辦公系統已正式運行,不但提高了審計效率,而且促進了審計結果在集團內部的廣泛應用。國投運用審計信息系統,形成遠程資源共享,規范審計過程管理,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二是許多企業采取以查帶促的工作方法,實現監督與服務相結合,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整改建議,幫助整改落實,提高了審計的實效性。中國南車、國旅集團等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對象共同分析問題和風險,一起探討改進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把整改措施落到了實處。三是許多企業改變了過去審計工作與業務工作脫節的格局,將內部審計與企業生產經營全面融合,有效推進了內審工作的深入,促進內部審計工作更好地服務于企業生產經營。
(五)內部審計工作的作用日益突出。近年來,隨著中央企業內審工作的逐步深入,內部審計的成果越來越被企業管理層所重視,積極運用于企業的經營決策、業務活動和價值創造的整個過程,在查處違規、堵塞漏洞、服務管理、支持決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許多企業通過對內部審計結果的運用轉化,推動了企業內部控制機制的完善。中材集團對內部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實行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發揮多部門監督合力,形成齊抓共管局面,在更廣的范圍和更高的層次上促進了審計問題整改。中國三峽集團將重要、緊急、具有代表性的審計問題在集團范圍內進行公告,積極推動審計問題的整改工作,為經營管理提供增值服務。二是許多企業建立了審計問題和管理建議的跟蹤落實工作機制,為企業節約了大量成本,提升了企業價值。中航工業2009年共完成內部審計項目3.7萬項,提出審計整改建議4936條,被采納比率達到86.1%。中國華能2008-2009年共完成審計項目1712項,提出整改建議3292項。三是許多企業實行審計結果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將審計結果落實整改情況作為下次審計檢查的重點,與業績考核掛鉤,推動內部審計結果的整改落實。中國五礦注重對審計結果落實情況的動態跟蹤,不斷促進審計成果轉化為企業管理成果,與財務部、企劃部配合,在業績考核、海外財務決算、審前調查及重要審計結果通報等方面加強協同。中央企業通過內部審計結果的有效應用,樹立了內部審計工作的權威性,推動企業形成了“尊重審計、支持審計、自覺接受審計”的工作氛圍。
(六)內部審計工作隊伍建設不斷加強。中央企業普遍加強了內部審計隊伍建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創新,有效提升了內部審計隊伍人員素質和業務能力。目前各中央企業的內審人員普遍具有較高的學歷和職稱,專業領域涵蓋了審計、財會、金融、信息、工程造價和物資管理等多個方面,部分審計人員具有注冊內部審計師、注冊會計師、工程造價師等執業資格,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較好地滿足了企業加強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的需要。中國移動已建立起一支470多人、多種專業背景的復合型內審隊伍。港中旅集團內審隊伍中持有相關專業資格的人員達到88.2%。航天科工實行了特聘審計師制度,促進了企業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寶鋼在公司后備干部庫中選拔部分儲備人才作為特邀審計員,參與專業咨詢、培訓及協同審計,并建立各業務板塊的首席專家制度。華僑城集團通過持續推行審計專員交流機制,加強人才培養,充實審計力量,拓寬工作思路,促進內部審計全面發展。
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效,也積累了許多好的經驗,但我們也應當清醒地認識到,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總體上還處于探索發展階段,企業之間工作開展不平衡,差異較大。一是少數企業對內審工作重視不夠,機構不健全,特別是重要子公司尚未設立獨立的內審機構,制約了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二是部分企業審計理念還不適應審計轉型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跟不上企業發展要求,工作思路不清、工作領域不寬、工作方式落后,難以適應集團化管控需要。三是一些企業內審隊伍建設滯后,審計人員配備不符合工作要求,少數審計工作人員觀念落后,責任心不強,工作不投入、不深入、不細致,得過且過,制約了內部審計工作的深入開展。四是部分企業審計工作力度不足,重要業務不能正常開展內審工作,審計整改流于形式,內審工作沒有很好發揮出保障企業健康發展的“免疫”作用。這些問題的存在,有客觀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觀方面的原因,應當引起高度重視,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決。
二、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幾點思考
當今世界,國與國之間的競爭,主要體現在大企業之間的競爭。中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骨干和中堅力量,是國家綜合國力的體現,擔負著參與國際競爭的重任。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確立后,國資委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加強企業監管,規范經營行為,調整布局與結構,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中央企業深化改革,規范管理,增強活力,經濟實力大幅提升,對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2009年,中央企業資產總額達到21.1萬億元,與2003年相比,增加2.95倍;營業收入達到12.6萬億元,增加3.75倍;資產總額超過1000億元的企業從17家增加到53家;營業收入超過1000億元的企業從9家增加到38家,進入美國《財富》雜志世界500強的企業從7家增加到30家。一大批中央企業不僅是國內行業排頭兵,在國際市場上也有很強影響力。今年上半年,中央企業生產經營持續穩定增長。1-6月,中央企業實現營業收入7.8萬億元,同比增長44.3%;實現利潤總額5249.6億元,同比增長65.1%。中央企業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有望達到或超過2007年歷史最好水平。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世界經濟形勢錯綜復雜,實體經濟遭受重創,諸多超級企業巨頭在危機中陷入困境。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深刻變革,以及規模快速擴張、實力大幅提升的現狀,中央企業必須重新思考其戰略定位和業務模式,重新梳理管理流程與運行機制,及時解決高速發展帶來的矛盾,及時消除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當前,不少企業治理結構不健全,決策機制不完善;一些企業戰略不清晰,資源配置缺乏戰略導向;部分企業內控機制存在缺陷,授權與責任不清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情況仍然存在;部分企業風險意識淡薄,風險識別與防范能力不強,重大資產損失時有發生;少數企業財務基礎管理薄弱,重大財務事項管控不力;有的企業會計核算不規范,資產質量和經營成果嚴重不實,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中央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也嚴重影響中央企業的社會形象,迫切需要通過加強內部審計的監督與咨詢工作,有效保障中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為適應新形勢下中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需要,經過認真總結中央企業近年來內部審計工作經驗,客觀分析未來內審工作面臨的機遇與挑戰,我們考慮,下一階段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應當達到的目標:一是圍繞公司戰略,堅持風險導向,集團集中統一運作的內審工作體系基本確立;二是內審功能由單一的查錯防弊向監督、服務、評價、咨詢等價值管理轉型初步完成;三是內審隊伍業務能力與執業操守明顯提高;四是內審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和信息化水平逐年提升;五是內審對中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與促進作用顯著增強。
為實現以上工作目標,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應著力推動以下五大轉變:
(一)內審功能要從查錯防弊向價值管理轉變。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內部審計功能的新發展,是實現內部審計全面轉型與發展的基礎。本世紀初,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企業內部審計做出了新的定義,即“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運營”。新定義首次提出了增加價值的功能,并提出內部審計要通過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幫助企業實現其戰略目標。從國內外大型企業內部審計實踐看,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不僅要查錯防弊,更重要的是要通過獨立、客觀的確認與咨詢活動,改進企業治理環境、運行模式和業務流程,幫助企業增加價值,順利實現戰略目標。因此,內部審計的作用僅僅停留在“看家”和“守護”層面是不夠的,還必須通過監督、服務、評價和咨詢等工作,發揮好“診斷”和“增值”等功能,實現企業價值保護和價值創造的目標,成為中央企業改善管理水平、改進運行機制的重要力量。
(二)內審重點要從由財務收支審計向管理審計轉變。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內部審計以財務收支合規性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審計為重點的審計任務,逐步被注冊會計師外部審計所取代。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現代企業內部審計重點逐步轉向以業務流程和內控系統審計為主要內容的管理審計,越來越多的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開始超越賬薄、深入流程、支撐管控。一些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領域從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拓展到企業重大決策、業務流程與授權責任、主要風險點及其控制、大額資金的安全性、項目實施過程及效果、內控體系有效性等方面。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雷曼、通用等一批實力雄厚、業績顯赫的大型企業陷入困境,表明大型企業必須有一支獨立、專業的力量,時刻檢查并矯正其運行機制,推動企業不斷完善內部控制系統,不斷改進經營管理績效,有效防范風險。中央企業中的三九集團、華源集團、華誠公司、中包公司、寰島集團等企業,曾經都有輝煌的發展歷史,但最終又陷入破產或重組境地,也充分說明了這個道理。因此,中央企業要及時轉變內審工作重點,切實加強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工作,增強企業免疫能力,為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內審關口要從由事后監督向過程控制轉變。國際金融危機告誡我們,經營失誤、風險失控會給企業帶來毀滅性災難,事后補漏的代價變得更加沉重,事后補救的機會變得更加稀缺,過程管控比事后的結果監督更為重要。內部審計要真正成為企業的自我免疫系統,就必須逐步前移審計關口,從“事后監督”轉向“過程控制”,注重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的結合,注重財務決算審計與財務預算審計的結合,注重重大決策審計與戰略審計的結合,注重風險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的結合,注重效益審計與資源配置過程審計的結合。為做好審計關口前移,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要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更好地發揮評價、咨詢等服務功能。
(四)內審組織體制要從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轉變。審計功能和審計重點等方面的轉變,對內部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內部審計任務更加繁重,要求企業集中調配審計資源;同時內部審計工作逐步實現審計流程標準化和信息化,為集團實現審計資源集中統一管理創造了條件。審計組織體制集中化是大型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發展的國際趨勢,是成功實現審計轉型、充分發揮內審功能的組織保障。當前,越來越多的大型企業結合現代審計管理新趨勢和新要求,及時調整和完善內部審計組織架構,強化總部審計管控,推行審計扁平化管理,逐步整合集團審計資源,建立集團統一管理、各級企業有序聯動的組織體系。中央企業要認真研究大型企業集團審計組織體系集中化趨勢,緊密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積極探索新時期審計資源管理體制、審計組織方式,更好地適應企業快速發展的需要。
(五)審計方法要從傳統的現場檢查向現場檢查與遠程在線審計相結合轉變。隨著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在企業管理中廣泛運用,企業運營模式發生了深刻變化。大型企業集團普遍實施信息流、資金流、業務流高度統一的信息化體系,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經營管理方法,是現代企業管理創新的顯著標志。特別是物聯網技術以及三網融合后,管理方法與方式的變革將更加深刻。如何有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探索遠程審計和實時控制,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是目前內部審計工作面臨的重要挑戰。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要高度關注本企業信息化工作進程,積極推動本企業信息化系統建設,加強信息化系統效果審計。同時,充分利用本企業信息系統,著力探索遠程在線審計,開展實時監控,并注重各類信息集成分析與運用,引入先進的分析與預警方法,增強內審工作分析判斷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更好地實現內部審計功能轉變,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三、當前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任務
優化中央企業布局結構,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中央企業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就是要加快培育和發展30-50家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通過多年努力,中央企業戶數已從國資委成立之初的196家調整到現在的123家,到今年底將減少到100家以內。具有國際競爭力,就首先必須要有國際水準的管理能力。規范經營行為,完善內控機制,有效防范風險,是中央企業持續發展的根本。結合當前形勢以及企業內部審計發展趨勢,在認真總結分析中央企業內部控制機制建設經驗與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我們將制定下發《中央企業內部控制建設指導意見》。同時,要積極加強對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指導,跟蹤各項工作進展,推廣先進經驗,推動各項重點工作有序開展。當前中央企業內部審計要重點圍繞以下幾個方面深入開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完善的內審工作規章制度是企業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依據,審計規章制度要具有系統性、前瞻性和針對性,要針對業務實踐中出現的新特點和新問題,及時修訂和完善相關制度辦法。一是要圍繞內部審計轉型要求,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制度體系。結合內部審計的新功能、新領域、新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的審計制度,堅持風險導向原則,突出內部控制評價,適應審計領域拓展,充分體現查錯防弊與價值管理功能相結合的要求,體現事后監督與過程控制相結合的要求,以制度推動內部審計工作轉型。二是要圍繞審計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的要求,進一步細化內部審計工作規則,明確內部審計工作標準,系統地建立一套滿足新時期企業發展需要的內部審計工作規范。三是制定完善各類專項審計工作制度,如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高風險業務審計、境外資產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等,明確各項審計工作的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和審計要求。四是制定完善與內部審計配套的工作制度,如審計協調溝通制度、審計結果與考核任免掛鉤制度、審計工作問責制度、審計結果落實處理制度等,不斷完善內部審計工作機制。
(二)夯實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不斷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賬本”監控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立足之本。內部審計重點由財務收支審計轉向管理與效益審計,并不是不再做財務收支審計,而是要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拓展審計內容,突出管理與效益審計。財務收支是管理效果與經營效益的綜合體現,離開財務收支審計,任何審計工作則缺乏基礎,缺乏依據。保障會計信息真實可靠是內部審計工作的長期任務,中央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要始終堅持把財務收支審計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一是要高度重視財務收支基礎審計工作,緊緊圍繞“做實企業賬本、夯實信息質量”的工作目標,加強對企業財務核算工作的日常檢查,檢查財務管理合規性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確保賬實、賬賬、賬表相符,有效降低會計信息失真風險,不斷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二是要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優勢,將財務收支審計與各類專項審計緊密結合,實現多重審計任務有效融合,提高審計效率。三是要從源頭抓起,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歸納和梳理,通過分析原因,查找企業財務核算流程中的薄弱環節,提出建設性意見,并督促整改落實,切實提高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實效。
(三)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力度,推動落實企業經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是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任務,也是促進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客觀、公平評價企業領導人員任期業績和經濟責任的重要保障。中央企業要結合企業改革發展過程中的審計監督重點和企業負責人管理需要,認真落實“離任必審、關口前移”的要求,進一步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力度。一是充分體現內部審計的價值管理功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堅持合規、效益、風險審計并舉,關注戰略實施,關注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關注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關注企業資源配置效率,關注企業經營風險,綜合評價企業領導人的經營業績,客觀界定企業領導人的經營責任。二是充分體現審計關口前移的要求。在堅持“離任必審”的同時,強化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以便更加及時、有效地對企業負責人任期內的經營業績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三是適當擴大經濟責任審計范圍。積極創造條件,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由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擴大到領導班子的關鍵成員,擴大到各級重要子企業負責人及重要崗位,推動層層落實責任。四是在合理確定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國資委有關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規定,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要深入分析審計發現的問題,查找問題的根源,提出改進建議,堵塞管理漏洞,明確相關責任,認真做好責任追究工作。
(四)加強內部控制評價,促進企業高效規范運營。2010年財政部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使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更具可操作性。中央企業要加強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一是要找準定位,通過評價和咨詢活動,成為業務部門的戰略合作伙伴,形成完善集團內控機制、提高內控執行有效性的管理合力。二是要抓住關鍵,通過全面梳理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把握業務控制環節,特別是重要業務單位、重大業務事項和高風險業務領域,理清業務控制授權與責任,跟蹤業務控制執行效果,形成“事事有制度覆蓋,人人受程序約束”的全員參與、全過程控制、全方位監督的內部管控機制。三是堅持風險導向審計,將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建設有機結合。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企業風險管理指引》的要求,依據國家關于內部控制評價的標準與要求,不斷培養和提高風險導向意識,從企業所處的行業狀況、經營環境、戰略規劃、經營方式、經營目標、業務流程等方面分析評估企業風險水平,并在審計計劃制定、審計對象選擇、審計力量安排上,逐步探索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工作,完善審計模式。四是要著力在內控整改上下工夫,通過總結內控缺陷和例外事項,組織制訂內控整改方案,落實內控整改措施,并定期開展內控審計,促進完善內控機制建設。
(五)加強對企業重大事項專項審計,提升集團管理績效。重大事項管理不善,往往會給企業帶來災難性后果,嚴重影響企業競爭能力。中央企業應當嚴格管理固定資產購置、股權投資、企業并購、外部融資、對外擔保、重大基建項目、工程及物資采購和高風險業務等各類重大事項,并不斷加強對企業重大事項的內部審計。一是要對重大事項的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全面復核,不僅要對決策程序本身是否完善提出意見,同時還要密切跟蹤決策程序的履行情況,檢查企業各類重大事項決策方案的擬定是否履行了規定程序。二是要完善重大事項審計的報告制度,提升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保證重大事項內部審計的順利開展。三是內部審計人員應積極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全程管理。目前針對重大事項的內部審計大多數局限于事后檢查,很難在風險防控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只有當內部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參與企業重大事項的監督和控制,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升經營效益,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事中控制。
(六)積極開展“小金庫”治理審計,堵塞管理漏洞。“小金庫”是企業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法律意識淡薄的重要表現,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是滋生腐敗的溫床,嚴重影響中央企業形象。近日,國資委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召開了專門會議,下發了工作通知,對“小金庫”治理工作進行了部署,各中央企業也全面啟動了“小金庫”清理工作。內部審計是查處“小金庫”和堵塞資產資金管理漏洞的重要力量,內部審計要積極主動參與此次“小金庫”治理工作,將查處“小金庫”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抓實抓好。要廣泛動員全集團內部審計資源,充分利用各類審計手段和方法,推動企業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組織做好重點企業、關鍵環節、薄弱領域的重點抽查工作,并根據各類問題及時做好建章建制工作。以后年度的內部審計工作也要將“小金庫”清理與查處作為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四、關于做好中央企業內審工作的幾點要求
中央企業應高度重視內部審計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隊伍建設,積極探索內部審計從傳統的價值保障向價值創造轉變,有效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為企業實現規范、健康、可持續發展保駕護航。中央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和內審工作人員要不斷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充分認識肩負的責任和使命,統一思想,明確方向,堅定信心,身體力行,扎實工作,開拓創新,不斷推動內審工作科學發展和提高履職能力。
(一)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積極推動內部審計工作轉型。中央企業要以此次內部審計工作會議為契機,進一步探索內部審計工作轉型,探索新時期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實現形式,積極推動內部審計監督重點從傳統的查錯防弊向揭示企業經營管理風險、推動企業完善內部控制機制、改進經營績效轉變。內審部門要當好企業領導的“眼睛”和“耳朵”,當好企業的“良醫”,當好監督、評價和咨詢的“專家”;要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積極推動企業改善經營管理,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積極營造一個“尊重審計、支持審計、自覺接受審計”的工作環境,從“要我審”變為“我要審”,形成“主動要求審計”的氛圍,不斷完善內部審計工作體系。
(二)加強組織領導,搭建企業內部“大監督”格局。中央企業要切實加強對內部審計監督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明確領導機構和工作職責分工,要結合企業發展實際,構建“大監督”格局。一是強化內部審計部門的地位。對于董事會試點企業,集團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負責對公司的內審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指導,內審部門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審計委員會匯報年度工作計劃與進展情況等工作。對于尚未建立董事會的企業,應積極采取措施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管理體系,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二是積極探索創新審計管理模式,壓縮審計管理鏈條,集中審計力量,整合內部審計資源,有效提升審計監督的及時性和有效性。三是整合企業的監督資源,探索內部審計與紀委、監察、財務以及監事會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資源和信息共享,形成企業內部“大監督”格局,最大限度發揮企業內部監督部門的作用。四是創新審計組織形式,適時進行異地審計、交叉審計、協同審計,充分利用系統內審計資源,實現審計效用的最大化。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能力。新的形勢要求企業加快內部審計工作轉型,對內審隊伍的專業素質、知識結構、溝通協調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內部審計隊伍的素質和能力,直接決定轉型進程與效果。因此,中央企業要有時代緊迫感和歷史使命感,高度重視審計隊伍建設。一是要適當充實審計隊伍。配備涵蓋審計、財會、金融、信息、工程造價和物資管理等多個專業領域的人才,優化審計隊伍的專業結構。二是加強審計人員培訓。著力培育審計人員“講能力,善于發現問題;講勇氣,敢于揭露問題;講紀律,嚴格職業操守;講奉獻,努力克服困難”的四種精神,提升審計隊伍的整體履職能力。三是積極研究探索中央企業審計隊伍職業管理體系。審計工作專業要求高,政策性強,加強與改進審計隊伍職業管理體系,對于充分發揮審計功能和提高審計權威性具有重要意義。
(四)充分利用內部審計結果,不斷提升審計價值。為充分發揮內審在查處違規、服務管理、支持決策等方面的作用,中央企業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結果的運用,使審計工作成果真正落到實處:一是內審部門要通過對審計結果和審計信息的歸納、分析和提煉,建立審計案例庫,為公司決策和業務部門管理活動提供建議和支撐服務。二是加強對審計結果落實情況的跟蹤管理,督促有關部門或所屬企業認真進行整改,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不斷提升審計價值。三是建立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在督促問題整改落實的同時,實現內審成果向管理服務轉化,將審計結果與業績考核、紀檢監察等工作充分結合起來。四是要加強中央企業間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的交流、通報,使內部審計結果服務于提高中央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五)加強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推動審計信息化建設,有效提升審計人員在信息化條件下開展審計工作的能力,是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內審的信息化建設,加強信息化建設支持力度:一是要加強企業審計信息集成管理系統的研發及推廣應用,要根據自身業務特點探索建設涵蓋作業規范、管理支撐、知識共享和成果轉化等模塊的內審管理平臺,建立起完善的審計系統領導決策平臺、業務管理平臺和業務操作平臺,實現審計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應用,實現對審計對象的動態監控和實時分析。二是利用企業開發的ERP等信息系統,對其中與審計重點相關的財務系統、成本系統、物流系統、采購系統和銷售系統等建立審計接口,運用現代信息系統開展審計工作。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審計監督管理的信息化手段,實現審計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應用,利用計算機數據庫等軟件排查審計疑點問題,及時發現被審單位存在的問題,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同志們,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央企業任務艱巨而繁重。推動中央企業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由擴張型發展轉向內涵型發展,為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也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對促進中央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規范企業經營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讓我們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扎實工作,開拓創新,推動中央企業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