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銷售公司擬增資擴股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
中石化銷售公司擬增資擴股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

文章來源: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14-07-02
6月30日,中國石化發布公告,其全資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經重組后,擬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這是中國石化在今年2月宣布率先推出油品銷售業務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實現混合經營,4月完成油品銷售業務重組后的又一重大進展。
引資比例:根據市場情況確定。銷售公司已完成本次引資的相關審計、評估等工作。截至2014年4月30日,銷售公司總資產為3417.58億元。本次引資引入的社會和民營資本持股比例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中國石化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在社會和民營資本持有銷售公司股權比例不超過30%的情況下確定投資者、持股比例、參股條款和條件,組織實施方案及辦理相關程序。本次引資不會采取公開發行證券的方式進行,最終引入的投資者數量將符合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
引資流程:分兩個階段多輪競價。本次引資采用多輪評選、競爭性談判的方式,分階段實施。引資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原則。中國石化和銷售公司將共同成立由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和內外部專家組成的獨立評價委員會對選定的意向投資者進行評議。第一階段是選擇和確定投資者。第二階段是談判交割。
投資者確定:三個優先。從公告內容看,對投資者的選擇確定體現了“三個優先”,即產業投資者優先、國內投資者優先、惠及廣大人民的投資者優先。
業務設想:從油品提供商向綜合服務商轉型。銷售公司油品業務盈利能力較強、資產回報率較高,在境內成品油銷售領域占據主導地位。非油品業務增長迅速、發展空間廣闊。今后,銷售公司在發展優勢油品業務的同時,將發揮平臺優勢,拓展便利店、汽車服務、O2O(線上到線下)、車聯網、金融服務、廣告等非油業務,逐步提供全方位的綜合性服務,打造讓消費者信賴、人民滿意的生活驛站。
引資完成后,中國石化將和投資者一起,按照市場化、規范化、專業化的思路完善銷售公司的公司治理和體制機制。具體而言,一是銷售公司將建立多元化的董事會。二是優化公司管理構架,建立導向明確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實現市場化、契約化、職業化的人力資源管理目標,建立市場化的薪酬體系和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下一步,中國石化將依據有關監管規定及時披露相關進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