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發布時間:2016-08-26
日前,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控股企業——國投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舉行職業經理人聘用合同簽訂儀式,國投電力董事會與6位職業經理人簽訂了聘用合同、績效合約,同時明確了薪酬管理辦法、績效考核辦法。這是國投電力董事會首次自主決策選聘新一屆經理層成員,實現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任期制,3年為一個任期,聘期屆滿可續聘或自然解除聘任關系,同時,按市場化原則確定薪酬,經營業績和薪酬水平與市場對標。此次聘用合同簽訂,標志著國投職業經理人改革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從體制上解決了董事會和經理層“同紙任命”的問題,有利于進一步確立子公司的市場主體地位,實現職業經理人契約化、市場化、職業化,將進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有效激發發展動力。
作為首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試點企業,國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積極主動推進改革。在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過程中,國投重點落實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先后制定了《子公司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指導意見(試行)》《薪酬管理辦法》和《業績考核管理辦法》。國投電力董事會采取市場化原則確定薪酬激勵水平,將職業經理人薪酬水平與市場對標,根據市場分位確定薪酬分位,實現“業績升、工資升,業績降、工資降”。二是落實合同契約。與職業經理人簽訂《職業經理人勞動合同》《職業經理人聘用合同》《年度績效合約》《任期績效合約》,明確雙方權責、聘期、業績目標、合同解除或終止條件和責任追究等內容。對于年度考核得分80分以下,且無董事會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一律解聘。三是實行任期制,3年為一個任期。其中,集團內部產生的,解除原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與聘期一致,退休后實行社會化養老,個人人事檔案轉到人才中心保管;對不再續聘或解聘的職業經理人,一并解除勞動合同。
目前,國投電力職業經理人市場化選聘工作基本完成,契約化管理制度框架已經建立,逐步形成具備國投特色的職業經理人文化和體制機制,員工干事創業的熱情進一步高漲。2015年,國投對國投電力實施了授權改革,將70項決策事項授予其自主決策。此次將經理層的選聘和管理授權國投電力董事會決策,是國投充分授權改革的進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