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17-04-12
4月9日,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召開專項督查工作部署會,部署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專項督查工作。4月10日起,分派6個督查組前往29家企業開展現場督查。
2月28日,國務院召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九次會議,對落實國家四部委和六省市聯合發布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簡稱《2017大氣方案》),以及2017年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進行了詳細部署。
3月初,中國石化召開《2017大氣方案》工作部署會,相關18家油田、煉化和銷售企業,以及13個總部部門、事業部、專業公司參加了會議。會議要求高度重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提高責任擔當,切實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會后,按照有關企業梳理出的工作任務,制定了《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計劃》。
日前,中國石化又制定《中國石化集團公司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專項督查方案》,成立6個督查小組,由油田勘探開發事業部、煉油事業部、化工事業部、油品銷售事業部、潤滑油有限公司、催化劑有限公司有關負責同志任組長,進駐“2+26”城市區域內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開展督查工作。現場督查計劃開展4次,分別在4月、6月、8月、10月,涉及企業29家,覆蓋“2+26”區域內全部油田、煉化、銷售企業及專業公司。“2+26”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