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章來源: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2010-12-22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發法規[2010]94號
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
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強化知識產權
保護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有關要求,國務院決定從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國組織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結合中央企業的實際,現就貫徹落實專項行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保護知識產權是尊重創造性勞動和激勵創新的基本手段,既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中央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因此,中央企業必須堅持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全面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對此次專項行動,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堅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從國家利益和國際影響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建立專項行動主要領導負責制,明確由企業法律部門會同科技等有關部門,制訂貫徹落實專項行動的具體工作方案,切實抓好組織落實。
二、突出重點,認真做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
這次專項行動以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為重點,以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侵權盜版大案要案、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凈化市場環境、樹立良好國際形象為目標。按照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總體要求,中央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積極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開展知識產權自查自糾工作。要認真梳理本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查找薄弱環節,加強知識產權侵權預警應急方案的制訂,自覺抵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同時,結合專項行動的有利時機,積極有效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二是不斷推進企業軟件正版化工作。要按照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使用正版軟件的工作計劃,切實做好軟件正版化的宣傳培訓,加大使用正版軟件的推進力度,加強正版軟件的集體采購,在各中央企業總部實現軟件正版化基礎上,確保完成二級、三級單位實現正版化的年度工作目標。三是進一步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制訂和實施。要把專項行動與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結合起來,突出當前工作重點,將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的落實作為2011年加強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此推進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全面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綜合能力。
三、積極配合,堅決抵制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
各中央企業要發揮好模范帶頭作用,堅決杜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積極配合各級執法部門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動,在合同簽訂、技術引進、產品采購等各個環節,嚴把入口,管好出口,堅決抵制假冒偽劣商品流入企業。在專項行動期間,中央企業要利用網絡、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就本企業配合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抵制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努力營造本企業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四、夯實基礎,建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長效機制
各中央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基礎管理,努力推動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轉變,促進企業知識產權資源的優化整合和有效利用。同時,要結合企業發展整體需求,加強對子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注重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防范,將其納入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努力打造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完整鏈條。
五、落實責任,加強重大知識產權事件的報告和反饋
各中央企業在專項行動期間,要加強上下溝通,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大知識產權事件或者有一定影響的知識產權行為,要及時向國資委法規局反饋和備案;對在專項行動中配合有關執法部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抵制假冒偽劣商品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給予鼓勵和表彰。
此次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意義重大。中央企業要積極行動,扎實工作,有效配合,作出表率,為營造全社會保護知識產權良好氛圍作出貢獻。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