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出臺環境辦法 統籌環保與生產協調發展
中國石化出臺環境辦法 統籌環保與生產協調發展

文章來源: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15-04-10
近日,中國石化印發《中國石化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明確將建立中國石化環境監測體系、環境績效考核制度、環境事件問責處分制度等,全面實施綠色低碳戰略,實施結構調整,全面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統籌環境保護與生產經營協調發展。
辦法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和所在地方政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把環境保護納入公司發展規劃、計劃、生產、經營、建設和科研的全過程。總部機關部門及各事業部(管理部、專業公司)、各企業的黨政一把手是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環保工作負總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管相關業務的要對業務范圍內環保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環保規章制度,落實各級環保責任,將環保考核指標完成情況與績效考核掛鉤。
辦法要求,建設項目應符合國家和所在區域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承載力等要求,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及竣工環保驗收制度,按照要求開展環境監理。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各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環保管理。
在污染防治方面,中國石化鼓勵各部門和企業深入開展清潔生產,采用清潔工藝技術、裝備、資源、能源,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從源頭和生產過程減少污染物產生。能環部組織制訂公司清潔生產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清潔生產企業驗收;事業部(管理部、專業公司)指導、監督和考核所屬單位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各企業應持續開展清潔生產工作,落實各部門職責,建立長效機制,按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申報清潔生產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